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四章:汉旗在下(94)终有一别(2 / 2)

我为王 枪手1号 3776 字 1个月前

步兵眼中一热,险些掉下泪来,“王上,您慢些喝。”他可是知道高远酒量一直不佳的。

“无妨,今日送兄弟,便是醉了也无妨。”高远笑道。

“这第三杯酒,我便敬漱玉公主,漱玉公主好本事啊,你拐走了我的兄弟,我的大将,今日我可要将话说在前头,二十年后,你可得至少还我两个铁铮铮的汉子才行。”高远大笑起来,“你们既然要远离庙堂,隐身江湖,那也没有多少事儿做,不妨便多生几个娃娃吧!哈哈哈!”

漱玉红了脸,却仍是将杯中酒饮尽。

“吃点菜吧,便尽顾着喝酒了。”宁馨微笑着挟了些菜放到高远的碗中,柔声道。

高远拿起筷子,却不吃菜,以筷敲着碟子,竟是放声高歌起来,歌声既豪迈,却又凄然,一时之间,倒是让漱玉听得有些呆了。

送战友踏征程

默默无语两眼泪

耳边只有海风声

路漫漫雾茫茫

革命生涯常分手

一样分别两样情

战友啊战友

亲爱的弟兄

当心夜半北风寒

一路多保重

歌声之中,步兵再也忍不住激荡的心情,堂堂一个流血不流泪的汉子,今日竟然是号淘痛哭起来。

巨大的铁锚缓缓从水中提起,一声起航的吆喝,海船缓缓地离开了码头步兵跪倒在甲板之上,手里捧着的是高远专程给他送回来的那一支铁脚,耳边仍在回响着高远先前所唱的歌声。

“大王,是我对不起你!”他低声道。

高远站在码头之上,凝视着船头甲板之上的步兵,无言地扬起手,缓缓地挥动着。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大哥,回去吧!”一边宁馨轻轻挽住高远的手臂,柔声道。“步兵如此选择,未尝便不是他的福气,或者,这也正是他的聪明之处。再说了,扶桑并不远,将来实在想来了,便召他回来相聚也不是一件难事。”

“回吧,又走了一位老兄弟!当年扶风出来的人,是愈来愈少了。”高远微叹一声,转身便走。

送别老兄弟的这一段插曲丝毫没有影响到汉国军队大踏步向着楚境之内进发的步伐,而此时,灭楚最为关键的一战,围歼屈完二十万大军的最后一枚棋子,正在飞速地向着目的地前进。

杨大傻叉着腰,站在一块大石头前,一张地图铺在他的身前,上面用黑笔标注着现在他的部队所处的位置。

“狗娘养的梅华,他这几天没吃饭吗?比预定计划慢了半天,来人,传我的命令给他,他就是给我爬,也要在预定的时间之内赶到目的地,混帐王八蛋,晚到半天,足以让敌人跑得无影无踪,坏了我的大事,我揪下他的脑袋当夜壶。”骂骂咧咧的杨大傻其实心中明白,梅华其实走得并不慢,而是因为这几天天老爷不作美,连着几天的阴雨绵绵,将秦国国内本来就极不好的道路,就得更是难以行走,别说是梅华了,便连古丽的骑兵,现在亦是举步维艰。习惯了国内良好交通网络的汉军,来到异国的土地,总是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但杨大傻更明白,灭楚的关键,便在于屈完的这二十万大军,可不敢指望秦人会与楚军拼死作战,只有自己赶到,断了楚人后路,才能堵上这最后的关口。要是让屈完的这二十万大军溜号了,这一次汉国筹谋数年的大战,必然会半途而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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