序论十二(2 / 2)

史鉴 0历史的天空0 2937 字 17天前

故即以其人之术穷其人,而其人穷矣。必待君子而后不穷,岂君子之固有于心而喻之哉?彼有不待逆亿者存也。

鲁之胁荀吴曰:“‘臣一主二’,吾岂无大国?”晋之胁季孙曰:“将除馆于西河,其若之何?”子服之智,乐王之智也;季孙之惧,即荀、韩之惧也。

夫鲁能以是术胁晋,则岂不习于相胁之利,而知晋之亦以是而胁己;晋能以是而胁鲁,亦岂不察于相胁之幻,而知鲁之亦以是而见胁。

悲夫!此胁之,彼惧之,方惧之,旋即以此胁之,如飘风暴雨之倏惊而南、倏惊而北也。

介然一触,摇精荡魄,即其所挟以欺人者,旋受面欺而无假于术之变易。然则小人之智,固有而固忘之,其旦夕揣摩之劳,亦将奚用此为哉!

使以君子而处此,则有道矣。君子之心,无小人之术者也。或以其术进,而必不屑为者也。然而知之也明,而处之也正矣,则或曰:“立于术之外而后见术之中。”

君子之职为已旷与?而非也。君子非能旷观于变诈之所自兴,而能旷观于生死利害之际也。不没于利,虽鲁之改事齐、楚也何伤?澹于望鲁之事己,则鲁之去留如飞鸟之过吾前而不惊其逝。不怵于害,虽徙于西河也何伤?

安于见囚而不见免,则西河之累如飘屋之坠于吾首,而不待豫为之防。无沈于利,则胁我以改事者之无实露矣;无震于害,则胁我以西徙者之为谖章矣。

然而君子虽知其诈谖为小人之必穷,而不恃小人之必穷以自全而弗之恐,小人穷而君子得矣,小人即不穷而君子亦不失矣。此文王之所以抚六州而无疑,系羑里而自得者也。蜥与萤其何知焉!

子产拒裨灶昭公十八年

为国之道,有制而无争。制者,贞淫之大防,所以已争者也。立大贞以为防,而几微之间,此一贞焉,彼一贞焉,于是而有众论不同之致,乃择而有所从违,则工瞽舆匠不嫌以其言进,辞说辐辏,而非以争,如金锡之互成于一冶矣,唯其众论不同之致,一本于贞,而淫者不与也。是以先王谨之于庠序,敕之于礼乐,断之于密勿,诐佞之学不传于师氏,术数之流斥之于贱工,人心正,国是一,奚待于争哉,不知其迹之削而响之闷也。

晋淫人于廷,国有大事,得与闻焉。及邪说之既昌,贞人谊士乃秉正以与之争得失多寡之数,有贞胜焉,而其为胜者隐,若以簧鼓流俗于一旦之吉凶,则胜负未之有定。胜在贞者,而贞之胜亦仅矣,况其乘于不可知之数而未必胜者乎?

毁其防而后争之,是犹厌蛙之鸣而笼之于座右也。然恃其贞而争之,抑犹良玉之竞瓦砾而恃瓦砾之脆也。

春秋之季,立国之防已毁,而士淫于学,巫祝之流淫于官。若裨灶、梓慎、苌弘、子韦之徒,皆得与坐论之师尹持长短而争典礼,乃其言亦或验矣。

其或验者,则贞士之与争者既不胜也;即其或不验者,抑争者之与平分得失,而恃不可知之数以偶胜也。故后之不用罐斝玉瓒而郑不复火,子产胜矣;前之不用罐斝玉瓒而郑火,子产固不胜矣。相与贸于得失多寡之数,而胜不胜莫之能必。将贞人之论,亦惴惴栗栗若捧盈缶之水以趋,用力已勤而莫能继也。

然则若灶者流,恶足与争是非哉?放之可矣;疏而贱之,勿使有言于廷可矣。扑蚊蠓者,不如闭其帷也;驱妖鸟者,不如斩其丛也。而犹未也,学校之教有经,官司之守有准,巫祝之词有常,风角咒禁之术,火其书而窜流其人,乃以使经世之士专其心目,养其日月,以尽人道之所当为,又奚待其流而遏之哉!弗获已而遏于其流,若李晟之立斩术士,犹庶几也。虽然,大制立于大贞,则彼琐琐者之脰领,亦何足以试君子之剑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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