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丧事收尾 事后琐事(2 / 2)

“另外,上次我给你的那些盐引和布行文契,也都得由你来做主经营才是。”

听了这话,林黛玉微微蹙眉,她本想着,她和贾瑾已经定婚,就差大婚,自己的就是贾瑾的,不必细分,这些外头的事情,交给贾瑾来处置自然也是最好不过的。

可是,这时她才明白,贾瑾让她来处理这些事情,是想着让她独立自主,而不是都靠贾瑾。

更重要的是,此后她需要用到银钱,可以自己做主,并不需要告知贾瑾,这些产业,也可以说是她此后的嫁妆,属于自己的私人体己。

想明白这些后,林黛玉很是感动,也敬佩于贾瑾的人品,换做其他人,早就接收岳父的一切遗产了,而贾瑾却分文不取,全部都交给她自己来处置。

虽然她已经没了父母,可仅这些丰厚的嫁妆,也没人敢小瞧了她。

迟疑了好一会,林黛玉做出了决断:

“扬州的宅子卖了吧,姑苏的祖宅、田地倒是可以留下,反正需要有人帮着看守宅子。”

“至于其余的店铺产业,若效益好,不亏本的,就留下,已经亏本的,都变卖了。”

说到最后,看着贾瑾问:“瑾郎,你以为呢?”

贾瑾微微点头:“嗯,妹妹考虑得周到,我觉得没问题。”

“另外,咱们此后定是在京城定居,岳父的灵位自然需要有地方供奉,逢年过节,咱们也得祭拜。”

“最主要,咱们作为至亲,需得守孝三年,这个也得考虑到。”

林黛玉眼眸微闪,轻轻颔首:“瑾郎所言极是,正巧在京城还有一处空着的宅院,那是爹爹离京前留下的。”

“只是后来一直没有回京,就一直空着,正可以用来供奉爹爹的灵位。”

“至于守孝……”

说到这里,她眉头紧皱,看着贾瑾欲言又止。

贾瑾也跟着皱起眉头来,原著中不仅略过了林黛玉回南边的情节,对于林黛玉该守孝三年的事情,也是只字未提。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人们很重视孝道的,给亲人守孝更是被看作是一个人孝不孝顺的表象。

就算是当朝首辅,家里父母去世了,也得回家丁忧。

可在原著中,却没有丝毫提及林黛玉该守孝的事情,贾敏去世如此,林如海去世后更没提。

很显然,曹公不可能忘记,唯有一种可能,就是贾家上下所有人都不重视这件事情。

林黛玉毕竟是一个外人,她要守孝是自己的人,贾家众人才不会和她共情。

同时,似乎侧面验证了,贾母对林如海和贾敏其实并不重视,也似乎验证了,贾母对林黛玉的疼爱是有条件的疼爱。

如果贾母真的疼爱林黛玉,就不会明知林黛玉还在孝期,却不让她守孝。

而且看样子,贾敏去世时,贾家似乎没人来吊唁,林如海去世,也就派了个贾琏来,可贾琏算是林如海的后辈,在这个时代,娘家人还是需要有‘舅舅’辈的人到场吊唁。

也就是林黛玉的舅舅,贾赦、贾政二人应该到场的,才算是贾家的真正重视,可很显贾家并没有这么做,足以可见,包括贾母在内,贾家对林如海这个女婿,并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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