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九十七章 京城刑名之权(2 / 2)

例如说,将在京城偷东西的小贼判刑,也要放到他堂堂刑部尚书的案上批一笔,这有什么快感可言?能抓住大案重案就足够了。

但是荀尚书仍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影响,所以不敢轻易与李佑承诺什么,只反问道:“那你有何想法?不妨说出来。”

对此李佑早有腹案,“外地知县,尚可判一百杖之刑。京师重地尚需慎刑,本官不敢比照外地按察佥事,只比照知县如何?只求百杖以下案情可自行裁断。”

荀尚书怫然道:“你也知道京师重地极是慎刑!对京师案件,我刑部也只有百杖以下自裁之权,百杖以上刑案,照样需要上奏天子圣裁!若如你而言,我刑部今后便不用管京师之事了!”

“都是为君分忧,刑部乃天下的刑部,事务已然繁重不堪。大司寇又何苦纠缠于京城这刁民云集的地方,做那如同知县的俗事。”

荀尚书答道:“你若有此意,大可直接向天子奏请。如有圣谕,我刑部不敢不从,你何必到这里与本官说这些!”

李佑无奈道:“大司寇说笑了,若不向大司寇照会,我何敢自专。”

荀尚书想了想,又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在刑部本官就是这个阎王,但是部中还有很多小鬼。若真如你所愿,本官可以不在意,但是部里未免会怨言重重,叫本官这一部之首不好做。”

京城事务繁琐,固然让负责京师刑名案情的刑部疲于应付。但与此同时,对小官吏来说,过手的油水和好处也很大,甚至是主要的灰色收入来源。

不错,刑部确实负责天下刑名,但是外地案子到了刑部后,疏通成本也很高,案犯打点的积极性就下降了。

打个比方,贵州案件到了刑部,那案犯亲属想打点疏通,就要花两个月时间,穿越三千里去人生地不熟的京师。对于一般人而言,遇到这种情况岂止是望而生畏,只怕当即就放弃疏通打点并听天由命了,于是刑部主管官吏所能落下的好处就少了。

相反,京师人犯了官司,与刑部近在咫尺,打点疏通便利许多,积极性也高,同时京城人相对比较富裕,拿得出银子。

所以说京城案件烦不胜烦归烦不胜烦,但仍是刑部官吏最主要的灰色收入来源。作为高高在上的刑部尚书,荀飞谦大人可能不在意这点事,但是不能不考虑到属下十三清吏司大小官吏的情绪,部中具体事务都还要依靠他们去做。

李佑纵然有从朝廷到百姓的万般理由,但在涉及到需要挑战官场潜规则时,他就无法去游说荀尚书什么了。明规则可以因为人的主观想法而改变,潜规则却从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

见李佑沉默不语,荀尚书淡定的笑了笑,“若本官还是刑部尚书,就不好开此先例,不然部里要乱。什么时候不当这个刑部尚书了,便无所顾忌,临走前倒是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见天色渐晚,李佑便告辞。坐在轿中,想起荀尚书最后那句话,忽然有所悟。

荀大司寇什么时候才能不当刑部尚书?他才五十来岁,远不到致仕时候。那么他不当刑部尚书还能干什么?天下还有多少比刑部尚书更好的位置?

不过想起来,这眼下还真有一个,比如正空缺的兵部尚书…兵部尚书在六部中是中上地位,刑部是中下地位,刑部迁兵部就等于是升官。

李佑顿时懂了,荀尚书明着婉拒,其实是暗暗提了条件,他若能当上兵部尚书,自然临走前可以帮他在刑部吃里扒外。

这也太看得起他了!李佑很无语,估计荀尚书是看上了他对卢阁老的影响力罢。有卢阁老这个前任兵部尚书和杨阁老一起用力,再搭配上吏部天官赵良仁,胜算还是很大的。

可是他现在不想再参与这些事情,就算成功,也如同甜美的毒药,饮鸩止渴而已。

既然刑部这边暂且说不通,李大人决定执行第二套方案,那就是模仿上辈子某个特殊阶段的特殊政策,奏请进行“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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