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那个死小孩,他也是那边来的吧,艹,居然被他骗了,下次逮到他非得按他到屎坑里闻个够。”
咦?
他状似不解。
“但是没发现傻尸周围有什么小孩子啊,倒是有个大傻叉,哦,是跟谢临你一样的傻叉。”
“哈哈,你被我使计引走了,他却主动送上门。”
谢临抬起的手一顿,反手收回,同时把尸尸的脑袋按进他怀里。
“诗诗乖,再等一下,一会再杀他。”
“明明是两兄妹,一个智多近妖,一个当兵当久了脑子都落到海里了是吧,居然相信我会放弃周诗这个超脑,用自己换周诗。”
“哈哈,傻啊,真傻啊。”
“不过他还挺让我佩服,我给他注射的是调动人体癫狂因子的试验品,他扛了许久呢。”
“结果我成功了,他癫了,用事实证明我是天才。”
“傻尸啊,你这个哥哥真的是很优秀啊。”
“但是吧,周稠他癫是真的,就是颠着颠着就变成爱好了,真是稀奇。”
这是他最不解的地方,明明他成功了啊。
总不能是因为药物把他的舞蹈细胞给激活了吧?
实在想不通,就把这点瑕疵归为周稠是被职业耽误了的舞歌选手。
他自顾自地述说着属于他的回忆。
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他确实是手无寸铁的白大褂,原本他还埋怨老天送到这么落后的年代,断了他的科研路。
直到机缘巧合发现周诗的智商居然完全比拟后世的天才,届时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环境不允许,那就创造良好又匹配的条件,只要有完美的研究对象,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特别是当他脑海里自动反馈这个世界的周诗与上个世界的周诗是两个平行世界的前世今生,他更是欣喜若狂。
两个时空都存在的人物,不是同一个人,却又是同一个人。
想当初他当周诗的助手时多嫉妒她超强的脑子啊,恨不得挖了她的脑子安到自己脑袋里。
没想到还没来及得对后世的周诗动手,反而把他送到前世的周诗面前。
也是那一刻他相信了,原来老天爷是厚爱他的。
让他穿越,就是为了给他机会证道,向那些自认为智商超群的臭科研人员证明,他即使是助手,也是脑瓜子顶呱呱的助手。
但当他想证道时,就被谢临那个臭王八一脚给踹回了他原来的世界。
好在他也不亏,把谢王八一起拽走了。
只不过途中挣扎被迫分开了,也导致回去的时间点比穿去的时间点足足提前了二十年。
再次相遇时,发现谢王八胎穿时居然失忆了。
果然只有他才是被老天眷顾的。
他带着记忆,自然而然就潜到了周诗的身边,又一次当助手,他已经心无波澜。
他暗自研发各种各样激发人类潜能的药物,甚至是毒素,为了就是一朝拿下周诗。
然后他如愿绑走周诗,买一送一,连带保护她的亲哥周稠。
可惜当时他人手不够,只得引走谢王八,否则他就有三个实验体了,一个绝无仅有的聪明蛋,两个体质超然的兵王,想想都刺激。
他仗着老天的厚爱,肆无忌惮的挥霍自己的脑细胞,各种药物用在兄妹俩身上。
让他气的是,他明明那么聪明,明明是天选之子,竟然失败了。
失败了。
两个完美的实验体,竟然成了两具行尸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