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网文界的泥石流,各种虐恋情深,恐怖诡异,甚至画风清奇的脑洞神作都可以轻松驾驭,但我最厉害的一点,就是我把我家沈先生叼回了窝,哈哈哈,请膜拜我是个大佬。
认识沈先生是大学的时候,摩拳擦掌数年的我,终于在拥有了挚爱笔电后,将我曾经写在小本本上的小说腾了上去,心惊胆战选了网站发表,一开始的两三个月,我是天天盯着看,有一条评论都要翻来覆去看好几遍,硬是要看出个不同的意思,但到最后还是成绩惨淡,我从小就是个喜欢自己做主的人,第一次扑街后,我重整旗鼓再来了一次,这一次好像是幸运星降临到我的身上,订阅评论翻倍的往上涨。
后来,嘿嘿嘿,此处应该有魔性笑声?(ˉ?ˉ?),一次在和朋友外出散步的时候见到沈先生,顺理成章的就缠了上去。
我在一个安逸的傍晚,瞧着沈先生在家而且心情比较好的时候,悄咪咪凑过去,装作不经意的问了句“哎,我们都谈恋爱啦,现在在你眼中,我是什么样啊?”
沈先生看过来的眼神难以言喻,仿佛很吃惊我竟然有这种想法,他直接道∶“你自己是什么样,还需要我去买些猪饲料明示你吗?”
我∶“……”
呵呵!
注孤生的沈先生!
﹍
﹍
第一次给沈先生送礼物,是在我第一次拿到大笔稿费的时候,沈先生难得休息,他坐在沙发上看书,我兴奋的直接扑倒在他怀里,后来他对我这一突袭行为表达了强烈的谴责,说我一脑袋把书顶到了他的脸上。
我把某个奢侈品牌的礼盒捧到沈先生面前,没等他动手,我自己拆开礼盒,掀开了盖子。
里面是一个单边眼镜。
金色的框,金色的链子,很复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