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天涯路(第五篇完)(1 / 2)

钥匙孔里的路非常地好走。

百米长,几十米宽的钥匙孔,光是中间的这条通道,对李秉、卖火柴来说就宽敞得很了;径直走上一两公里路,也就走到钥匙孔的尽头了。

只不过,随着这一路越走越黑,李秉和卖火柴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杀人……”卖火柴有些无语地看着李秉,道,“你家的钥匙孔,难道是直接从门外一直通到门里边的?”

“额……”在钥匙孔里走了数百米,李秉才忽然想起——我擦,不对劲啊!钥匙孔怎么可能贯穿整扇门呢?通常来说,钥匙孔顶多也就贯穿个半扇门。

“再走走……再走走……”李秉汗颜道,“说不定这个钥匙孔特殊点呢!”

随着一路越走越黑,李秉不得不拿出来照相机,利用照相机上的闪光灯来照明——就像现在手机上随便安一个软件,就可以把手机便成手电筒;《拔刀》里的照相机,也同样有着手电筒的功能。

一两公里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李秉、卖火柴这两个超高移动速度的玩家来说,掠过一两公里,也就分分钟的事情。

“到尽头了!”

李秉悲催地发现,前面已经没路了,显然自己已经走到了钥匙孔的尽头。

“杀人……”卖火柴面色微微不善起来。不走寻常路没关系,但至少也走得靠谱点啊!就比如有的同学高中时候翻墙出学校好了,你从围墙翻出去,那是没问题的,翻墙过程中失误了,顶多也就摔上一跤;可你从厕所翻出去,那就会出问题了,要是不小心摔上一跤……

“失误,纯属失误!”李秉连连赔笑道。

“哼!”卖火柴轻哼了一声。当然,这轻轻一哼,无非是朋友间的玩笑。

“咦!”正在尴尬的李秉,忽然发现前方的墙壁上貌似有字。因为钥匙孔里边比较大,而照相机充当手电筒的效果又不是很好,所以李秉一开始只当前面是堵墙,也是无意间瞥过,才察觉有字。

“有字?”卖火柴也一惊。按理说,钥匙孔里无疑是一处绝路,而绝路里出现字,说明了什么?

哪怕是再愚笨的玩家,也知道这里有戏!

“难道要触发隐藏任务了?”李秉和卖火柴心里都是这样的想法。

要知道,从外面矿洞走到这片空旷空间,已经是极其不容易了;而进到这片空旷空间后,又有几个脑残儿会想着从钥匙孔里钻?——哪怕他们不知道守卫会帮他们开门,也极少会有人脑残到走钥匙孔啊!

所以,在这样隐蔽的绝地,墙壁上出现字迹,又岂会没有什么好东西?

李秉和卖火柴相视一眼,连朝着墙壁跑去。

墙壁上的字其实还是写得很大的,要不然,李秉也不会很远的地方就察觉到有字迹。

“从那边开始看!”因为字实在有点大,而且还只有一行,所以李秉不得不从词语上的逻辑,判断了一下字的源头所在,然后跑到源头出开始读。

“哈哈哈哈!”这一大行字的源头处,赫然是四个霸气的“哈”字。

“霸气!”李秉倒吸了一口冷气。根据李秉多年读网络小说的经验,通常那些牛x的大佬们留字,要么会老气横秋地开头说“小友,我等你很久了……”,要么会故作神秘说“你也来了啊!”,要么就是和现在一样,张狂霸气地大笑。

李秉和卖火柴不由相视一眼——有戏!

李秉发现,这段时间下来,他和卖火柴之间确实越来越默契了。像有的时候,两人脑海里闪过相似的念头想和对方讨论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相视一眼,而且相视时候的动作无比地整齐划一;可真等相视之后,两人又不再开口讨论了——因为一个眼神,就明白对方所想了。

就像现在,李秉和卖火柴,都互相从对方的眼神里读出了两个字——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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