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森林怪兽(1 / 2)

华夏国东北,有一片原始深林,深林里有狼群虎豹栖息。

狼群虎豹,猎食森林的动物生存。

森林里狐狸,袍子,野鸡等野生动物,也是猎人猎取的对象。

新纪元,打猎早已不是林区居民谋生的一种手段了。

打猎不过老顽童们的消遣,消遣之余补充餐桌上的野味,调调胃口

因此,常有人背上激光枪,到森林里转悠寻找猎物。

这天,住在林区的老汉刘天民。

吃罢早饭,抽了一锅旱烟,磕打出烟灰。

小心翼翼,将烟口袋和烟袋装进双肩包。

戴上貂皮帽,穿上貂皮大衣,脚蹬高筒毡靴,一切准备停当。

摘下在墙上挂着的激光猎枪,和老伴打了一声招呼。

“我去打几只野鸡,你准备我回来炖山珍。”

老伴答应了一声,“唉!”嘱咐了一句。

“你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招惹黑瞎子和老虎。”

刘天民老汉,骑上摩托车,走进这片原始深林。

原始森林是指天然形成的,未遭到破坏的完整生物圈。

森林是陆地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核心。森林不仅仅是绿林湿地。

也是一个综合的生态系统,动植物间的食物链。

原始森林中,某一物种的减少,可以影响其他物种的生存。

这种情况,在热带雨林中体现更为突出。

人类破坏原始森林以后,即使人工补栽了大量的树林,也难以弥补对生态带来的影响。

华夏国东北的原始深林,在公元二十世纪大量的人工采伐。

破坏了原生态,严重地影响了环境。

新纪元,人们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对森林也进行了保护。

林区很大一部分,逐渐恢复原始状态。

新纪元开始,被人类糟蹋的不成样子的原始深林,恢复到原始模样。

刘老汉走进的这片原始深林,长满了落叶松、樟子松、红毛柳、珍珠梅。

层次交迭,色彩斑澜。

远山映衬下的天空,透彻湛蓝,仿佛进入了油画的世界。

景区中心的松树,有的高度可达近百米,顺山势而生。

人们站在这里,显得非常的缈小。

挺拔的松柏,相映成辉,更增添了原始森林几分幽静。

顺着全长两公里多的沿山的石阶,夏季进入原始林。

可以感到林中与外面的温差,非常凉爽。

空气湿润,两边的低矮的草丛中长满了“红豆”。

有一首诗中名句,“北国红豆野相思”。指的就是它,可以采摘一些带给亲人!

这里的松树直径可达半米,一米直径的松树也不少见,松龄大多在百年以上。

有的是几百岁的不老松,是森林中的寿星。

抬头仰望,苍松蔽日,透射出点点光辉,是那么刺眼。

刘老汉对林中美景司空见惯,没有欣赏的兴趣。

他一门心思寻找猎物,山鸡、野兔、狍子等,都是他猎取的对象。

老汉骑着摩托车四处游走,突然有两只野兔,在草丛中惊恐地奔跑。

他举起激光枪,对准野兔发射,激光束将两只野兔猎杀。

几只山鸡被激光束惊动,在栖息处奔腾起来。

刘老汉用激光枪扫射,几只山鸡扑腾着翅膀落地。

收获丰厚,刘老汉高兴极了,他一一捡起野兔和山鸡,绑在摩托车上。

摩托车即是他的交通工具,也是他的运输车辆。

刘老汉得意洋洋准备回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一头怪兽突然出现在林中,正在追逐一只老虎。

看个头,它和老虎差不多,浑身长着绿毛,老虎很怕它拼命逃跑。

刘老汉很是意外。老虎号称百兽之王,天不怕地不怕,没有天敌。

怎么就怕起个头差不多的怪兽?老人感到不可思议。

虎因它拥有勇敢的性子,凶猛的外形,头上还写有一个“王”字。

以至于人们,称它为《兽中之王》。

人们眼里的虎,通常都是孤独而行,是十分傲慢的家伙。

有人说,我们所看到的虎只是表面,人们所了解的虎也只是皮毛。

它拥有兽中之王名头,并非来源于头上的王字。

更不是我们眼中,所了解的凶残的野兽。

传说,虎本为神兽,成双入对,遇善不欺,遇恶而战。

人类的始祖,遭遇最为凶残祸害的动物为。

凶狼、龟怪(龟身蛇体)、驿马(双翼独角四爪带刺)。

狼吃人肉、喝人血,龟淹田,与民争地,驿马夺粮,人类无法安全度日。

虎见人类昼夜劳碌耕种土地,改变自然的面貌。

其他动物没有这种本领,认定人类是万物之灵。

虎通人性,便用自身勇猛好战的优势。

去压制,三个危害人群和大自然的凶兽。

母虎战狼群,使其破败而逃。

赶狼群到树林之西,自身死亡与东,与狼群形成方位对立。

母虎死后,将其骨献给人们,挂在正东门口。

这也是为何,狼和狗,看到虎骨就会发抖的原因。

雄虎战驿马,驿马会飞,而雄虎会跃,跃起之时,带动大风将马刮下。

虎撕下其双翼,断掉其犄角,祛除其牙爪。

正在雄虎战驿马之时,龟蛇怪老大的不满进行偷袭。

乘虎不备用龟锯齿、蛇毒液袭击。

雄虎发威,一爪将其撕裂为二,蛇体与龟身分开。

蛇体打入土地之下,龟身忙逃走北方海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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