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豪宅(2 / 2)

虽然摆小摊又累又苦,但她仍然非常努力的追求上进,每个客人吃过之后,都会记下意见,然后不停的改进,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沈冲不是善人,没有无缘无故就帮助人的爱好,但他非常欣赏这种奋斗向上的积极人生态度,所以决定帮她们一把。

于是他找了在家无所事事的刘婶出面,用优厚的待遇雇佣那个中年妇女,合伙开了家饺子店,开业之后,生意非常不错。

陪着李开元逛了一下午,直到华灯初上,沈冲才结束了痛苦的看房旅程,他决定犒赏一下自己,叫了辆车,直奔中环的文华酒店,那里的餐厅很有名,正好去尝尝。

在餐厅里,李开元把几个房地产的宣传单摆放在餐桌上,问道:“你说买哪个好?”

沈冲随手指了一个。

“嘉慧园?”李开元当真了,拿起小册子,看了一会,皱着眉头说道:”好是好,但是太贵了,而且有点大,3000多呎啊。”(注2)

“又不要一次付清。”沈冲有气无力的说道:“你又不像我,到处乱烧钱,把好几百万攥在手里干嘛?钱又不能生儿子。早点买了吧,香港经济越来越好,半山豪宅只会越来越贵,即使不住,当投资也是好的。”

“你也知道自己乱烧钱啊!”李开元白了他一眼,然后说道:”我要是买了这套房子,你以后要是缺钱周转,可就帮不上忙了。“

沈冲心中感动,他最初烧钱的时候,从魔方公司挪用了不少李开元应得的利润,但她从没抱怨过,反而一直把自己的钱留着,以防沈冲不时之需。

“没事的,元元姐。”沈冲安慰道:“我最近不缺钱,就买这里吧,条件不错,周围设施齐全,而且是装修好的,方便。”

“那好吧。”李开元颇为意动,不过女人买东西总是会犹豫,服务员送上来餐品之后,她收起小册子,又说道:“你的意见不靠谱,过两天带馨馨来帮我参考参考。”

“随便你。”沈冲无所谓,反正半山的房子,随便买哪一套,都是稳赚不赔,“对了,馨姐是不是也要买房子?”

“是啊,她准备在何文田那边买。”李开元说道:“她可是对你崇拜的五体投地,经常跟我打听你是不是在外面搞新项目,看那架势,你就是把她卖了,她还帮你数钱。”

沈冲一笑,说道:“她是后悔当时没投点钱一起做魔方吧?”

“当然后悔了。”李开元想起当初的情况,有点感慨的说道:“当时她只要投10万块,现在每个月能拿几十万美元的分红,天大的赚钱机会从身边溜了,能不后悔嘛。”

“阿虫呢?”沈冲切着牛排,问道:“他也是公司元老,怎么我去几次,都没看到他?”

“阿虫现在很厉害,工厂那边的生产和运输,全由他负责,从没出过岔子,是咱们公司的两大支柱之一。”

“还是我有眼光,早就看出来阿虫有天赋。”沈冲自我表扬了一下,然后放下刀,问道:“另外一个支柱不会是那个小白脸吧?”

“当然是。”李开元拿叉子叉着意大利面,他们两人都是草根出身,吃西餐不太习惯,“郑子文工作能力很强的,他来了公司之后,北美市场销量连续翻番,你说算不算支柱?”

“郑子文?这名字太柔了,难怪他人那么娘。”沈冲擦了一下嘴角,说道:“北美市场销量好,完全是我的功劳好不好。”

“得了吧!”李开元不屑,说道:“你知道怎么报关出海么,你知道货运去北美需要多少时间么,你知道怎么联系北美各大州的客户么?”

“劳心者治人嘛。”沈冲无耻的说道:“我的存在,就是指明方向,让你们奔跑的。”

“脸皮真厚!”李开元眼波流转,说道:“好啦,我知道你很厉害,你是天下最聪明的人。”

……

吃过晚饭,沈冲恢复了精力之后,动起了花花心思,打个电话给刘婶,谎称李开元要去工厂加班,然后在文华酒店开了个套房。

时间尚早,不急着滚床单,沈冲于是带着李开元,走进酒店里一家名为“joyceboutique”的服装店。

上次他宴请《疯劫》剧组的工作人员之前,就是在这里买的服装,感觉还不错,所以带着李开元过来,准备给她买几件衣服。

在店里逛了一圈后,李开元拖着沈冲就朝外走,低声说道:“这里衣服好贵的,还是换个地方吧?”

正巧这时,一个穿金戴银的妖艳女人从旁边走过,她嗤笑了一声,用充满优越感的眼神扫了一下两人,然后带着明显的鄙视和不屑表情走开了。

李开元脸涨得通红。

沈冲则心头一片火热——尼玛,不容易啊!穿越这么久,终于遇到了一个求打脸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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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墙内墙外》,1979年香港票房排行榜亚军。

注2:嘉慧园,半山著名豪宅,董建华等政经界名人都是其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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