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刘窝瓜和李木香(1)(2 / 2)

唐三彩 千古絶唱 1718 字 3个月前

从那以后,这对儿有情人竟成了陌路人:

因为窝瓜不想连累木香,他再也不搭理木香了。任凭木香如何同他接近,他都置之不理……

这真是落花犹有意、流水却无情了。

问世间何为悲剧?这就是悲剧!

若干年后,不堪凄苦的李木香终于出嫁了。通过媒妁之言,她嫁到了梨树沟老张家,做了张虎子的媳妇。

那一年,李木香二十五岁,张虎子二十二岁。

木香比虎子大三岁。

她的婆婆沾沾自喜,本以为“女大三、抱金砖”呢,却万万没想到,“金砖”没抱成不说,还搭上了虎子的性命——结婚不到一年,虎子就“无缘无故”地得暴病死了。

木香的婆婆十分迷信,她说,儿子是被媳妇给“妨”死的。

于是,木香在婆家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婆婆对她先是指桑骂槐,后来又变本加厉地骂她是“丧门星”,是“祸水”,是“害人精”,并丧心病狂地对她连拧带掐,进行肉体折磨……没过多久,又干脆把木香“扫地出门”了,恶狠狠地告诉她,永远不许再踏进张家的大门。

李木香被婆婆撵出门,感到生不如死,她就在回娘家的半路上,找了棵歪脖树,正准备用裤带上吊时,恰巧她爹李远志采药路过那里……

当时,李远志面对容颜憔悴的大闺女,不禁悲从中来,痛哭流涕地说:

“木香啊木香,是爹害了你呀!本来,爹是为了你好……没想到,反倒把你推进了火坑……害得你走投无路,差点儿没丢掉性命!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当初,爹要是依了你,让你嫁给窝瓜,你也不至于落到这步田地呀!

大闺女,你可千万别再寻短见了!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快跟爹回家吧,爹再也不逼你了!从今往后,爹啥事都听你的,你说打狗咱就打狗,你说撵鸡咱就撵鸡……”

李远志连哄带劝,总算把木香领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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