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站笼内外(1 / 2)

督军 普祥真人 6743 字 2个月前

红日挂在天空,将大地烤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水喷到地上,马上就会被烤干。灰尘在空气里漂浮着,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景象。

即使是揭不开锅的穷苦人,这种天气里也很少出门,出了门,也多半是找阴凉处纳凉。明知道找不到生意,就不去白费力气了。再者年头不好,人心不古,若是谁倒霉中暑,就这么一头倒在路上,多半是没人肯来施救,只好自己小心。

有钱的爷们,早早的到茶馆里厮混,叫上一壶香茶,四盘干果,高谈阔论,讲古道今,以香茶果品消减暑热。这等地方乃是消息传播最广之所在,惟止有一条要紧,墙上莫谈国事四个字要看的清楚,否则总归是自己吃苦。

茶馆外,一个赤着上身,下面穿着长短不齐破裤的乞丐,蹲在地上,手里打着两块牛胯骨,摇着上面十三颗铃铛卖力地唱着“袁道台,手段精,小站里头练天兵;县衙门,摆站笼,谁敢进去是英雄……”,唱的口干,嗓音嘶哑,眼前的破碗里,也不见几个铜钱。

几名戴着瓜皮帽,穿着长衫脑后拖着乌黑大辫的男子,在茶馆里一边品着茶,一边指着外面议论“这王二傻唱的不怎么样,这事倒是真有意思,袁道台确实手段狠辣,不打不骂,只用站笼处置混混。这几天,听说是近百条人命。这帮玩意啊,平日没人敢惹,这回碰上茬子了。看这架式,过了这一遭,津门的混混怕是要绝了。”

另一人摇着头“绝了谈不到,毕竟也是几万号人,哪那么容易就绝了。可是挨了这番敲打,今后也该老实了。该!前些年长毛犯津门,胜官保要给这帮人一个出身,组建了几千混混军出城,说是打胜了仗,就保举他们前程。结果炮声一响,胜大人是冲出去了,这几千人全都跑回城里了。弄了个胜克帅单骑踹长毛,这叫什么事呢?不办他们,又该办谁?几位,喝了茶,到县衙门外头,看站笼去。这几年看不到出红差,杀人的少了,就只有看这个过瘾了。听说昨天还有洋人带了照相机去拍照,这个热闹可必须得看,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津门县衙署后门八字墙外,十几架木笼一字排开,每个木头笼子内,都关着一个男子。

这笼子修的形状奇特,人站在里头,木头笼子卡着脖子,人就蹲不下去。高度上,仅能脚尖着地,如同跳芭蕾舞,站在这样的笼子里,任你是铜金刚铁罗汉,也耐不得折磨。

这些人平日里也是街面上大有面子的主,可今天全成了观赏物,任人围观,兴奋的围观者顾不上烈日当空,挥汗如雨,对着他们指指点点,议论着哪个英雄,谁又是孬种。

一些小贩趁机过来发财,把摊子支开,把这致人死命的地方当做了庙会。卖炸果子的吆喝着“……木连僧救母到过阴间,打开了酆都城,砸开了鬼门关,放出来十万八千个饿鬼……”将一根根油条摆开,在他旁边,卖西瓜的将十几块黑耔红瓤的西瓜一字排开,边用大蒲扇赶着苍蝇边卖力吆喝“红的瓤儿高啊,黄的瓤儿甜咧,吃到嘴里赛糖疙瘩,月饼馅儿也不如它”。个个兴高采烈,如同赶集。

站笼内,一个十七、八岁的英俊后生,头歪在笼边一动不动,这两天,像他这样情况的人有很多,一动不动,接下来就该拉出去埋掉。一名巡兵过来摸摸脖子,正要吩咐开门往外拽人,忽然面色一变,连忙向后退了两步。

这人明明没气了,可是就在他想喊人的时候,忽然就感受到了强而有力的跳动,大白天,诈尸了?就在他刚刚向后退的同时,那名英俊的少年也猛的睁开了眼睛。

阳光……太刺眼了。

睁开眼睛的少年,陷入了短暂的迷惘,想要动一下身体,却发现自己被束缚在一个古怪的木笼里,根本动弹不得。这种结局,也并不出乎意料,南美小国习惯用酷刑折磨罪犯,自己杀掉了他们的局长,他们会这样折磨自己,也很正常。

可是情形似乎不是那么简单。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不是那个南美岛国,当他适应了光线之后,发现眼前是一片低矮破旧的房屋,和班驳陈旧的围墙。如果按照某些人的看法,这或许可以叫做古色古香未经破坏的原始风貌?

见鬼。他可看不出,这种古建筑有什么好看的,更重要的是,这明显是旧中国的建筑风格,自己到底是在哪?

四周聚集了很多围观者,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去动物园看猩猩的小朋友,目光里带着莫名的兴奋,或者可以叫做幸灾乐祸。黑压压一片的人头,看不清具体的五官,但是大体上给人的印象,就是呆滞的表情,身上那肮脏的土布裤褂,以及马蹄盖的头型和脑后那长长的辫子。

几名穿着制服的男人,在一边走来走去,似乎不介意他醒过来,正如同他们不介意他的昏倒。这些人头上带着红缨帽,身穿对襟号褂,胸前写有一个大大的巡字。在脑后同样拖着长长的辫子,在背后则背着长铁管,腰里缠有火药包,肩上有装弹药的布袋。

这种武器……大概是叫做火绳枪吧。因为莫尼卡对于武器以及古董的兴趣,少年对于这种原始的火器有所了解,它现在该出现的地方是古董店或是地摊,至于武装士兵……即使是非洲食人族部落,也多半不会使用这种东西。更何况这种土掉渣的军服,又有谁会去穿?

居民的穿戴,执法者的打扮和武器,周围的建筑,这些都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难道他们把自己绑到了片场?他相信,南美人没有这么无聊。还有那些熟悉的中国语言是怎么回事,这个国家可没有唐人街。

一阵阵粗俗不堪的辱骂声,从两边飘过来,他这时发现了两侧站笼里的那些男人。他们在笼子里既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去,必须用胳膊维持住自己的身体,否则就会像自己一样,被木刺扎出许多伤口。

这干人一边用这种姿势维持身体,一边破口大骂发泄愤怒。而在这些木笼附近,十几名穿有勇字制服的男人就这么笑着看着他们,对他们的喝骂或是处境默不关心。

在少年的右侧,木笼里的男人头歪着一动不动,少年眯着眼睛观察了片刻,基本可以断定,这人已经死了。

温度太高,加上这种难受的姿势以及日晒,一个人是撑不了多久的。一名穿制服的男人走过来摸了摸那人的脖子,打开笼门,将人像死狗一样拖了出来,随后又问道:“这空出来一个,有来的没有?”

话音未落,人群中一个男人应一声“西头王二秃在此。”说话间,一个中年男人分开人群来到笼前,他身上穿着青色裤袄,青洋绸长衫,肥衣大袖不扣纽扣,腰扎月白洋绉褡包。脚穿蓝布袜子、绣花鞋,头上的发辫蓄着大绺假发,粗大的辫子搭在胸前。这种打扮颇有些怪异,绝对不像是个安善良民。

他朝众人作了个罗圈揖,人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喝彩声,称赞好汉声不绝于耳。那男人点着头“老少爷们,在下西头王二秃,在码头脚行里做事,麻烦哪位给脚行带个话,我一家老小十七口,就靠他们照应了。”说完,就被士兵塞到了笼子里,接着就加入了咒骂大军。

少年并没有兴趣参与这种娱乐活动,而是把目光向下移去,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但是这只手……不是自己的。

干!什么时候有人换了自己的手?这只手虽然粗壮有力,但是绝对不属于自己,自己的手可以灵活的拆开枪械,可以弹奏钢琴名曲,可以在键盘上飞速的敲击,而眼前这双手,最擅长的事估计就是拗断别人的脖子!发克!

他的头忽然剧烈的疼痛起来,断续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一般,涌入他的脑袋。庞大的信息流,让他的头痛的仿佛要裂开,张开嘴连连干呕几声,却什么都没吐出来。

消失的记忆都找了回来,他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这个世界不属于他一样。他来自未来,与自己的爱人莫尼卡,从事着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杀手。

两人虽然都是中国人,但是却生活在阿美立戈王国,通常的说法,应该叫香蕉人吧?因为接了一票大单,干掉了一个教父级的人物避风头到了南美的小国。没想到莫尼卡的美貌,遭到当地一位议员公子的垂涎。

男人为了复仇,先是藏了一段日子,随后以亡命的姿态接连干掉了议员父子以及当地黑帮的头目,最后设下了一个死局,与井察局长同归于尽。枪弹、毒药,心跳起爆装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后,他应该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实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够致命的。而后他的灵魂,却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时空的壁垒,来到了这个时代,与眼前这具躯体的主人,合二为一。

自己,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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