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睡错床(1 / 2)

仕途外挂 半世峥嵘 3457 字 2个月前

如果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那么酒就是最懂人心的精神伴侣,它不仅可以舒缓心灵,也可以将内心之中暗藏的喜怒哀乐,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刘振华和一帮亲密朋友在ktv又不知道灌了多少酒,只是朦朦胧胧之中,在震耳欲聋的音响伴奏下,一瓶接着一瓶的喝着,吐着,接着喝,与凡人一样,他也会醉,醉如烂泥,以至于连怎么回家的都不知道。

躺在那熟悉且柔软的床上,朦胧之中,他感觉到有一只滑嫩的玉臂轻轻的环在他的脖子上,他以为是江水馨,便反手将其搂在怀里,本能的与她的玉体交融缠绵,享受着爱人身上的余温,与酒精的刺激,那层层叠叠的快感,令他接近发狂,也更加卖力,最后当一切归于宁静,他只觉浑身一虚,便倒头浑水了过去,只剩下耳边那隐隐约约的,似乎带着一些痛楚的呻吟声。

“额啊~”不知何时,一阵钻心的头痛将刘振华从梦中惊醒,他睁开眼睛一看,天色已经大亮,他正赤身的躺在床上,而他的怀里也抱着一个与他一样一丝不挂,香艳无比的躯体,她正趴在刘振华的胸口上,酣睡着,没有要醒来的意思,仿佛昨夜的快感让她还没有恢复过来,刘振华会心一笑,本来想伸手抚摸她的肩膀,可是当手掌在床单上游走时,他却突然触碰到一块湿哒哒的区域。

掌心感受着那片潮湿的床单带来的触感,刘振华本能的想到了昨晚二人翻云覆雨时留下的爱渍,想到这刘振华的脸颊也不由的发烫起来,尽管他是个男人,却也在这种淫绯的情境中,表露出羞涩之意。可是当他的手从床单上抬起,轻轻的落在爱人的肩膀上时,他却不由的愣了一愣,因为他的手指上竟然站着殷红的血迹,这血迹红的像一朵盛开的玫瑰花,妖艳的令人不敢直视。

刘振华心中一惊,他惊恐的想到:“难道是昨晚的自己太过野蛮,弄伤了爱人?”想到这,他胸口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连忙将怀里爱人的脸颊抬起,可是当那张熟悉的脸庞映入刘振华的眼中时,一股前所未有的‘危机’涌上刘振华的心头,他的大脑也随之当机。

“白……白灵?”呆愣了半晌之后,刘振华不可置信的说出了‘爱人’的名字。

白灵?没错,刘振华怀里的女人就是白灵,一个被他视为朋友,却在醉酒之后翻云覆雨的女人,而那一抹血迹,难道是白灵的处子之血?刘振华突然想起昨晚朦朦胧胧之间,爱人那呻吟之中夹带着一丝痛苦的凝噎,而两者之间的联系,竟然发展成一个令刘振华无法接受的事实,他亲手夺走了朋友的处子之身!

刘振华吃惊的声音,将睡梦中的白灵惊醒,当白灵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她与刘振华的表情如出一辙,先是愣了一愣,随即那呆僵的表情转为惊讶,再之后变成惊恐:“振……华?你……”

还没等白灵说完话,她便感觉到自己的身下传来一阵阵如火炉般的暖意,而这暖意竟然是刘振华的体温,她竟然与刘振华赤身的纠缠在一起,发觉到事情的怪异,白灵白皙的脸颊瞬间变得火红一片,她痴痴呆呆的看着刘振华,惊异道:“振华,你……我……我们俩,昨晚发生了什么?”

同样震惊不已的刘振华苦笑一声,有些无奈,又有些懊恼的把那只粘着血迹的手指移到白灵面前,当白灵看到那殷红的血迹时,火红的脸颊瞬间变的更红了,甚至比那血迹还要红。

白灵除了震惊还是震惊,惊得她无法说话,甚至连她应该赶紧脱离刘振华的身体都忘了,就这么肌肤相亲的趴在刘振华的胸口上。

两个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境,最后还是刘振华打破了尴尬:“白灵,对……对不起,昨晚喝了太多酒,我是无意识的,我还以为你是水馨呢。”

白灵自始至终都知道她对刘振华的感觉不一样,比普通的好感更胜一层,此时被刘振华夺走了她的第一次,她除了震惊之外,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别样的情绪,或欣喜?或庆幸?她自己也说不清,或许以前白灵总是在压抑着内心中对刘振华的那种情感,可是当他们俩发生了男女之间的事实之后,与普通女人一样,那种情感再也无法压抑,义无反顾的爆发了出来,白灵轻咬着嘴唇,好像鼓起莫大的勇气一般,趴在了刘振华的胸口上。

她本想说些什么,可是当她想起自己身体下面的男人,是自己的闺蜜的男人之后,一股罪恶感与愧疚感本能的涌上心头,她叹了口气,用耳朵听着刘振华的心跳,轻言道:“咱们都是成年人,发生这种事情也不算什么大事,我不怪你。”

还不等刘振华说话,白灵便继续说道:“说实话,以前我对你的感觉纯粹只是欣赏,可是随着咱们交往的越来越深,我对你的感觉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究竟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今天发生这种事,我的第一感觉竟然不是厌恶,而是欣喜。但你已经是水馨的男人了,我不能与水馨争夺,所以……今天的事就当没有发生过吧,走出这间屋子以后,咱们依旧只是普通的朋友,没有任何的关系,希望你能理解,也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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