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不能以普通杂官视之(1 / 2)

第一百三十四章不能以普通杂官视之

次日,李佑坐衙时,继续想着自己的前程。这时却有府城守备司来向府署禀报说,昨夜有一艘漕船被劫,数十贼子各负其米在府城一哄而散。

李佑闻讯大震!贫民抢米铺的米也就罢了,最多也就是普通强盗案,这次居然抢到了漕船头上,这和劫官银有什么区别?性质堪称极其恶劣。

从抢粮商发展到抢漕船,看来府城风波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了。

虽然在目前这个特殊时期,李佑是衙门里的二号人物,但名义上还只是个知事,哪有权力处置此事,便将案情转报与王同知。

王同知闻讯同样大震!但他只是个同知,职权上并不分管刑名,也没有得到过授权,只好将此案转报与钦差谢中丞。然后对李佑叹道:“府中乱象愈烈,正需你我勉力之时,奈何职权所限,身不由己。”

谢中丞闻讯还是大震!然后没了下文。毕竟钦差职责重点在于纠察,而不是越粗代庖的干政。

李佑放下案子,继续思索起自己的个人发展问题。王同知那句有意为之的感慨给了他灵感,倒也又编出了几条朝廷需要提拔重用他的说辞,没有辜负王同知夸他悟性好。

但小人物的升迁尤其还是越级升迁之路注定要艰难曲折的,冠冕堂皇的说辞有了,需要行动时又出现新的难题卡住了他。

如果这次想要得到破格提拔,首先一个前提落在在谢钦差身上。钦差作用相当于是朝廷的耳目,钦差所见便等于是朝廷所见。若能让钦差回朝具奏时,陈述几条破格提拔的理由,才算是整个升迁程序的第一步。

不然没有合法性的依据,朝廷凭着什么认为他李佑应该越级升官?强行提拔他就相当于乱命。

但就是这第一道关口便难住了李知事。或许有人问,有什么为难的,赶紧找上门去拉关系打关节不就得了?这就大错,事情不能这么办的。

本朝官场往来交游有一条礼节,不相熟的小官和高官之间,非召不得往见。也就是说,地位相差太多的两个官员之间,小官只有被召见了才能去找那位高官,不能主动跑去骚扰求见,否则就是失礼。不然的话,那些手握重权的高官岂不要被各种陌生人烦死。当然,这个规矩是私情交游的规矩,公事往来不适用这条。

所以说九品知事和三品钦差的地位差的太远,李佑没有主动与谢中丞交往的资格。还有一点难处,即使机缘不错,有什么机会能见到钦差,但李佑用什么去和钦差拉关系?几千两银子李佑可拿不出来。其它李佑目前能给的,人家钦差估计都有,凭什么帮助李佑啊。

另外,固然有的大人物不管出于什么心理,喜欢提挈年轻俊彦,但以李佑这样出身,似乎没有值得投资的潜力。

总而言之,李佑想自己去找谢中丞打通关节,那基本上是不可能成功的,白白落一个不自量力或者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名声。

不过苦思冥想半日,还真让善于机变的李佑琢磨出点头绪,自己的分量太轻,但可以想法拉上某位重量级人物一起鼓吹。他这思路类似于后世搞捆绑销售的做法,李佑就是那个添头或者赠品,能和主要商品一起被推销出去。

刚有了点主意,就听门子来禀报说:“有位赵良礼相公来拜访大人。”

整垮了从赵家门下出来的毛知府,李佑一直想不好说辞,所以始终没有去见赵良礼,没想到今日他居然主动找上门来,真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

李佑出房相迎,赵良礼拱手冷笑道:“恭喜李大人前途似锦,鹏程万里!”阴阳怪气

李佑还礼说:“那日到贵府,本想将毛知府之事相告,不料生了变故未曾有机会说,还请恕罪。”

“真的没机会说么?还是因为李大人怕我泄密坏了你的大事罢。”赵良礼道。

“在下岂敢作此想。”李佑无奈道,其实他确实有点这个个想法。

赵良礼哼声道:“在你眼中,我大概是个信不住的人,说无可说了,告辞!”

目送赵良礼袖手而去,李佑摇摇头。认识以来第一次看到赵家这位三老爷如此激烈的发脾气。想着还是过几天等他这股气消了后投书一封解释修好罢,有杰哥儿这条线索不怕与赵家搭不上。

旋踵之间,赵良礼的身形再次出现在房门处,很不满意道:“我竟然不值得你请留步?你目中未免太无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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