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从原始社会就与人类朝夕相处的生物,马和寻兽一样,从开疆拓土的优质工具发展到驰骋沙场的战争伙伴,而后又同样沦落为卖萌争宠的宠物,但是与寻兽不同,饲养马那颇高的靡费最终让他淡出了寻常人家的视野当中,只能在跑马场与动物园中厮混度日,直至今日。
当科技的结晶从幸存者的眼中淡去,马这一交通工具终于找回了他最初的地位,成为人们目前最需要的存在。但是马可不那么觉得,大难不死的马儿在充分享受了相对长久的自由之后,它们明显发现,在人类麾下干事远不如为自己而活来的爽快。
所以当轩气喘吁吁地跟着一群野马从那边傻子般的跑到这边,再从这边跑到那边,跑了一天都没摸到一根马毛的结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姬水以南虽说丘陵居多,但也并不代表野马不会在这边休养生息,毕竟动物园开得满世界都是,姬水以南的马公认的比姬水以北的要羸弱,但是也不是一个寻常人类凭着脚力能追上的。
“我觉得等你逮到一匹能代步的马,咱们走都已经走到丹阳了。”看着轩有气无力地甩着那根脆弱的套马索,辕无奈道。
“我……我有什么办法……,我又没抓过马。”轩也很无奈,他之前是家里蹲,后来又有个更优质的代步工具,还遇到了店长这个作弊般的存在,可以说还没学会走,就已经跑起来了,现在重新补上没学的课程,还加上了时间限制,这对他来说也太困难了。
看起来,去丹阳追上店长的计划怕是要流产了,两个人都拿那群来来回回嘲弄自己的野马群没有办法,那就只能在原地待着静候店长回来了。
不论是轩还是辕,对于这个结果都不太满意,他们一人想在星域毁灭之前圆满地完成自己的守个任务,另一人虽对此并无概念,但是在好奇心与私心的驱动下,也想尽快找到店长找到一些延续生命的线索。
“走吧走吧!”轩把手里团成一团的套马索远远丢开,回身往“杜康”镇的方向走去。“找这群野马的时候,我们已经浪费了大半月的时间了,我估计抓马再训马,最后跑到丹阳去,冬日里的第一场雪都下了。”
辕回头看了眼肆意狂奔的野马群,叹了口气,也只能跟上。轩说的不无道理,对方也是长了腿的,如果真要花那么长时间,去追赶一个不知所踪的人,也难保不会擦肩而过。相比之下,待在原地等着对方回来或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听着身后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轩也松了一口气,他最害怕对方因为心急自顾自地走上旅途,或者干脆放弃他去投奔那个差点将他置于死地的另一个人,没有了轩拖后腿,对方肯定有着更多的选择,而他则将赔了夫人又折兵。
万幸,对方似乎对他们脆弱的联盟关系还带有一丝奢望,所以并没有干脆地放弃他。
没了暂时的目标,两人也就没了努力的意愿,在小镇的附近就暂住了下来,每天不是打猎吃饭就是瞭望通向小镇的路上有没有那个带着大包小包的身影。
可惜,他们等来的不是那个神通广大的店长,而是一个扛着牌子的陌生人。
起初,二人并未在意,只是把他当做是又来光顾酒馆的顾客,见他直直地往小镇走去,轩装出一副惊慌的样子,远远跑开,他全身发抖,像是一个患有戒断反应的瘾君子,他在这边守望了许久,对方肯定早就看到了他,所以他装出一个一贫如洗的酒蒙子形象,没人会想对这重半只脚踏进噬魂者圈子的人下手,除了精神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