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咱们要把握度,才能赢取最大利益!”
风无情和聂无名恍然大悟的点点头,算是明白楚天的真正意思了,而金秋韵却轻轻皱起让人怜爱的美目,望着楚天开口:“你来温哥华的目的不是杀洛菲斯吗?怎么还打算卷入黑帮恩怨中?”
楚天耸耸肩膀,淡淡回应:“正如你所说,洛菲斯有两走狗,如果咱们不把印越联军干掉,又怎么把他引诱出来击杀?难道你以为派些高手过去就能要他脑袋?要知道,他可是国际通缉犯!”
“身边没有一些能人,恐怕早被警方干掉!”
金秋韵低头苦笑,她知道楚天有所隐瞒!
楚天确实有自己的打算,如果纯粹是杀洛菲斯让中南海大佬们看看,那他就根本没有必要带那么多兄弟前来,只要让烈翌独自前来就可以砍掉其脑袋,以烈翌的身手,刺杀洛菲斯也就顶多个把月。
楚天之所以带枪带炮就是想改变温哥华的黑道格局,趁着孔荣国和华人黑帮危难时高调上位,他相信在印越联军的压迫下,生死攸关的华人很希望有人杀出一条血路,重建他们昔日的辉煌!
楚天决定做这个救世主,也就是‘明教的教主’!
有了楚天的指向,众人就放开肚皮吃起东西来,风无情顺势把温哥华的资料汇报,温哥华是加拿大仅次于多伦多、蒙特利尔的第三大城市,也是加拿大西部最大的工商金融、科技和文化中心。
它也是北美国际贸易的重要中转站,是世界上最适合居住的地方,温哥华人口约两百万,48%的人口是白人,亚洲黄种人约占城市人口的30%;华裔人口约40万,占人口的19%。
它没有死刑,所以也是罪犯的天堂!
在这里,种族划分也是非常严重,本地白人自然是首等,其次是日韩等经济发达国家的移民,再次是越南印度那些倾西方的亚裔,而最次的就是华人,没有多少人看得起喜欢内斗的天朝人!
哪怕华人改变了国籍,其他人也照样鄙视他们!
孔荣国在温哥华经营了半个多世纪,黑白两道都有超然的地位,但依然无法改变华人在温哥华民众中的形象,男人唯唯诺诺,自私自利,胆小怕事,女人投怀送抱,廉价出卖身体换取面包!
任何一个华人黑帮头目,见了警察都要点头哈腰!
就连孔荣国也偶尔会被上流人士讥嘲,把那个昔日四大家族的后代气的经常捶胸顿足,暗叹华人没有什么尊严,他也试图着改变华人的形象,只可惜各个华人头目都安于现状,不想生出什么事端。
所以华人黑帮这次被印越联军冲击,从东至西、从南到北都没有什么有效抵抗,被对手打得满地找牙转而投奔孔荣国,希望拥兵自重的孔荣国能够扶持一把,只可惜再好的独木也难抗大风!
而节节胜利的印越联军,对新占的地盘都是无恶不作,杀人、放火、抢钱、奸人每个礼拜都隆重上演,直到警察感觉到秩序有点混乱,他们才稍微收敛不再杀人,但依然把女华人拖去红灯区。
连十二岁的女孩,都被抓去卖身!
听完风无情的简述,楚天没有半点情绪起伏。
金秋韵有点诧异的看着他,她知道楚天骨子里是个民族狂热分子,面对华人被外族欺压绝对不会如此安静,可眼前这家伙却依然慢条斯理的咬着面包,似乎把风无情的叙述当成一段历史倾听!
这家伙,究竟是冷血还是冷静?
两分钟后,楚天吃完手中的面包!
“无情,找出印越联军的窝,我要来个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