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一声惨叫。
撕裂般的剧痛传来,李大同哆嗦着全身,大声求饶:“瑶瑶,我真的没骗你,你放了我吧。”
他惊恐的脸上闪过一抹疑惑。
在他的印象里,林溪瑶又黑又瘦,弱不经风,说话也是小心翼翼。
怎么过了几年,她就变得如此狠辣了?
刀子说刺就刺。
“李叔,沈家的工位,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我哥是不是也被你卖掉了?”
林溪瑶冷声逼问着。
按照李大同的说法,他们一家来到辰星后,他卖掉了小刚,买了个工作。
细想之下,林溪瑶就发现了不对劲。
临东聚集地离辰星至少有三天的路程,而且,都是在森林里行走。
拖家带口的拾荒者,不可能到得了辰星。
除非有佣兵护送。
“没,没有。”
“噗呲。”
李大同咬死不说,林溪瑶手上的力道加重,刀身尽数刺进了他的体内,刺穿了他的内脏。
“噗,我说……。”
“我没卖他,是你哥自愿去的。”
“那天,我们在佣兵工会看到了招聘启事,沈家的工厂要招20岁以下的年轻人,待遇优厚。”
“你哥想让你过上好日子,他就去报了名。”
“谁知,体检过后,主管直接给了我一袋子钱,还说是买他的钱……”
李大同痛的五官扭曲,颤声说着。
林溪瑶眼神冷厉。
“沈家工厂?”
“这件事还跟沈家有关?”
“我不知道,看到那么多的钱,我一时起了贪心,瑶瑶,我没骗你,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李大同赌咒发誓的保证着,希望林溪瑶能放过他。
来到辰星后,他的日子过得也不顺。
手里有钱,他自然不想再去拾荒了,只想找份工作,实现阶级跨越。
就在他四处碰壁时,他遇到了当初招人的主管。
于是,他把老婆送给了主管,还把儿子卖了,凑够了钱得到了一份工作。
可是,沈家店铺伙计,看着光鲜亮丽,让人羡慕不已。
但其实,就是沈家的下人。
钱没赚到,老婆儿子还没了,他早就后悔了。
得知当年的真相,林溪瑶的眼里涌起一抹煞气。
为了一袋子钱,这个男人骗了原身三年。
真是可恶。
“你确实该死。”
“因为你的贪婪,林溪瑶死在了森林里,林俊皓承受了三年的非人折磨,成了赤影。”
阴冷幽凉的声音响起。
李大同神情一怔:“你在说什么……啊。”
林溪瑶冷漠的抽出了弯刀,顿时鲜血四溅。
紧接着,寒芒一闪,弯刀直直的刺进了李大同的后心窝。
李大同哀嚎一声,便没了生息,如一条死鱼一样,倒在了血泊中。
罪魁祸首,她算是找到了。
这也算给原身一个交代,替她报仇了。
林溪瑶冷冷的站起身,低喃道:“这就是你的好邻居。”
“下辈子,记得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
这时,巷子口传来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菲姐,她在这。”
眨眼间,狭窄的巷子里多出来了十几个着装统一的女人,把巷子口堵的水泄不通。
年轻的酒保带着那个性感女人站在最前面,看向林溪瑶时满眼得意。
“菲姐,我在她的酒里下了点药,你放心,今天她肯定跑不了。”
酒保邀功似的说着。
性感女人满意的点着头,眼神凌厉:“小贱人,敢抢我的东西。”
“今天,我就让你知道,有些人是你永远都得罪不起的神。”
闻言,林溪瑶好笑的勾唇。
神经病吧!
“你怕是忘了,被我踩在脚底下,哭着求饶的事了。”
“你……”
“给我杀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