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只有三四十岁,或者更老的老油条,没有那种毛都没长齐的毛孩子,”店长的手微微一顿,但是依旧稳健,泛白的泡沫在杯口晃晃悠悠,却并没有溢出来,他把满满一杯麦酒放在轩的面前,变戏法似的从吧台下边掏出一小碟香肠片,一同递到轩的面前,“说说,我很感兴趣。”
他眼里满是八卦的意味。
“老逼登,”轩并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他没有去碰那碟店长友情赠送的香肠片,只是端起酒杯一口气让麦酒填满自己的喉咙,“忘了吧,大概我是干活干糊涂了。”喝下半杯麦酒,轩打了个酒嗝,挥手让店长忙自己的事儿去,不必在自己这里浪费时间。
“你这人又没意思有没礼貌。”见状,店长也没有继续讯问下去,他俯身从吧台下面掏出几个火折子和几盒消炎止痛药甩给轩,当做青铜樽的差价,“现在也只有你还在东奔西走找那个见首不见尾的‘耳’了吧”“人总是要给自己定点目标的。”轩低声答道,但是店长显然不感兴趣,他已经起身去往吧台另一侧招呼其他人前去换酒了。
店长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对方不想说,他也不强求,同时,也不会去透露顾客任何消息。
轩独自坐在吧台一角,小口呡着麦酒,瞄了几眼那几个换酒的人,好几个人的装束他都不止一次见到过,他们老了,他们近乎疯狂,早已失去了生存的希望,活着的目的只剩下换酒,以及沉浸在曾经或美好,或苦痛的记忆中了,或许哪一天,他们猎不到东西,换不到酒了,就再也不会出现在这个酒馆,乃至世界上。
轩并不想当酒鬼,浑浑噩噩地把这条命挥霍掉。但是事实上,这二十余年,他确实是浑浑噩噩的。老爷子说他只适合在象牙塔里蹲着做学问,又独又怂又不会说话,他也想着顺从老爷子所说的,结婚生子,然后继承他的衣钵当一个历史教授——好吧,也可能没老爷子辉煌。他被保护的很好,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上学,然后毕业,作为老爷子的助手摸索学习,直到老爷子去世,他才从那些只在父母葬礼上见过一面的所谓“亲戚”对老爷子遗嘱的不满与争吵声中,升起了一丝出远门的念头。当他从纯净的河山中回来时,落满灰尘的老房子附近终于不见那些聒噪的亲戚了。
他像一只窝在茧里的毛虫一样,足不出户,靠着政府赈济的最低配置的物资,熬过了旱灾,他把丛林中自保的技巧用在自己身上,躲过了大清洗,然后,面对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他的脑中只有迷茫。
轩不需要去面对过去社会中的尔虞我诈,人情世故,只需要尊崇野兽般的法则,活下去就行,很适合他的性格。但是不喜欢与人打交道,不代表不喜欢人间的烟火气,在这个万籁俱寂的世界,心中总归有一种迷茫与空虚。无聊是会让人发疯的,于是在折腾了五年之后,他终于找到了个所谓的“人生目标”,他给准备想办法把这个病入膏肓的世界救回来,最主要的是,自家几代单传,好歹要把自己的血脉延续下去。
人总要有个目标的,就跟胖子嚷嚷着要减肥一样,不一定能骗到别人,但是得骗过自己,多多少少要给自己干事儿找点理由。所以,找到目前唯一的知情者——“耳”,就成了他目标的第一步。
想拯救世界,或者说,想延续自身血脉的人有很多,可实际上,几年过去了,他们连目标的第一步都没有实现,逛遍大江南北,别说“耳”的人了,连他留下的痕迹都没看到多少。该说是对方藏得太好呢,还是说自己不用心呢,轩自己也不知道,总归还在努力中就是了。
轩把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将店长留给他的“货款”收拾收拾,拎起两桶火油就出了门,店长的对待生意一直都很利落。
把其中一桶火油灌进“铁马”的油箱,再回身把剩下的一桶油挂在车身上,这几个月的补给任务也就算了完成了,他也没理由再来店长这里忙里偷闲了,虽然从他最近干的事儿来说,也没忙到哪里去。
天色尚早,太阳的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搭配上迎面吹来的劲风,说不上来的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