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觉醒 第五十七章、地下城三层的日子(2 / 2)

「没想到抢手王也会被人家甩掉呀?明明是个抢手货中的抢手货耶!」

「不、不要一直提起抢手王好不好!那些不懂本大爷魅力的人,全都是些白痴傻瓜!懂的人一看到本大爷就会马上明白了!举、举例来说好了,安蒂娜小姐!如果一定要从我们四个男人中选出一个的话,你会选谁?一定会选本大爷对不对!」

「我当然选牛二了。」

「什么……」

「咦?我、我……?」牛二瞪大了双眼,与其说他是害羞,不如说他根本就大吃了一惊。「哇……」莉莉呆呆地看了看牛二,又看了看安蒂娜。

叶凡「唔喔」一声,好像很佩服似的样子;菲楠则是看向安蒂娜,不停地眨着双眼。

「为为为为为为为……」许力好像咬到自己的舌头了,「——为、为什么!?为什么你不选本大爷,反而偏偏选了牛二这吃货?这个选择太莫名其妙了吧!?」

安蒂娜的表情泰然自若,「他块头大,感觉很可爱。」

「……块、块头大……这、这点本大爷真的比不上……想比也比不上……可、可是……本、本大爷居然……输给了牛二这傻大个……可恶啊啊啊啊啊啊!」

「抢手王,凡哥我也觉得真的好~~可惜唷!」

「刚刚不就叫你别再叫本大爷抢手王了吗!你这个该死蘑菇屌丝!这样本大爷觉得更受伤了……!」

自己输给牛二,许力心中也觉得有那么点打击。看来安蒂娜不是个靠长相挑对象的人。

毕竟她每天看着镜中美丽到近乎完美的自己,大概对别人的脸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艾斯不论长相、能力,都属于平庸中的平庸,不过接连好一阵子都以火熔兽为目标后,他至少对于和火熔兽,交战这件事情多少累积了一点自信。然而艾斯不停地告诉自己,千万别骄傲。我不像那些天才一样,不是那种拥有特殊才能的人,就不要那么嚣张。

金钱方面,现在状况好的时候一天最多能赚到十金币以上,而就算情况不佳,至少也还能赚到两金的收入。

投资的主要方向有二,一个是装备,另一个则是技能。

艾斯买下了四样防具:中等的胸盔、防身腹兜、手甲以及脚盔。全部的都是皮革制品,重量很轻,不会妨碍动作的灵巧度。防御力或许只能让人稍感宽心,不过至少这种多少有点安慰的感觉也还算是满重要的。手上的武器经过打磨师傅的巧手后,现在变得锐利多了,用起来也更顺手了。现在哈尔希洛还不打算购买任何全新的装备。手上如果有余财的话,先专心投资在牛二和菲楠的装备上会比较好。

牛二也终于买下了他一直很想要的板金制作的铠甲。这种铠甲的正式名称为甲胄,一般来说必须要特别订做才买得到,不过请师傅锻造甲胄并不便宜,就算师傅的收费再实惠,还是得花上数十枚金币。这个价位,我们以前出不起,现在价格都不是问题了

牛二和菲楠现在有胴铠、背铠、肩铠、手甲以及半护胫,当中的半护胫是一种保护小腿前方的护具,莫古索把上述所有的装备都穿在锁子甲的外层;头上一样戴着原有的那顶巴布达头盔。手上的剑依旧是战士公会送给他的那把巨剑,不过剑身早已经深痕累累了,看来过阵子也得赶快买把新的才行。

许力也买了锁子甲,外面不知道为什么又披了一件皮革铠甲。皮革铠甲上面雕有史卡勒海尔的纹饰,他好像挺喜欢的样子。另外许力看上了一种名叫做连颈重盔的怪异头盔,形状感觉像是上下颠倒的水桶,而他现在头上就戴着这种头盔。武器方面,他在市集刚好看到了一把相当不错的长剑,于是便冲动地买下了,一度搞得自己身无分文。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蠢蛋。

莉莉买了皮革制的上衣以及裤子,穿在她身上看起来相当合适。上衣外面罩了一件附有帽子的斗篷,看起来更有猎人的架式了。

叶凡从公会那边拿到的法师袍与法师帽从缝接处破开来了,所以她也买了新的袍子与帽子。手上的杖还是原本的那一把。说起来,叶凡使用的主力魔法——火系魔法——好像和其他系统的魔法不一样,似乎并不会受到杖的性能所影响。事实上,就算没有杖,他好像还是能发动魔法。

许力最近那边习得了潜行以及蝇击(swap);牛二学会了咆啸(warcry);菲楠学习了忌避突刺(avoid)和排出系(exhaust);艾斯修习了速目,能够提高飞刀的命中率,同时也学会了穴鼠的技能,可以迅速地避开敌人的攻击。

不论是力量、经验,身为光明祭司的莉莉她是传承人原本就比艾斯一行人要厉害多了,因此队伍整体的实力确实比以前提升了不少。现在的问题就在于:那到底提升了多少呢?

地下城三层西区,有一个叫熔浆造场的地点。这里的全是火山熔浆物有炎热的气候,这里全是红色山石,地形复杂无比,艾斯等人在这里发现了五只成群结队的火熔兽。

他们过去也曾数度来到这里,甚至还在这里午休、吃饭过;而先前他们从来没在这里见过火熔兽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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