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香烟火柴(1 / 2)

新中华1903 小柯 4046 字 1个月前

徐天宝以雷霆手段铲除地方恶霸,又迅速安抚百姓,还拉上当地士绅官员一起帮忙,这几下手腕令袁世凯刮目相看。于是,在袁世凯的授意下,周学熙也放心地开始进行北洋烟草和中华联合烟草的合并事宜。

合并后的烟草公司改称中华北洋联合烟草公司,由联合烟草公司下属的振华机器公司烟厂、上海的三星烟厂、德隆烟厂、天津爱国烟厂、广州南洋兄弟烟厂和北洋烟厂组成。但是对外一致宣称是并入北洋烟厂,因此各厂生产的香烟全部享受北洋烟草公司的政策优惠,按照烟丝收税。

公司的管理层由三星烟厂经理王庆丰、德隆烟厂刘树屏、爱国烟厂黄思永、南洋兄弟简照南和北洋烟草、振华机器公司的经理组成。振华机器公司方面,烟厂的管理由胡之春管理。而北洋方面,袁世凯也挑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熊希龄

熊希龄,字秉三,别号明志阁主人,湖南省凤凰县镇竿镇(今沱江镇)人,他天生聪慧,被喻为“湖南神童”,清光绪年间先中举人,继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受梁启超、唐才常的影响,主张维新立宪。

春风得意的熊希龄还来不及勾画自己的锦绣未来,甲午中日战争爆发了。熊希龄痛苦地发现,在这灭国亡种的紧急关头,慈禧竟然还在为自己的六十庆典而大肆耗费本当用来充实武备的大笔财富。这一丑陋的场面,让军人家庭出身的熊希龄感到自己受到了巨大的侮辱,他胸中的血性被激发出来,感慨说国家都要灭亡了,读书有什么用?恰在此时,湖南巡抚吴大电奏朝廷,请统率湘军入朝作战,暗弱的清廷如获救命稻草,当即应允。但这热情被两江总督刘坤一浇灭,失望的他告假还乡。不久,让当时湖南人骄傲的湘军在对日战场上一败涂地,清政府以签定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而告终。这一惨痛的失败,让熊希龄从信赖清政府的迷梦中惊醒,他很快转入了要求改革政治的阵营。

1896年,熊希龄给当时的洋务派首领、两湖总督张之洞上书,强烈要求变法维新,他本人随后也正式投笔从戎,被张之洞委为两湖营务处总办。在这个岗位上,熊希龄认识到了当时军队的各种积弊,于是撰写了《军制篇》,强烈要求改革军制,以增强清军的战斗力。这一军事著作,被时人认为是“于古今中外军事融会贯通”,堪为“中国改革新军的嚆失”。

百日维新期间,熊希龄于是打点行装准备北上,和他的同乡谭嗣同一起大干一场。,然而途中饮食不慎,突发痢疾,只好返回衡阳养病。就在这养病的十多天里,北京维新六君子的惨剧发生。因为一场疾病,熊希龄侥幸讨得一条性命。然而对这个维新名人来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熊希龄被御史黄桂均参奏,指为康梁党徒,受到“革职永不叙用,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的处分。后来熊希龄回忆这一节时对人说:“向非一病,当与六君子同命成七贤矣。”熊希龄的维新事业至此止步。

光绪三十一年(1905),经两湖总督端方举荐,任出洋考察宪政五大臣参赞,其间考察了欧美的政治经济,还在美国纽约参观了杜克经营的美国烟草公司,对西方的烟草专卖制度备感兴趣。光绪三十三年(1907)前后,他先后上书户部尚书张百熙、度支部尚书载泽,呼吁清政府尽快施行烟草专卖制度。熊希龄在给载泽的信中说:“烟之专卖,英、荷、日等国行之,而皆为国家一大宗之收入,固不以侵占民利为嫌也……如纸烟一项,亦为今日绝大漏卮,目前如不设法,以后积重难返……”他认为,中国每年的税收很少,而烟属于奢侈品,加征烟税不仅对大多数人的利益没有什么影响,而且能增加国家收入,因此应仿效外国,对烟草实行专卖制度。但是,由于清政府内外交困,根本无暇顾及烟草专卖,尽管载泽等度支部大臣曾请教邮传部大臣盛宣怀有关烟草专卖事宜,熊希龄的建议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现在,北洋方面派出熊希龄任北洋烟草厂总办,也算是找对了人。

还都留在北京的徐天宝见到了熊希龄,这位36岁的湖南神童生的样貌堂堂,浓眉大眼,双眸中充满着报效国家的热情。

周学熙在一旁引荐道:“这位是承德劝业道道员徐振华,这位是湖南才子熊秉三。”

“久仰~幸会!”徐天宝作揖行礼

熊希龄对当年袁世凯出卖谭嗣同一事心中多少还有些芥蒂,他有些不冷不热徐地说道:“当年一病,侥幸逃过一命,苟活至今罢了!”

徐天宝摇了摇头,说道:“如果当年先生在北京,无非是菜市口多一副尸骸罢了,却是我中国从此少了一位一心为国、且精通实业的人才。”这话说得恰到好处,熊希龄的脸色好看不少

熊希龄说道:“我听说合并之后的烟厂,是各地烟厂自行其是。若是这样,恕熊某人无能为力,各位还是另请高明吧。”

徐天宝说道:“熊先生,你误会了,公司管理层由各个工厂的经理轮流担任,任期2年,任期满,便视业绩优劣,由股东们投票选出。”

熊希龄说道:“也就是说,在任期之内,全由一人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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