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余波(1 / 2)

三个大佬鱼贯而出之后,谷丽薇收起墙上的地图,有些不屑的说道:“沈总,这些人根本不懂商业,和他们说话,完全是对牛弹琴,派个经理过来就行,何必亲自来解释呢?”

“薇薇安。”沈冲穿上西装外套,说道:“香港有十万黑社会,他们才二三十岁,就拥有不小的势力,管理上百个小弟,不简单的,不要小看他们。”

“就他们还管理?”谷丽薇是富家女,又从海外留学回来,对这些江湖人物存在偏见,她嗤笑一声,说道:“靠拳头和毒品管理?”

“你这么想就错了。”沈冲正色说道:“越是在底层混的,竞争压力越大,能搞出名堂的,都是有本事的。向华强家世不凡,沉稳冷静不张扬,陈惠敏黑白通吃,人脉通天,你再看吴志雄,看似粗鄙,一副混混模样,其实非常有心机的,他一没有家世,二没有背景,加入黑社会还不到十年,就从乡下小混混,成为铜锣湾的大哥,要是光靠拳头的话,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但是沈总,让他们去打架还行。”谷丽薇仍旧不服,说道:“让他们去做上亿市场容量的录像带生意,能成么?”

“他们做不来的。”沈冲打开包厢大门,请她先行,然后说道:“向华强上头有大哥,陈惠敏上头有师父,吴志雄不过是个中层大佬,这种投资千万的生意,他们做不了主。我亲自来解释,一是给他们个面子,江湖人最爱面子;二来是要确认细节正确,他们转述的时候不会出错,毕竟我下午刚刚把以前的方案改掉,让别人来解释,说不清楚。”

走出英京大酒家,沈冲扬了扬手上的钥匙,说道:“薇薇安,不要打车了,我送你回去。”

谷丽薇看着空荡荡的街头,裹了裹风衣,说道:“谢谢沈总。”

“在这等我一下,我去取车。”

坐进汽车后,谷丽薇长出了口气,说道:“真冷。”

“这也算冷?”沈冲失笑,说道:“你是没去过内地,北方零下二三十度,才是真冷,香港还在零度以上呢。”

“可能是街头没什么人。”谷丽薇看着车窗外的霓虹灯,说道:“冷冷清清的,所以感觉也冷了。”

在19ru年,港岛的中心还是中环金钟一带,湾仔不算特别繁华,再者这个时代里,夜生活娱乐活动也谈不上特别丰富,晚上十点多,街头基本没什么人走动。

开着车,绕过两个街角,再次路过皇宫夜总会的门前,这里可一点也不冷清——警灯闪烁,穿着制服的警察正把一群红男绿女押解上车,喧闹叫嚷声此起彼伏。

“这是怎么了?”

沈冲车速不减,说道:“警察临时检查吧,或者是缉毒,谁知道呢?”

和黑社会合作,不能不做防备,除了结交向华强等人之外,沈冲从没放弃和警察建立友好关系,他身世清白,资金雄厚,和警察搞关系又不需要藏着掖着,所以在去年,通过赞助警察内部活动和捐赠办公实物等方式,结识了不少警界高官,再加上收编了陈欣健,他的人脉,自然也成了沈冲的人脉。

上认识高官,下认识基层,临时检查一家黑社会经营的夜总会,一个电话即可。

沈冲小题大做,主要目的,不是因为所谓的陈大少,而是在亮獠牙,黑社会是香港娱乐圈的痼疾,有历史原因和现实难题,是无法根除的,他现在不是港督,以后也不是特首,打击黑社会不是他的职责,他只需要保护自己旗下的艺人,尽可能不受黑社会骚扰就行了。

黑社会现在还没有大规模的渗入娱乐圈,但一直在试探,比如向华强是家世不俗的富家公子,陈惠敏做警察的当口,正值香港警界**最厉害的时代,光靠收黑钱,就赚了万贯家财,后来出来做黑社会,是尖沙咀的老大,完全不缺钱,吴志雄有钱有势,铜锣湾的老大,江湖地位不低,然而这三人,一直在娱乐圈厮混,主角配角都演,他们又分属香港最大的三个黑社会组织,说演戏,单纯是为了个人爱好,谁信?

和黑社会打交道,光靠利诱是不行的,会被当作冤大头,所以还得用点威逼,此时在警界的关系就派上用场了。

“对了。”把谷丽薇送到家楼下后,沈冲问道:“薇薇安,我明天的日程安排是什么?”

“早上9点,在香港大学做演讲。”谷丽薇麻利的回答道:“中午和中文系师生聚餐,下午两点,面试总经理助理,晚上七点,在餐厅和na共进晚餐。”

“好的,我知道了。”沈冲点了点头,说道:“晚安。”

“想要成功,想要做一番事业,有一个前提。”沈冲穿着长袖蓝白格子衬衫和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板鞋,他站在礼堂的讲台上,侃侃而谈道:“这个前提,就是一定正确的认识我们所处的时代,大部分人,都不能认识时代,只能追随时代,跟着时代跑,这部分人,就是一般的群众,是普通人,是默默无闻的人,是得过且过的人,我想在座的各位,都不想成为这样的人。”

“每一个时代,都应该有它的理想,而想要实现理想,就需要一批人站出来,来研究理想所需的学术,于出理想所需要的事业,领导这个时代,如此,社会才会有进步,我们的未来才会更加美好。”

“而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的理想是什么呢?”

“我认为是信息,是交流,是人与人之间的更好的沟通,是文化和文化之间更多的交融,而这个理想,需要如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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