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以后,王小山好好睡了一觉。
李寻没有过多的打扰他。
这一觉,他睡了一天一夜,吓坏了小山的父母。
李寻安慰道:“他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去接受,去消解。梦里是个好去处,黄粱一梦,就能明白许多道理。”
所有人都在迎接王小山的醒来。
醒来后的王小山简单吃了些东西,然后找到了李寻。
“我可以跟你走。”
“什么叫你可~以~跟我走!?”
这话李寻听了都懵了,之前不是说好,帮你找到答案,你就跟我走吗?
“走之前,你帮我做三件事。”王小山说道。
“你听听这合理吗?”
李寻是个很讲规矩的人。
三件事,对于李寻来说,会影响太多人了。
但他还非办不可,他只能让王小山先说说看,能否实现。
王小山的第一件事,还算简单。
他想让自己的家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至少也要顶香楼账房先生那一级别的。
但前提是,不能让家人发现,这是李寻出手的结果。
李寻几乎没有思考就同意了这件事。
半个月后,他的父亲会在山上挖到一块玉石,卖掉后半年内,拿着这笔钱收购了王财主的土地。
三年内土地风调雨顺,庄稼收成好。
后来与玉州的顶香楼搭上关系,专门供应各种食材,生意年年兴隆。
王家也渐渐在玉州扎稳脚跟。
第二件事,却有点难度。
李寻咬咬牙也答应了下来。
王小山的第二件事是,让他和春秀互相忘记对方。
李寻并不是很想出手,去影响别人的生活,尤其是与自己无关的人。
他的出手,意味着有可能改变别人的生活,或者说命运。
因为他本不该活到现在,李寻能做的就是尽量做个透明人。
那些和李寻没什么关系的人,他一般是不会出手的。
顺手消掉王小山关于春秀的记忆后。
他又去了一趟玉州。
徐府,后花园。
“翠花,咱俩当初一起来的徐府,可还记得?”
“还说呢,这一晃啊,你都成少夫人了,我还是个管事。”
翠花和春秀并排走着,一主一仆却是情同姐妹。
看向春秀俊俏的脸蛋时,也不免有些醋意,仅仅因为长得漂亮,就足以让二人身份如此悬殊。
“对了,你可还记得,少爷身边有个书童?”
“当然了,叫王小山,你不记得了吗,那小子会写诗,现在我房间还有呢。”
王小山?
春秀一遍一遍在脑海中重复这个名字,却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和他,关系好吗?”
“好吗?大姐,当初谁见了都以为你俩是一对儿,你现在全忘了吗!”
翠花仿佛听到巨大的笑话。
“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怎么会!”
“啧啧,想想也奇怪,五年前我随老夫人回一趟青州老家。回来后王小山就不见了,你也没再提起过他。”
五年前?应该是发生了什么,我一定要问个清楚。
坚持着这个念头,夜晚时分,徐志远自操练场归来,卸下衣物。
春秀贴心地收拾好衣物,然后温柔地为他揉肩按摩。
“娘子真是贴心。”
“夫君,你还记不记得,一个书童,名叫王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