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她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以‘辣手摧花’的笔名,写过著名的洞房读物《青梅竹马之洞房醉里看桃花》,赚得盆满钵满,在不入流的文人圈子,也算是一枝独秀的存在。
苏黎说干就干,落笔就写下了书名:
《摄政王之宫闱秘事》
可是,苏黎写完书名,她就有点卡文了,另一个男主,该写什么身份。
一时间拿不准,索性,就写了个群像故事:
以石头为原型,写了摄政王和小太监,两小无猜。
以苏长安为原型,写了摄政王和皇子伴读,竹马竹马。
以霍元奎为原型,写了摄政王和大将军,征战沙场,建功立业。
倏尔,苏黎心思一晃,又想到了闷葫芦。
他们那两张脸,倒是蛮登对的,且一个风流,一个清冷,实在是般配啊!
于是,第四个男主也有了,就是自古竹马不及天降:
摄政王和覆面刺客,相杀相知相许的故事。
而且,摄政王还是在身下承欢的那一个……
苏黎全程扬着嘴角,把故事写完了,成就感满满:
澹台煜,这可是你先惹我的,我要毁了你的名节!
‘辣手摧花’新作一问世,很快就风靡了全京城。
当然,澹台煜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事情,即便下面的人有人知道了,也没人敢告诉他。
因为,书里面摄政王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刻画的入木三分,写作之人,明显是近距离接触过摄政王才能写出来。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愿意没事找事,毕竟,摄政王可不是个好相与的。
有更离谱的谣言在前面顶着,摄政王住在太后宫里的事情,就变成毛毛雨一样小的事情了。
近来,澹台煜十分繁忙,除了处理朝政,批折子还要去城外的军营练兵。
他记着前世和西乌的仇恨,这一世,他要先发制人,率先攻打西乌。
因此,好几日,才能回一次皇宫,看看苏黎。
苏黎也不关心澹台煜在忙什么,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医书,看累了就研究慢慢死的解药,晚上,都给自己灌安神汤,之后早早睡下。
两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
京城第一女纨绔甄娇娇,终于以二十岁芳龄,嫁给了成王世子成为正妃。
婚礼风光大办,十里红妆,喜床开路,棺材结尾,一时间,风头无两,老百姓围观,议论纷纷:
“太好了,这个女纨绔终于嫁出去了。”
“她嫁人了,就不能再出来嚯嚯我们了吧?”
“我的豆汁摊,她三天能来喝八回,连喝带倒的,这下好了,再也没人糟蹋东西了。”
“瞧你这话说的,多没良心!若不是甄姑娘带人一天来喝八回豆汁,你能赚那么多钱,你女儿的病,能有钱治吗?”
“唉,甄姑娘嫁入了王府,怕是不会再来我的摊子吃炒菜了,我的路边摊,怕是也开不下去了,我还是收拾收拾,关张吧。”
“谁说不是,自从霍小侯爷领兵去了,我的饭庄就无人照拂,生意就一直不好了,甄姑娘再不来,更没人来吃了,我也关张不干了得了。”
“不干这,干什么去呀,这年头,讨生活太难了。”
“听说,朝廷正在招兵,要不然,咱们都去从戎吧?现在南疆还在打仗,说不定,咱们还能分到霍小侯爷的麾下做伙头兵呢。”
“那也是条出路哈,就这么说定了!咱们去军营做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