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京城内,下起了绵绵小雨,但丝毫不影响城中繁华热闹的景象。
沈漫歌此刻正悠闲地坐在“正德布庄”二楼靠窗的雅座上,津津有味的嗑着瓜子看着“小jin书”。
“正德布庄”是全京城内最大的一个布庄,沈漫歌自三年前意外穿越来到这个朝代之后,无意间发现这个朝代的人在算数上只会运用加减,而不会乘除,且算账都是一个一个数的往上加,于是她便抓住这个“漏洞”一下子晋升成了“正德布庄”的账房先生,并成为了京城内算术最厉害的人,从此靠着“加减乘除”外加“九九乘法表”过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
要说“正德布庄”的大老板刘正德,那就是给沈漫歌第一口饭吃的男人,当时沈漫歌刚来到这里的时候,真毫不夸张的说,她跟狗抢过食,刘正德见她可怜便给了她饭吃,还收留她在布庄里帮忙打杂。
自从沈漫歌“算数才能”显露以后,很快便接管了店铺内的算账一职,每次提交给刘正德的账目那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甚至私下还有不少人给沈漫歌塞“银子”,求指教,沈漫歌自是不傻,生在这么一个陌生的地方,想要存活下去,必须要有一技之长,但她也知晓若是直接拒绝,反会让人觉得自己是在摆架子,瞧不起人,这不明摆着得罪人嘛,以后她还怎么在京城里混啊,于是沈漫歌便谎称自己是小时候出去玩迷了路,在乱坟岗里睡了一觉,醒来之后突然就会算数了。
在沈漫歌一顿添油加醋地改编下,求教的那些人听得身上刷刷冒冷汗,后背总觉得凉飕飕地,愣是不敢再来求教了,因为没有人真敢去乱坟岗躺一晚上啊。
“漫歌姐,漫歌姐,今天又进了一批新货来。”
沈漫歌这会儿正看的入迷之处,书中赤,裸相上下的两个男子正在相互抚摸之中,忽然被这道声音给打搅了,接着就是“噔噔噔”上楼的脚步声。
“哎呀!”她顿时烦躁一声,不得不将视线从书中移开,眼中还带着一股子“怨气”地看向楼梯处匆匆而来的小喜子。
小喜子见到漫歌姐这副模样,自是知晓自己打搅到了她,但他也觉得很无奈啊,谁让这个点赶上送货的来呢。
“漫歌姐,对不起啊,我知道不该打搅您,但正巧赶上送货,我这也没办法啊......”
“没事,把账本给我吧。”沈漫歌情绪恢复的也很快,直接摆摆手让小喜子将账本拿过来。
“好,漫歌姐,给。”小喜子忙将手中的账目呈给沈漫歌,正巧视线瞥到了桌上那本书中的画面,小喜子顿时脸色通红,不免错愕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在布庄内干了二年了,漫歌姐是在三年前被老板带回布庄的,他原本只是知道漫歌姐在算账上很厉害,所以在布庄里有着一定地地位,后来慢慢的相处了解之后,他突然发现漫歌姐居然喜欢看这些“奇怪”的禁书,有时候店里长的清秀的男孩子都被漫歌姐给“调戏”了个遍,但也不能说是调戏吧,就是每次看他们的眼神总有种怪怪的感觉,但漫歌姐又是一个性格好,脾气好,而且还很随和的人,所以大家都很乐意和她相处,就是癖好嘛...有些...特殊罢了。
小喜子不知道多少次撞见漫歌姐偷看这些“画本”了,上次他撞见还是正常男女的那种画本,这次,他觉得自己又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正发着愣呢,小喜子突然感觉到了一种“诡异”地目光在向自己袭来,他顿了顿,果然,他又从漫歌姐的脸上瞧见了那抹熟悉而又不怀好意的笑容,漫歌姐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小喜子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他僵在原地,有些尴尬地笑了两声问道:“漫...漫歌姐...怎,怎么了?”
沈漫歌眼睛瞄了瞄桌上的画本,接着冲小喜子坏笑道:“小喜子,这是我昨个从“香居街”里淘来的新画本,你感兴趣不?我借你看看。”
香居街,一个专卖“禁书”的巷子,鲜少有人知晓,沈漫歌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因为人生地不熟,于是直接与京城内的乞丐们混了个脸熟,还跟着他们后面要了一个多月的饭,要不是那天被刘正德见到自己与狗抢食,哪能过上现在这么“滋润”地小日子啊,众所周知,丐帮是一个神秘的组织,沈漫歌就是从他们的口中得知了自己来到的是一个怎样的朝代,这个朝代局势又是如何怎样等等,其次在悠闲的时候他们还会讨论一些八卦,比如京城内谁家的千金小姐与哪家富家公子哥暗生情愫啊,那些个神秘地鬼神传说又是从哪传出来的啊,每次沈漫歌在一旁都听得津津有味。
这边,小喜子一听当场吓的双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他委屈巴巴地看向沈漫歌道:“漫...漫歌姐,求..求你别跟我打趣了...我还是个好人家的孩子啊...”
沈漫歌见状,自觉没趣,小喜子今年也才16岁,还只是个弟弟而已,哎,在这里三年了,始终没有一个能与自己兴趣相同的人,日子过得可真没劲,一想到这,沈漫歌不禁叹了叹气,她说道:“好啦好啦,逗你玩的,快起来吧,你看看你,都多大地人了,胆子咋还这么小?”
小喜子一听,如释重负一般,忙从地上站起了身,接着又跟小孩似地嘿嘿一笑,说:“谢谢漫歌姐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