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五十八页:
丁三、总明无犯
这一科是轻戒的总结,把轻戒的开缘作一个总结。好,我们看戒文:
又一切处无违犯者:谓若彼心增上狂乱,若重苦受之所逼切,若未曾受净戒律仪,当知一切皆无违犯。
这一切的四十三条轻戒当中,有三种情况是都无违犯的,是一种共通的开缘:
第一个「谓若彼心增上狂乱」,就是说这个菩萨内心精神错乱,所以他对于现前境界已经不能如实判断、不能如实了知,在这个精神错乱当中,律上讲出一个标准,说这个人乃至见火而捉,他看到火甚至用手去抓它,这种就是构成精神错乱的条件了;
第二个「若重苦受之所逼切」,前面是内心的狂乱,这个是讲到色身有重大的病痛,这个重大的病痛长时间的逼迫他的色身,使令这个菩萨在断恶、修善、度众生的时候不得自在,他有重大的病苦,他应该断恶没办法断恶、乃至于应该修善度众生都不能实践,但是他内心当中是安住菩萨种性的,这种情况是他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是开缘,因为他有重大的病痛;
第三个「若未曾受净戒律仪」,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受菩萨戒,换句话说你这个生命根本没有要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目标,所以这种人的生命就是一天过一天、悠悠泛泛,把今生的善业花完就算了,这种人当然就不受菩萨戒法的约束,因为佛陀制菩萨戒的目的,是针对于有志于行菩萨道的:当知一切皆无违犯,前面三种只要有一种情况,都是开缘不违犯的情况。
换句话说,前面的四十三条轻戒,在别相上各有各的开缘,而这三种开缘是通于整个四十三轻戒,是一切处皆无违犯的。
四十三轻戒到这个地方整个圆满。
乙二、受戒应持
前面「广明戒相」是说明轻戒跟重戒的戒相,以下说明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精神、用什么样的心态来奉持菩萨戒法。我们看戒文:
若诸菩萨从他正受戒律仪已,由善清净求学意乐、菩提意乐、饶益一切有情意乐,生起最极尊重恭敬,从初专精不应违犯。
一个菩萨从他,他是成就菩萨戒体的师长,从他的授戒师得到菩萨戒,得到菩萨戒以后他内心当中要依止一种善良的清净心,这当中要成就两种意乐:第一个是求学意乐,第二个是菩提意乐跟饶益一切有情意乐。
我们先从根本上说,你受了菩萨戒体以后,你应该要成就菩提意乐跟饶益一切有情意乐,就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当然这个对佛道的追求、对众生的度化,我们前面也讲过很多次了,刚开始的下手就是思惟苦谛,如果我们对三界的苦不能够体悟,我们也就没有要利益众生、上求佛道的意乐,所以刚开始的菩萨道一定是从无常而体会到苦、从苦当中再普遍到一切众生都在苦恼当中,我们为了救拔自身的苦、也为了救拔一切有情的苦,所以为利有情愿成佛,赶快要成就无上菩提,因为只有无上菩提才有足够的力量来解脱自身的苦、来解脱一切有情的苦。
就是说我们受了菩萨戒法以后,刚开始你要从苦谛的思惟而生起大悲心,由大悲心而追求无上菩提,在生命当中确定你一个修学佛法的目标,你一切的造作只有两个目标:第一个、为了要上求佛道;第二个、下化众生。你应该以这种善良的清净心来成就菩提意乐跟饶益一切有情意乐,这个是菩萨道的根本法门,安住菩萨种性。第二个是求学意乐,这个是枝末法门,你有这种的上求下化的目标,你应该要求学,菩萨道不是一时的冲动,你必须要广泛的修学经律论。
前面也说过,菩萨戒要广泛的学经律论,对于佛陀在经律论当中提到断恶、修善、度众生种种的方便,你应该要如法的修学,乃至于如法的去实践。对于这样的一个「求学意乐、菩提意乐、饶益一切有情意乐」,你对这两种意乐,内心当中生起最极尊重恭敬之心。
什么叫做最极尊重恭敬呢?就是说你对于这二种意乐,不要说身体的违犯,乃至于内心当中「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你根本不敢生起一念退转之心,这个我们刚刚说过的「假令身止诸苦毒中,我行精进,忍终不悔」,我们对于菩萨道的追求是无怨无悔的继续的走下去,不管有多么艰难,就是一种不退转的心情。
而这样的一种不退转,从初专精不应违犯,它不是一种功德相,这个诸位要注意,你说这个不退转是不是要到初地才开始?不是,就是你刚开始的时候你就应该具足这样的心态,否则这个菩萨戒就很容易破坏掉。
蕅益大师在《梵网经》的批注上说:唯佛一人持净戒,其余皆是破戒者。也就是说菩萨的三聚净戒──断恶、修善、度众生,他不是一生一世能够完成的,我们可能一生当中菩萨的戒法做得非常有限,也有人一生当中只是偏重在断恶,他什么善法也没有修、一个众生也没有度化,但这个都不是一个初学的重点,这个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我们初学的时候培养一种意乐,就是说菩萨戒的精神在「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们今天是在一个平地,内心当中有无量无边的烦恼障、业障、报障,什么资粮都没有,但是我们平地看到高山,哎呀,这是一个非常庄严的高山,你如果一时半刻要跑到高山去,这个是强人所难,但是我们是什么心情呢?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点很重要,就是菩萨的三聚净戒,虽然我们一时不能完全做到,但是我们内心当中绝不放弃,这个重点在这个地方,你就是能够一心一意的「我行精进,忍终不悔」,内心有向往的精神。
如果你对无上菩提的向往失掉了,那也就意味着你的菩提心失掉了,你在生命当中已经不是在无上菩提的跑道,可能是跑到另外一个跑道去了,虽然你也拜忏、你也修善,但是你不是在无上菩提的道路上走,你换了一个跑道,所以这个地方大家要注意,就是你一定是绝不放弃的一种精神,这个是你的根本,你要守住这种意乐,就是我们不管遇到多么大的逆境,虽然我们在断恶、修善、度众生做得多么的不好,虽然我们在菩萨道还有很多很多进步的空间,但是我们永远不放弃对无上菩提的追求,这是最重要的,这一科是讲这个意思。
乙三、犯应还净
丙一、有犯应悔
前面是讲根本法门,这个是讲枝末法门。在断恶、修善、度众生可能会做得不圆满。应该怎么办呢?应该要忏悔,这个当中分两科,先看丙一、有犯应悔:
设有违犯,即应如法疾疾悔除,令得还净。
假设我们对于三聚净戒有所违犯,应该要马上如法的忏悔来消除,使令我们菩萨戒体的污垢能够恢复清净。持戒有二种清净:一种是本净,就是这个人受了菩萨戒以后,是「皎如冰霜,尘点不犯」,我看应该是没有这种人,因为菩萨戒不可能。
你看宗喀巴大师,他比丘戒二百五十条完全清净;但是他受菩萨戒以后,他自己承认说:我一天当中违犯菩萨戒法,就像下雨的雨滴这么多。你说:我怎么不知道我犯罪呢?因为我们都没有观照(呵),所以我们就不知道了。
但是宗大师的心细,圣贤的心跟我们凡夫的心不同,他们的心比我们微细,回光返照的心多;我们的心思大部分都在尘劳,精神都耗失掉,所以回光返照的功力少,所以本净对菩萨戒来说是少之又少。
我们能够做到的清净是忏净,犯了戒没关系,我们内心当中起增上惭愧,我们内心当中不放弃对无上菩提的追求,跌倒了没关系,再站起来,如法的忏悔。这个意思就是说,行菩萨道你不要怕犯错,你只要肯改你就有希望。
丙二、明忏悔法
丁一、对他发露
戊一、受忏具缘
这当中分两科:丁一、对他发露,对别人发露;丁二、自誓防护(六十页),如果没有这种因缘,可以在佛前自己发露。对他发露当中分两科,戊一、受忏具缘,先说明接受你忏悔的忏悔主要具备什么条件,忏悔主不能随便找,看戒文:
如是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
菩萨在一切戒法当中,这个地方的一切戒法包括四重、也包括了四十三轻,在整个菩萨戒法当中,他的罪名都是恶作所摄,都是突吉罗罪。这个地方我们说明一下。
菩萨的戒法在制教上都是恶作,表面上是突吉罗很轻,但是诸位要知道,有些的戒法在业果上是很重的,它制教轻但是业果重。诸如什么呢?你这种行为会毁灭三宝的、会覆灭佛法,因为你的嫉妒心、瞋恨心来破坏三宝的住世,这种业道罪就很重,所以你不要以为是恶作就轻忽了(它不像我们比丘戒),佛陀在制教的时候罪相有很多很多的差别,它全部是恶作,但是它的业果就有很多的差别。
因此这个恶作应该怎么办呢?「应向有力」,第一个条件要有力量、有能力为你拔罪的众生。什么叫有能力为你拔罪呢?就是说他对于你要忏悔的这条戒是如法的、清净的,你要忏的这条罪他是清净的,他才能够为你证明、为你拔罪,他有这个拔罪的能力。第二个「于语表义能觉能受」,他对于你所表达的语言跟语言当中的义理,他能够觉知、能够领受。
先说明领受,就是说他能够明白你话中的道理,比如说你是中国人,你不能找美国人忏悔(呵),你找美国人忏悔他不知道,你叽哩咕噜讲什么他不知道,那他就不能为你拔罪了,他没办法领受你的义理;第二个他要觉知,就是这个人要通达菩萨戒法,他知道有犯没有犯、是犯轻犯重,他要知道你病相的轻重。
不管是小乘的补特伽罗、或者是大乘的补特伽罗,补特伽罗就是有情众生,一个有明了性的、活在现实生活的一个生命体,向一个补特伽罗忏悔。
这段戒文古德的批注上说:理论上我们今天受菩萨戒应该向菩萨来忏悔,为什么也开缘对小乘的学者忏悔呢?因为小乘的学者虽然没有受菩萨戒,但是小乘的声闻比丘、比丘尼有住持三宝的功能,就着他住持三宝这方面,因为他能够令正法久住,也就是令三宝久住,虽然他跟我们不是同修梵行、同受戒法,但是他有住持三宝的功能,所以菩萨在因缘不具足的情况,也开许对小乘的学者忏悔,是这个意思。
戊二、忏悔品类
己一、上犯更受
这当中有三科:上品、中品、下品。先看上品,上犯更受:
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
如果说一个菩萨违犯前面的四条他胜处法,他用什么心情呢?用上品的烦恼,就是「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他违犯四重戒法的时候,内心是依止颠倒,他的观照力完全不现前,他一直认为做这件事情是功德相,数数现行,当然是功德相,他也就认为这样的行为对他的生命是离苦得乐、趋吉避凶的,所以他在做这件事情也就没有惭愧心、也不想对治了,这样子的因缘来犯四条他胜处法,就失掉菩萨戒体了,换句话说,你修习的善法都已经不能构成瑜伽的功德,只是人天的善业。
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应当更受」,要重受,因为戒体失掉了。这个地方要注意,很多人包括在家、出家的菩萨,有些人「以上品缠违犯」四重的时候,他就直接更受,这个地方《瑜伽菩萨戒》讲得不清楚,但是《梵网经》就讲得很详细,《梵网经》说你失掉戒体,你要先忏悔再重受,这一条以上品缠犯他胜处法,蕅益大师在《梵网经批注》上也说明:如果你今天是犯到杀盗淫妄四条重戒,就失掉菩萨戒体,就要取相忏,因为这四波罗夷罪伤害的力量比较深,所以要取相忏;如果你犯的是《瑜伽》的四条他胜处法,是增上戒,这个不用取相忏,向四个菩萨或者是声闻对首忏悔,忏悔以后就可以重受,但是你不能没有忏悔直接重受,不可以。这个地方是说明上品缠犯他胜处法失掉戒体以后,先向四个菩萨忏悔以后再重受。
己二、中犯悔法
这是中品的:
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毘奈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
中品缠就是你的心态在造作这个罪业的时候,或者是根本时、或者是成已时,你有惭愧心生起,不像前面的「数数现行,都无惭愧」,这个时候犯到他胜处法,但是你有惭愧心,所以没有失戒体,就不须要重受,忏悔就可以了,向大小乘三个以上、或者是过是数的有情众生来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