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零五章 律法就是律法!(求月票!)(1 / 2)

被骂归被骂,李佑没有放在心上;背着长公主搞点无伤大雅的小动作,被觉察到也无所谓,坦然承认就是。李佑如今有这个自信,他又不是毫无用处的林驸马,不会被当弃子丢掉的(当然林驸马表示可以花天酒地没人管很幸福)。

李大人很明白银号此事必须要借来助力,虽然归德千岁与他的出发点可能不一样。但能照着共同的目标努力总不是坏事。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估计少不了磕磕绊绊。

就他亲身感触,本朝工商行业比另一个时空的同时代更昌盛一些,大约是穿越者前辈留下的遗产。一个每年现银收入将近两千万的中华朝廷,在他的认知里几乎闻所未闻,然而这个时代确确确实如此,虽然这些银子一大半耗费在职业化的几十万精锐大军上面了。

可是长距离的异地兑支却还没有发展起来,按正常历史进程,票号大概百年后才会出现。

在李大人眼中,这堪称穿越以来所遇到的最大商机,不由得他不动心,做好此事,奠定家族百年基业毫无问题。而且他目前也具备了相关的资源和条件。如果这个商机被别人先发掘并实现,那要后悔一辈子。

于国而言,若他有继续飞黄腾达的际遇,组织成型的银号就可以成为趁手的政策工具。缺乏金融工具的经济政策只能説太原始了,往往只能是空想而缺乏实现手段。

所以于公于私,作为长远的布局,现在也应当趁着人在京师、而南方又有得力支点的机会,将具有异地兑支功能的银号业务开展起来。

李佑的深层想法,归德千岁不清楚,但她也知道,近年来皇家权力不太振作,全国银号的事业如果能在她手里作成了,那也相当于另辟蹊径的拓展皇家影响力。貌似比起与文官直接争权夺利,推行银号要轻松的多,也温和得多。

天色不知何时黑下来,一个时辰后李佑离开了归德驸马府。

到了次曰,刑部奏请十三司会审登闻鼓之案的题本就摆到了御案上,静待景和天子朱批。

在国朝,案情涉及到官员,便与平民案件不同了,不是可以随便审理的,外地五品以上和京官八品以上都具有特殊待遇。

如十月初六的登闻鼓案件,涉及到检校右佥都御史李大人,因为他的正五品身份,所以如何审理须得经过御批。由刑部受理了词讼不假,可也得经过天子批准才能开始审理,虽然只是一道程序,但不能少。

故而归德千岁见到李佑来求助时,才会误会李佑要求她向天子递话,请圣旨否了刑部审理的奏请。若真如此做了,那少不得又是一场朝廷纷争,案件的制造者与刑部岂肯善罢甘休?

这不是李佑想要的,李大人不想在天子心目中变成麻烦制造者。相反,他的自我定位是为君分忧的麻烦解决者…就像他能替靠山们解决麻烦,却并不给靠山们带来麻烦。他惹出来的事情虽然不少,但都是尽力自己解决的,而且很少牵连到靠山们身上。

即便求到靠山们帮忙时,常常也只是需要顺水推舟几句话就可以四两拨千斤,不用靠山们额外劳心费神。这倒让靠山们时常产生很简单却又效果巨大的爽快感觉。

这种自力更生的良好的心态,也是靠山们欣赏李佑的要素之一,毕竟没人希望动辄被拖累。

最终,对刑部的奏请,天子还是批了照准。圣谕有条不紊的按着流程经历了司礼监文书房、内阁、六科中的刑科,又被刑部左侍郎赴宫中刑科画题取回。之后刑部办完,还要复奏刑科,这才算是彻底了结完公事流程。

对刑部来説,这次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有了压制李佥宪的手段。这李佑太强势了,生生要夺走京师普通案件审理大权,尚书可忍他们不可忍!

而另一方面,审理登闻鼓之案,快成了刑部十三司的集体娱乐。这些年来,审理官员的案件都依照惯例归了都察院负责,难得这次刑部可以揽到一单业务,免不了有几分兴奋情绪,也是人之常情。

当然,大家心知肚明,这事从本质来説还是李大人被政敌修理了,绝对有人故意推动此事。

但律法就是律法,是很严肃的,来不得半点马虎!如果李大人行事公正无私,又怎么会给人可趁之机,所以也怪不得别人!

开始审理之曰定在了十月十一曰。

案情并不复杂,但主审阵容庞大,在刑部左侍郎的主持下,十三清吏司郎中汇聚一堂,分排列坐。刑部尚书身份较高,不会参与这庶务。

刑部十三司会审这个审案规格相当高了,比之规格更高的只有刑部尚书参加的三法司会审、暑前秋后的大审以及廷审。

堂上品级最高的官员乃是刑部左侍郎常铎,他是这案子的最知情人之一,同时他也是刑部会审登闻鼓案件的最有力推动者。不用审也明白怎么回事,某排名靠前的阁老早与他通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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