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那根竹枪从这里进去的”
秦轩比划着自己的侧面胸部,那个竹枪是致命的一击,最后直接刺穿了黑熊的心脏,就算在强大的动物,只要心脏被刺穿,那么它活不过一分钟。
场面很血腥,不过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自然界的低等动物在这个时代是人们餐桌上的蛋白质来源,在没有火枪出现前,人类的猎杀对动物造成的伤害不是很大,真正造成很多动物灭绝的是在火枪出现之后。
冷兵器时代,猛兽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大多数猛兽都生活在山里,人们捕猎时因为地形关系根本没法骑马,也就没法追逐猎物,而且时有砍柴之人丧命于猛兽之口,但是人们对于猛兽恨之入骨确素手无策。
这个时候还没有大型的兽夹,对于捕捉猛兽的手段也很少,箭矢猎杀猛兽也十分的危险,很可能没有猎杀到猛兽,反而会被猛兽杀死,每年被野兽伤的或杀死的人不在少数,而且多数都是猎人和砍柴、采药这些经常进山之人。
这也是这个时代猛兽的皮价格高昂的原因,因为不容易猎杀,一旦猎杀到一只大型猛兽,那么光是皮毛就可以使一个家庭几年的温饱不愁。
而且这些猛兽的皮毛也是有钱或者有权人追逐的目标,它象征着权利,也象征着力量,但是往往是有价无市,这也是猎杀猛兽十分的难和危险。
自己在秦州买到的熊皮和豹皮也是从境外交易回来的,也是秦轩碰巧买到,在长安皮毛商铺里,根本见不到猛兽的皮子。
“静远,这熊就被你杀死了?”
“是啊,不是我杀死的,是他们几个的功劳,我只是指挥了一下”
“这也没有什么危险嘛,还不如打野猪危险”
“公主,这话可不能这么说,这是我们准备的好,如果是夏季冒然碰到这个家伙,估计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逃命了,不然不是我们杀它,而是它杀我们了”
对于黑熊,很多人都叫它熊瞎子,的确黑熊的视力不如豹子等其他猛兽,但是熊捕捉猎物和找食物更多的是靠嗅觉和听觉,它可以嗅到几公里外野物的味道,如果被它锁定,那可就真的危险了。
“我们这么多人,拿箭射也射死他了”
“公主,这黑熊的皮比起野猪来,还要厚实,箭枝对它的伤害太有限了,箭枝只能使熊更暴怒而不能对它造成什么致命的伤害,它一旦暴怒,那后果是十分可怕的”
熊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在树上蹭,这主要是用来止痒,另外也是把自己的气味留在树上,标记出自己的领地,这样的动作会将松树上的不少松脂粘在皮毛上,长久就形成了一个盔甲一般,对于箭矢的阻挡起到很大的作用。
老猎手都知道射杀熊一定要等它站立起来,露出胸前白色月牙般的胸毛部位,这里是熊最脆弱的部位,其实是这个部位离心脏比较近,而且这里没有别处松脂涂抹的部位坚硬,比较容易射杀。
相比起来,黑熊的凶猛程度不是豹子可以比拟的,黑熊碰到人类是不会跑的,它根本不怕人类,相比起来豹子之类的就要胆小的多。
“咸宜,静远说的没错,猎杀熊是极其危险的事情,这么多年,你看那年捕杀过熊了,不过熊眼睛不好,不少人称之为熊瞎子,见到熊,只要离得远,悄悄离开就可无事,猎人被野物所伤,多数是这黑熊所干之事”
“殿下说的是,不过熊的眼睛不好,但是它的鼻子可是很管用,就像公主身上这个香气,这黑熊在几里外就能闻到,进山打猎,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静远别说的这么可怕行不,不过我可不会自己来这里,碰到这样的家伙是没有可能的,这熊瞎子怎么弄出来啊,这么粗一棵树”
“这个简单,大家休息一会,都带着刀呢,一会大家用刀砍,这枯树已经腐朽,砍开不是很难”
黑熊被卡在了离地不到两米的地方,两根竹枪把它给固定在了那里,这家伙滚圆的身子把树洞也填的满满的,也不知当初它怎么进入树洞的。
当大家把枯树给砍倒时,破开的树洞中巨大的黑熊还是叫大家毛骨悚然,这黑熊至少有两米长,大约重量在两百到三百公斤,肥硕的身躯倒在地上也是很大的一堆。
“这家伙是真大啊,不要说被它咬住,就是被它抓住压也把人压死了,瞧瞧这爪子,抓人一把,这还不得把人给抓的血肉模糊了”
“公主这下是知道这家伙的厉害了吧,不过这熊掌可是美味,只是听说,没有吃过,也不知什么味道?”
“哈哈,熊掌其实和你做的猪蹄差不多,这个我倒是吃过的,至于味道也没觉着多么好,不过很有嚼劲”
“那也没什么嘛,不过这东西难得,殿下可以将这个熊掌献给圣上,也算是这次狩猎的的礼物了”
“这黑熊是你静远发现的,要献给父皇也是你献,我怎么可以抢你的功劳”
“得,殿下就别客气了,这事还是你来做吧,不是你带我来打猎,我也进不到这里面来,大家休息好了没有,咱们做个雪橇,等人来了,也好将这熊拖回去”
现成的大枯树,选择其中的大半片,将底下这一面用刀砍去疤痕之类的枝杈,搞的比较光滑,将一头削成翘起的形状,一个简单的船型雪橇就做好了。
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叫来帮忙的人也到了,两匹马拉着绳索捆绑好的雪橇,大家一起朝着营地赶回去。
“快来看啊,六哥猎到一只熊瞎子”
这刚到营地,就有人开始喊了起来,已经有不少人先赶回来了,呼啦啦的从帐篷里钻出了不少的人出来,都围着这个大黑熊看了起来。
“这家伙真够大的,少说也有五石的分量吧”
“呵呵,差不多,瞧着皮毛多好”
“这熊掌才是美味呢”
“六哥,送给熊掌给小弟吧”
“六哥,我也要一个”
“还有我”
“……”
秦轩看着热闹的人群,直接回到了自己的帐篷,本来想着将熊胆自己留下,看这架势,估计这只熊不够分的,到了最后可能就是献给圣上,由圣上去决断处理吧。
这些都是李琬的兄弟,给这个不给那个都不好,不管怎么分,都会有人不满意,这完全和自己没有关系了,不要说熊胆,估计连个熊毛也轮不到自己。
今晚估计是回不了长安了,这时赶回去估计城门也关闭了,秦轩换了身衣服,喝点热茶暖和暖和身子,这冬天骑马也是很受罪的活计,不穿厚一点是把人冻的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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