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打完这仗再说”陆皓山摆摆手说:“给我拿个马扎来,我倒要看看,这个老回回怎么破我几百杆火枪组成的三条防线。”
“是,大人。”
陆皓山的确有骄傲的资本,手下虽少,不过全是精锐,好吃好住供着,大把火药喂养着,地势险要,粮草充足,而四周还有很多官兵的队伍,不用多久就有人来接应,若是平地还有点怕,不过有地势的优势,还真不怕。
说话间,战况依然胶着,火枪击发声、利箭破空声、惨叫声依然不绝不耳,陆皓山却一脸从容地拿着千里目观看着战场,在千里目中,一个身穿棉甲的义军,不对,是暴民才对,只见他小心翼翼把头露出来,也不怎么瞄,对准上面的阵地就准备开火,刚还没等导火线点完,一颗铁丸破空而来,一下子击在他的右臂上,那个暴民被击倒在地,痛苦的挣扎,而那支燃着的火铳倒在地上,“砰”的一声打中一旁的同伙的大腿。
战场上又多了一个哀嚎的声音。
在火铳和弓箭的对射中,双方的素质马上表现出来了,老回回的手下一个个惨叫倒下,那山下的尸体已经堆成一堆了,而文冲军只是伤了几个,伤亡比悬殊。
要想马儿跑,就得让马儿多吃草,为了练兵,陆皓山可以说不计成本的投入,像箭支、弹药放开供应,用堆积如山手箭矢还有成桶成桶的火药“喂养”,为的就是提高其准度,那火药消耗的速度就是见识广的唐强和赵功常都感到肉疼,所以手下的准头都不差,而射箭是文冲千户所的必考项目,战场上有这种表现,可以说厚积薄发。
这一点,就是老回回等人最精锐的部下也望尘莫及,本来就是乌合之众,组织性、纪律性很差,大多都是只有一身蛮力的普通老百姓,平日东躲西藏,整天就顾着怎样活命,哪有什么心思训练,这些差距,并不是拼命就能弥补的。
在狭隘的地形发挥不了数量的优势,老回回看着山上不断放铳放箭的官兵,又是妒忌又是怨恨,没想到陆皓山的手下骑上马锐不可挡,就是下马当步兵,竟然是这样难缠。
“马首领,官军的火力太猛,兄弟快挡不住了。”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匍匐过来,一脸担心地说。
老回回认出,这人是满天星的手下赵得胜。
事实上,不仅赵得胜担心,就是老回回也很担头,偷袭失败,遭到官兵的猛烈反击,老回回组织了几次冲锋都被打回,反而折损了不少人,前面的阵地全是自己人的尸体。
“是啊,这是一块硬骨头。”老回回感叹道。
赵得胜小声地说:“马首领,我们这点人很难冲上去,不如,不如退了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不行”老回回断然拒绝道:“越是难攻,我们反而越要拿下他,这样的敌人留在这里,太危险了。”
说完,老回回补充道:“没了战马,这些人的就像折了一只手,现在还不把他们灭了,以后就更加困难。”
“可是,兄弟们的伤亡太大了,这样下去不行,马首领,你要想个法子才行,要不兄弟们就要打光了。”赵得胜一脸担心道。
老回回早就想这个问题了,也摆正了心态,闻言点点头说:“官兵最利害的就是火枪和弓箭,就是这两样压得兄弟们冲不上去,让人去找些木板做盾牌,要不砍些树绑在一起也行,只要接近了,我们就跟他们拼命,反正我们人多,不怕。”
偷袭不成,老回回也放正了心态,把这场战斗作为一场攻坚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