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承认自己满是不足的。
曾经我在作者群中,将网文作者分为两类。
一类自然是以此为生的大神,全职作者。我从来都是佩服他们的,因为以文字为生,脑子往往受尽折磨。
能吸引一批读者,能用文字感染他人,在我心中已经可称作艺术。
还有一类则是我这种类型,风格主要分为陈胜吴广,张角张宝,一言以蔽之,票友起义。
我自认看书十多年,大多数文已经看不入眼,尤其对现下流行的某些流派深恶痛绝,感慨再也没有以前那些慢节奏好文。
终有一日,我奋而起身,大喊一声:“爷不干了!爷自己写!”
可直到真的拿起笔才发现这事属实不易,自己的水平可能在多年前就没有提升过,曾经那个高中时可以给报刊投稿的年轻人,居然已经是1年前的事情了。
慢慢我也开始理解网文新风是什么意思了?我终究已经开始不可避免的变老,甚至文字也沾了暮气。
而那些我看不习惯的东西,其实才是现在的流行,现在的潮流。
于是我提笔更重,会因为一个评论,一张推荐票感慨,会因为一次打赏心潮澎湃。越是感慨自己融入不了,越是会害怕彻底被排除在外。
所以这一个半月我也写的纠结,更会写的开心。
而到现在,我突然又回想起前段时间的初心。
对嘛,自己是因为喜欢才动笔,哪怕只有一个人喜欢,我也要写下去,哪怕是自己真的跟不上时代了,那我也得写下去。
曾经那个去学校门口下盗版书,用mp3偷偷看书的男孩已经长大了。
曾经有过的热血和激情,不过是随着年龄渐渐增长,变成了支撑我本职工作的力量。
我很庆幸走过了网文灿烂,真正影响一代人的那个特殊时期。
就像我还是会怀念流动的摊贩,烟雾缭绕的网吧,2块钱的玻璃瓶可乐,第一次牵手的女生。
写到这里,没来由的生起一股豪情,希望能看到这段文字的书友,能在生活中越来越好,我也喜欢自己能在做好本职工作,养好家的情况下,能有更多时间继续自己的小小网文梦想。
如我笔名,愿做得一场彩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