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不愧是天生天养的野兽吗,和当时右臂骨裂唉声叹气了几个月的轩不同,充分休养了三天的薛里战在野地里撒欢的时候丝毫看不出几天前还是一匹残疾马,只是它总喜欢往左侧头,那是失去左眼对它的影响。
也不知道这马是怎么想的,它有时会脱离轩和辕,自顾自地冲进野地里放纵驰骋,但在尽情宣泄之后又会乖乖地回到二人身边跟着他们前行,第一次着实吓了轩一大跳,看着它闪电般逃离身边,轩下意识认为自己这几天的努力完全化为了泡影,正当心灰意冷时,却又见它颠儿颠儿地回来了,但当他兴高采烈地认为对方已经认同自己,要往它身上爬的时候,却又被一蹄子给撅了下来。
几天下来,轩感觉自己并不是捡了一匹马,反倒像是捡了个精力旺盛的孩子,东西还得自己扛,路还得自己走,盐和蔬菜的消耗量却平白多了不少,想把它赶走,却想起自己付出的药品和时间,一时间又心疼不已,只能任它没心没肺地坠在身边,期待某一天它能回心转意。
“你觉得马王应该长这样?”看着在野地里踩水塘子玩儿,结果把疙瘩宝惊得四处乱窜的“薛里战”,轩不由地向辕确认到,“兴许是打架的时候踢到脑子了?”这下,辕也有些吃不准,从这匹薛里战的脚力和体魄来看,它当之无愧能成为一个马群的马王,但从它的行为而言,在动物园里,它都没办法成为最受欢迎的那一匹,倒是有机会当选最蠢的那一匹。
经过一个多月的磨合,这匹马总算愿意驼带一部分的行李货物了,但是二人想在它背上驰骋还是天方夜谭。虽然行程被拖慢了不少,但是总归在三个多月后二人看到了那条一眼望不到对岸的汹涌大江,还有横跨于江面上,大气磅礴的现代斜拉桥,三座大桥,连接了姬水两岸的京兆城和丹阳城,也连接了过去的坠明和丹曦。
轩当然希望能在天气转凉前抵达丹阳,然后在附近找到一个好的驻扎点度过寒冬,但是现在自己还拿不出足够的手段来应付守株待兔的敌人,所以,轩的旅程在抵达京兆城的时候就暂时结束了,之后就需要辕独自过桥前往丹阳,把“店长”给忽悠到京兆来。
他并不担心辕会找不到“店长”,开张做生意,不怕店神秘,就怕店无名,为了让“店长”顺利上钩,他还特意给了辕一枚古意盎然的扳指,这在老爷子的收藏里也算是个稀罕货,可惜老头儿穷极一生收藏的这点兴趣爱好,被轩短短几年就挥霍一空,也不知道会不会在百年后被他指着鼻子臭骂败家。
目送少年走上桥后,轩就彻底闲下来了,实际上,在轩碰到少年之前,他一直很闲,所以闲下来的他,也有时间布置一下越冬的地点,顺便处理一下自己和这匹马之间的关系。
在不知道第几次被马掀翻在枯黄的草地上后,轩最终接受了自己无法驯服这匹野马的事实,想到自己家花费了那么多的心思和物资却只蓄养了一头只能驼物脾气还大的大牲口,就感觉有些酸涩的液体从他内心的伤口处流淌出来,酸的他开不了口。
既然在训马这方面滑铁卢了,那只能在另一方面有所建树才行,在一座空荡荡的大城市里,找个的落脚点不难,但是一个拿来越冬的庇护所,轩所需要考虑的方面就更多了一些,京兆城虽不至于像朔方那边,冬季会飘鹅毛大雪,但是姬水附近特有的雨水混合着冰末铺天盖地的落下,携带着一种绵里藏针的阴冷,也并非一个南方人能够忍受的,正因如此,找的庇护所不仅仅需要遮风挡雨,还需要足够干燥且容易补充燃料。
所以轩整整跑了一个下午没找到一个满意的庇护所,不是墙体破裂无法遮挡风雨就是附近空无一物,连伐薪烧炭都得跑几里地,但是在冬季,凡事都优先以保存体力,维持体温为第一要义,这些落脚点无不例外都是下下之选。
“幸好才刚入秋,还有不少时间来找个合适的地方。”轩小心地吹着眼前滋滋冒油的肉串,他刚刚因为心急,被它狠狠地咬了一口,算是这头猪最后的报复。
连轩都没发现,在和辕相处的几个月里,借助着对方超人般的感知力,自己不再需要随时随地地警惕四周的动向,使得他的警惕性下降了不少,甚至连过去十分青睐的红外线报警器,自己也许久没取出来了。
万幸,走了一个辕报警器,他身边还有一匹马报警器。
在轩刚想享受外焦里嫩的烤肉时,原本安静吃草的薛里战突然发了疯,一头撞倒了火堆前的轩,金黄的烤肉在地上滚了几圈,沾满了草屑和尘土。眼看自己的晚饭泡了汤,轩刚准备爬起来给这个该死的熊孩子两巴掌,却看对方一副惊魂不定的样子,不停地摇头跺脚,平时不愿接近的火堆近在眼前也熟视无睹。
野马的反常一下子浇灭了轩的怒火,他清楚虽然马在平时有些不着调,但是很少会在吃饭的时候作妖,他抓起原本用来片肉的小匕首,环视四周,终于,在一片漆黑的森林中,找到了两点幽幽的绿色萤火。
黄的是狼,红的是熊,绿的,那就是金虎了。
轩不禁懊悔自己的懒惰和大意,因为想尽快填满空荡荡的肚子,自己在收集了柴火后就地便生起了火煮起了饭,他只考虑了火光不会吸引城里的噬魂者,却未曾想过,身后的森林里还有这等凶物栖息。
肉香味飘散开来,金虎不再隐藏自己,它也没有必要隐藏自己,在失去铳器的世界上,它就是当今无愧的顶级猎食者。
打不过,绝对打不过,就算轩的弩此刻在手中,一人一马对一只金虎也造成不了多大威胁,更别说他现在只有一把短短的匕首。死亡的恐惧在缺席了许久之后再次降临在自己头上,冷汗疯狂分泌,脑袋和手指发麻,几乎握不住刀,似乎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希望辕在把“店长”带回来的时候,能为自己收个尸吧,一人一马,刚好马革裹尸。
突然,轩眼前一亮,并非没有生机,身边这匹薛里战虽烦躁不安,却还没有逃跑,轩可不觉得对方是迫于猛兽的威慑力失去了思考能力。“咱们能不能活,得靠你了,兄弟。”轩低声对马说,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他从熊熊燃烧的火堆里抽出几根,一齐往金虎的方向扔去,笨重的柴薪携带着火花掉在地上,溅起一蓬火星。金虎很轻松地躲开了——轩也没指望能砸到,他再扔出柴火的同时,踩了一脚自己之前当做凳子的大石块,接力登上了薛里战的背,这次,它没有再把轩蹶下来。
似乎意识到猎物要跑,金虎很干脆地冲了上来,就像一道黄黑色的闪电,轩赶忙抛射出手里的匕首,那是他现今唯一的攻击手段,幸好歪打正着,锋利的匕首借着手劲扎在了金虎的眉心,让它原本势如破竹的冲锋一滞,猛扑化成了猛撞,撞在薛里战的屁股上,打得它一个趔趄。
薛里战不愧为马王,那股炮弹般的冲击力没有让它摔倒在地,往前踏出两步,堪堪稳住身形,然后接着这股气力“嗖”地冲了出去,很快就带着背上的轩消失在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