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公寓的新住户(1 / 2)

地狱公寓 黑色火种 4823 字 1个月前

第二十四章公寓的新住户

“星辰。”

深雨终于下定了决心,她眨了眨眼睛,对星辰说道:“我有一个办法,也许能够尝试着活下去。”

“什么?”星辰愕然地回过头,看着深雨,问:“办法?你有什么办法?”

“那个鬼并不杀我,而我也发现了一件事情。”深雨指着星辰的脸,说:“你们所有人,都是曾经被我画出来过的人。无一例外!所以我想,‘预知画’的本身,是一个‘诅咒’!”

深雨已经洞悉了,这一切的本质。

“这也是唯一有可能,解决一切的办法了。我,来画出那个鬼!那个鬼……是我的父亲,我知道的,这就是他所说的给我的诅咒。所以也只有我才能终结他!”

深雨决定,要保护这个男人,不论付出什么都要保护他。他是唯一一个,真正地认同自己,真正地相信自己的人。

心怀高贵的人才会变得高贵,心怀卑贱的人自然就会卑贱。

这句话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活下去的话……”她忽然说道:“带我去见一下你哥哥吧。”

“深,深雨……”

此刻的深雨,那脸上的一丝为了守护星辰,而露出的决绝的表情,有着一股无法言喻的凄美!

星辰的心在这一刻被揪紧了。她难道是抱着必死的心态去那么做吗?

想也知道,那个鬼不会杀深雨,也就是说,就算星辰等人都死光,至少深雨可以活下来。但是,如果她去画那个鬼,如果这真是一个诅咒的话……

那个鬼肯定会来攻击深雨,甚至很可能杀了她!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预知画就和一样,都是绝对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诅咒的,不被画下来的人,蒲靡灵的亡魂也绝对不会去杀。

这个诅咒,本身就是当初这个能力带来的。无法改变,就连公寓也不能够限制。

“深雨……”星辰呆呆地看着她,说:“你说你来画,那你不怕吗?”

“没关系。”她摇了摇头,看着星辰,看着这个保护了自己,守护了自己的男人,说道:“这是我的选择。如果你死了,我这一生都无法得到安宁的。星辰,既然你说过我不是‘恶魔’,既然你愿意认同我的存在,那么……”

“我就会为你而活。”

这时候,星辰的眼中,开始渐渐涌上泪水。进入这个公寓后,他不知道哭过多少次,有好几次都陷入绝望和痛苦的深渊,甚至也和敏一样有过轻生的念头,唯有当初和阿相认识后才稍稍有了些生存的信心。

而在后来,得知了预知画的存在,他在良知和生命的天平上挣扎许久,才终于狠下心肠,不惜手染鲜血也要获得预知画。那个时候,他也流泪了。为生存的无奈,也因为对这个公寓发自骨髓的憎恨!

而如今他再一次流泪了,却是为这个女孩,昔日,逼迫他不得不犯下罪孽的蒲深雨。

对于深雨的感情,一直都是爱和憎恨混杂在一起,早就分不清楚了。事实上,星辰最恨的还是那个公寓,相比起对公寓的恨意,对深雨的恨其实早就微不足道了。毕竟如果没有深雨,只怕他第三次血字指示就会陷入死亡境地了,杀死敏也是自己的选择,一味恨她也没意义。而且,在看了她的照片后,星辰对深雨就一直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对她的恨意也消减了许多。

因为他可以理解深雨的痛苦,也能够明白她为什么憎恨敏。就如同他昔日对母亲的怨怼和对哥哥的憎恨一样。

她其实,比自己更可怜。因为她的父母,对她做得更绝,尤其是她父亲,简直就是可以用泯灭人性来形容!

也正因为这样,他才有了一种希望可以将深雨从那痛苦深渊中解救出来的想法。

而此刻,她却说,愿意为了自己而活。

这是第一次,有人愿意为了他而舍弃一切,无条件地,就因为他本身而帮助他。从小到大,哥哥的光环始终压过他一头,自己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值得自傲。右眼瞎了以后,当初交的女友也是愤然离去,他很清楚对方愿意和她在一起,也多数是因为卞家的豪门背景。

“深雨,我……”

噙满泪水的星辰,看着那因为已经视死如归的深雨,忽然将脸凑过去,吻上了深雨的唇。这一刻,他无法再压抑自己的情感,也终于明白,他对深雨怀有的是怎样的感情了。

深雨似乎也吓了一跳,她没有想到星辰会来吻她。然而,她没有反抗,而是更凑近了星辰的脸孔,感觉着他身上的气息。

没多久,她推开星辰,说:“快!你的身上有没有纸笔?只要有我就可以马上画,有颜料的话就更好了!”

她的脸上满是绯红,心中感觉小鹿乱撞,刚才,是她的初吻。

“如果可以活下来的话,我一定要娶你!”星辰坚定不移地说:“我要你,无论你的血脉是什么,无论你在世人的眼中是什么,我都要你!因为你是蒲深雨,而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人!”

“蒲深雨?”

忽然间一个声音传过来,星辰吓了一跳,回过头去看,只见一个穿着医生袍的中年男子,站在距离二人不远处的洞穴岔道处,说:“你们是谁?”

这个男人,自然就是李雍。

星辰一脸茫然地看着对方,而深雨则是惊愕地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知道我?”

李雍刚一开口,忽然他听到了什么声音,回过头朝着岔道另外一头看去,却是看到,一只黑色的手掌,从岔道另一端的石墙后方伸出!

李雍顿时脸色大变,立即朝着星辰和深雨的方向跑来,大喊道:“快,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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