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往事(2 / 2)

也是,像你这样始乱终弃的人,我还在留念什么呢?

那就别怪我了,你不仁,我就不义。

叶岚阴沉着脸望向远出,眼里忧愤且怨恨。

赵父正名赵鹏辉,和叶兰是一个村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俩人互相喜欢,两家变结了

亲,只差结婚领证。

本应该是和和美美的一桩好事,却……

赵鹏辉不甘心在农村窝一辈子,便想到城里打拼。

叶兰,当然是千般万般不舍。

奈何赵鹏辉长了一张巧舌如簧的嘴呀,三言两语把叶兰唬得团团转,还发誓,等发达了,

一定会接叶兰去城里过好日子的。

接着赵鹏辉给叶兰描绘城里的生活,还给叶兰想象了一副日后他们在城里的生活。叶兰也不想

赵鹏辉失望,于是就欣喜地答应了。

叶兰不仅把他们结婚的钱给了赵鹏辉,而且还在赵鹏辉走的那一天把自己也给了赵鹏辉,她以为

赵鹏辉占了自己的身子,就一定会负责的,当初,赵鹏辉也是满口答应。

可惜,三年之后,赵鹏辉在回到村里,却变了,变得彻底,让叶兰陌生。

赵鹏辉回来时要多风光就有多风光,跟叶兰判若云泥之别。

赵家把叶兰当做准媳妇,还生了个儿子可惜,赵家几乎没把叶兰当媳妇,总是搓磨叶兰,三年下

来,叶兰不复当年的青春,跟个饱经风霜的妇女一样。

赵鹏辉哪里会承认叶兰,不仅如此,还带回来一个未婚妻。

叶兰顿时就觉得天塌了,她什么都没有了,还为赵鹏辉留下一子,却没想到赵鹏辉居然会抛弃自己。

更让叶兰心冷的是,连赵家也不承认自己,还四处宣传自己的“丑事”

一时间流言蜚语四起,母家的扫地出门更是在叶兰心里扎了一刀。

叶兰觉得自己真的是身无处地了,只好带着儿子离开村子。不知道叶兰该不该庆幸,儿子在城里寄宿

读书,这档子事没让他受影响。

叶兰离开乡,为了摆脱在村里的一切,于是便改名叶岚。

一想到当年赵母阮语的话

“切,看看你的丑样,你不配留在赵哥身边”

“什么泥腿子都想攀高枝,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不配……你不配……”

“喏~这是五十万,拿着钱滚的远远点……”阮语一副施舍的表情,将支票随意丢在地下。

嘲讽地走远了。

天,变了,刚刚还是燥热不堪,这会子下起了绵绵细雨,天的一边黑压压一片,都是乌云……

叶岚手下一紧,指甲陷入肉里,都没感觉到疼痛。

赵鹏辉、阮语,我不会放过你们的……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