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初努力的回忆着今晚的所有事情,但是实在是太困了,脑子已经超负荷了,空空如也,但是她认定今晚也没说什么出格的话。
理了理思路,余初解释道:“嗯,我弟弟,还有他的同学。”
只听见电话那头:“哦~那。”沈舟鹤像是还有很多事要问,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去开口。余初和唐珂的谈话,余初和杨子艺的谈话,他零零总总都听了个大概,但是依然是一团红线,他们的关系像是错中复杂,不过只是弟弟,沈舟鹤便不用纠结了。
但是想到自己被放鸽子,还是略有带委屈的说道:“我都不知道你还有个弟弟。”
余初喃喃道:“我都不知道。”声音不是很大,沈舟鹤并没有听清。
余初又道:“所以你是因为这个,一直不挂电话的吗?醋味真大。”
“是你说要跟我一起看烟花的,你转头就和别人看了。”
余初含笑:“哦~所以是因为这个生闷气呢?跟我视屏,却不给我看了?”
对面那头,沈舟鹤的手机,正扣在桌面上,被抓包了,没有蹙了蹙,嘴硬的说道:“关灯了。”
“那关灯了,怎么还不睡觉。”
沈舟鹤闷闷的说:“现在就睡。”
余初道:“嗯,沈舟鹤,新年快乐,收到了吗?你是第一个哦~睡觉吧。”说完,余初食指屈膝,敲了一下手机屏幕,想是在瞧某人的头一样。
对话那头传来:“新年快乐,余初。”
2015年,九月一号,开学第一天,余初正式开始高中生活。杨叔叔百忙之中,亲自开车送余初和杨子艺到郾城附中。
杨正础送他们下了车,杨子艺拖着行李便要往前走,被杨叔叔叫住:“杨子艺,这就走了,小初是女孩子,你帮她拿点啊。”
杨子艺木木的回头,看着杨正础,又看了眼余初,不知道是太过敏感还是生性多疑的缘故,他寡淡的脸上,即便连脸皮都没有变动一下,余初明显能从他脸上看见不怀好意的笑,而且深深持久。
余初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连连拒绝道:“不用了,叔叔,我自己可以,不是很重。”
杨正础不由分说帮着余初拿行李箱,便塞到了杨子艺的手中,吩咐道:“没关系的,他堂堂七尺男儿,这些事就应该让他来做,你们现在也在同一个学校了,又事,多互相照应着。小艺这孩子野惯了,我还想着,你在学校多看着他点,别让他给惹事了。”
余初无言以对,心里郁结,我看着他,我怕不是要被他戳骨扬灰吧。
杨子艺没有反抗,也没有争辩,直接接过了行李便,推着两个行李往前走了。余初在背后追上去,连连跟杨正础道了别。
杨正础拖着两个行李,磕磕碰碰,行李在他的手里跌跌撞撞,他全然不理会,活像是个出气筒,走到半道,余初见杨正础走远了,才发声道:“我自己来吧。”
校门正门,两百米长的主干道,两旁,栽满了木棉花树,正值夏季,郁郁葱葱,蝉鸣鸟叫,吵吵嚷嚷,本就热得发慌,此下,更是让人心情烦躁。
杨子艺把行李拖到拐角,前方有一树荫做遮挡,隔绝了往来的人群,杨子艺毫无征兆的,丢下两人的行李,拽着余初一个转身,按到了墙上。余初的后背在墙上,猛然一磕碰,还来不及感到疼痛,一个人的右手便抵在了胸口,余初完全被禁锢住。
一双像狼一般的眼睛,注视着余初,片刻,他开口道:“不要在学校里说认识我,否则,我会让你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用。”
杨子艺走后,余初的背抵着墙,站立了好久,像是这唯一值得依靠的东西,便是这冷冰冰的墙。
余初其实能理解,杨子艺,毕竟自小也没有人愿意跟她有过多的交集。记得小时侯常常被人戳着脊梁骨骂:“野孩子,没人要,余初就是个野孩子。”那时候她还会据理力争的反驳道:“我不是野孩子,我有妈妈。”到最后自己的都觉自己的话有些牵强。
余初没有太多知道自己的身世,识事以来便只有妈妈,没有爸爸,以前她看见别的小朋友有爸爸疼,偶尔会去问,但是余芳都是跟她说:死了。繁衍了之,后来连妈妈也形同虚设,像是个孤儿。后来她还是执着的想要问奶奶,奶奶也说死了。
在那久远和梦境般的记忆里,那个女人,永远的蓬头垢面,穿着松松垮垮的衣服,每天早出晚归的,脸色蜡黄,没有一点生气,一回到家便会倒头大睡。对着她永远苦着一张脸,从来没有笑过,小小年纪的她读不懂这么复杂的感情,以为天下父母都这样。余初尝尝一个人,被关在一间小小的出租房里,是一间单间,一眼便能看完,那里永远乱糟糟的,沙发上排满了换洗的衣服,茶几上吃剩的食物,地上的垃圾,厨房乌烟瘴气,狞不上的水龙头滴滴答答的漏水。记忆很空洞,除此之外,她不记得有没有跟余初逛过街,有没有去过游乐园,有没有吃过麦当劳,有没有听她讲过睡前故事。
不过那时候,年幼心无旁骛,觉得只要妈妈在也没有什么,只不过偶尔妈妈会忘记在家没有吃饭的她,不过也没有关系,屋子里还有些剩饭。她会搬着凳子,到厨房的灶台上去找吃的,就是夏天,天气太热了,食物很容易就会变质,味道不怎么好吃。
本来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五睡那年余芳带回来一个男的,余初给她介绍说:“这叫蒋叔叔,你叫他叔叔就可以了。”在余初的初印象里,这个男子其实长得挺好看的,浓眉大眼,五官凌厉,还有着一头金发,像是欧美系的帅哥。但是就此,他尽然就住在了自己的家里,成为了那挥之不去的童年阴影。
起初一切如常,更是比以往更加的幸福,没成想那是暴风雨来临的征兆。
余初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她,他们像是一家啊三口,去逛超市,去游乐园,去玩很多从来没有玩过的项目,让余初产生了他是爸爸的错觉。
后来余芳照常的早出晚归,蒋叔叔,一天到晚在家打游戏。有时候晚上,余初放学回家,会在茶几上写作业,不懂的时候会去问他:“叔叔,我有些题不会做,你能来教我吗?”
“你自己想。”
有时候余初真的想不出来,屁颠颠的捧着作业过去问,依然被推拒:“去去去,一边玩去。”后面余初死心了,只能自己的埋头苦干。
就在思路刚有些眉头的时候,又听见蒋叔叔唤她:“小孩,给我倒杯水。”余初会蒙然的看着他,然后他也看着余初,脸上多了些不耐烦:“看什么,就说你呢,倒杯水。”
余初还是照做了,去接了杯热水给他,本来想提醒他有些烫,结果他动作太快,喝了一口,烫了下舌头,一口吐了出来,紧接着,骂了句:“m的,又死了。”重重的摔了下鼠标,转头恶狠狠的看着余初:“你是想烫死我吗,连杯水都倒不好。”
这是余初第一次看见过这么凶恶的眼神,吓得不敢说话,小心翼翼的看着他。
但是到了晚上,饭桌上,这个男人又会在余芳的面前夸赞她:“小初今天特别乖,特别懂事,作业也做得很好,好好培养是个好苗子。”余芳只是笑笑不说话。
假惺惺的给她夹菜说:“这个菜好吃,小初多吃点,可以长身体的。”
然后就是客气的问侯余芳:“今天工作怎么样,还顺利吗,累不累。”
然后就是开始吐槽:“我今天去面试了一家公司,待遇太差了,工资低不说,连电话费,车费这些都不报销,我就没同意去,我再找找看有没有好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