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勒转马头,向林子里跑去,黄历故意落在后面,手伸进兜里,用力一扔,两块银元飞了出去,落在上吊人的胸口上……
随后的路上,慕容辰没再为难黄历,甚至有意拉开了距离。黄历乐得消停,一会儿骑马,一会儿坐车,倒也自在。
一路无话,日近黄昏时,大队人马赶到了东平镇,这里是慕容家的祖宅,经过了几代人的奋斗开拓,才成了县里的赫赫大家。
慕容这个姓,如果追根溯源,应该是属于古时鲜卑族的。但鲜卑族作为民族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融合于汉族和其他民族。而慕容家的发迹离不开精明的头脑,也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
现在的伪军保安团,有一半是慕容家拉起的民团,这几百人才是慕容辰真正可以依靠的力量。而且也不是平常印象中地痞流氓的组合,毫无战斗力可言,在鬼子未来的时候,他们也与土匪大大小小打过几仗的。
一旦还原历史,我们会发现,那些草野间的故事并不只是浪漫,更多的是遍布悲凉;土匪并非如我们想象般杀富济贫,而大多怙恶不悛。俄国作家托尔斯泰有言:“吾有人性之托尔斯泰,亦有兽性之托尔斯泰,而兽性之托恒为人性之托所压倒。”这为“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名言作了注释。惟有土匪这种组织形式,将天使美的因子荡涤殆尽,而把魔鬼恶的细胞生满全身。
民国时土匪横行,有着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中央集权的皇权思想根深蒂固,一旦社会动荡,有了可乘之机,各路枭雄揭竿而起,大的俨然成为各路诸侯,小的也会占山为王,取一方天地。大小匪徒或为权位,或为金银,或为美色,各取所需。在匪患严重的各省中,山东具有代表性,有刘黑七、张鸣九,有毛思忠般恶贯满盈者,也有乔明志般抗日杀敌者,又有时而抗日时而投日者。
民国创立后,“没有一片区域没有土匪,没有一年土匪偃旗息鼓。”日本人纳武津于1923年所著《支那土匪研究》中写道:“土匪是中国的致命伤,这一创口现在已经危及心脏周围的要害地区。”辛亥革命以后的十年里,很多报章开始不再把中国称为“民国”,而称为“匪国”。到1930年,土匪人数的保守估计,为两百万左右。
土匪为祸中国,尤以山东、河南、四川等地为甚。山东自古以来民风剽悍,民国成立之后的连年战乱中,那些拥有“雄才大略”的军阀政客们都相中了能打能拼的山东大汉,争相来山东招兵买马。结果就如记者们在报上所报道的:各省招兵多半在山东,而遣散一兵,山东即来一匪,是在招兵未战之时已伏蹂躏山东之种子。
“他们居住山洞、兽穴,性情暴躁。在法律软弱无力,政府腐败堕落而无法抑制残暴和压迫的时代,在公理遭到践踏,当权者站在恶人一边的时候,他们顽强地要求……一种正义。”英国人贝思飞在《民国时期的土匪》中如是说。
在民国这一社会大转型时期,山东土匪“顺应”潮流,适时而变,从而出现了一些与传统社会相比所未有的新表征。这主要表现在:一、土匪在装备和编练上实现了“匪队”的现代化;二、其政治性日益凸显。但同时必须指出:土匪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无疑给转型期的民国社会带来更高强度的危害。
民国初时,山东军政显要从田中玉到熊炳琦,从张宗昌到韩复榘,无人不喊要剿匪,无人不嚷要缉贼,省政府年年发兵,月月进剿,匪患非但未灭,反而愈剿愈獗。
韩复榘的部队多吃空饷,枪支、弹药皆无定数。韩部中私卖枪弹与匪者,不乏其人。韩的剿匪部队常与刘黑七匪伙,在约定地点挖道战壕,刘匪把金银财宝放诸壕内,韩部朝天空放几枪,便跳进壕内取走财物,遂将枪弹置于壕中,官军一撤,刘匪即把军械取走。顽童们见韩部朝天放空枪,常尾随其后拣铜制的弹壳去换糖块吃。
匪患与腐败常常是一种社会并发症。官吏靠权力的侵吞,土匪靠暴力的掠夺,纯属“无本生意”。前者最卑鄙,最龌龊,最无耻;后者最酷虐,最暴戾,最凶悍。官匪为祸,民不聊生。
因为天灾人祸相连,生存本就艰难,没了秩序,一些“刁狡之徒,铤而走险”,弃良为匪,百姓深受其害,寄望于征粮收税的官府,但此时的官府已成酒囊饭袋,于是匪患日甚,也有农民被土匪祸害,伸冤无门,只好自己拉杆为匪以报私仇。
由于官方剿匪力量如军警对匪患无力剿除肃清,地方治安得不到保障。各地绅民和百姓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得不自行组织起来,倡办组建民众自卫武装以自卫。
于是,由传统团练武装演变过来的民团在山东便再度兴起。“大刀会”、“红枪会”等民间组织风起云涌;小村并入大村,村村修围墙,筑圩子,买枪支,造土炮,设哨楼;不少地方还成立了“联庄会”,一处有匪患,八方来助剿。
慕容家便是抓住了这样的机会,以保境安民为号召,组织起武装团体联庄会,也就是民团。慕容家不仅是倡义者,还陆陆续续对所组织的民团进行了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使得民团武装的组织渐渐完备,器械渐渐齐全,规模与实力也是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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