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烨伸手打开,扫了眼里面东西随即合上。
“小花花一如既往地警惕,你要的东西,人家哪次没准备好?真让人伤心。”宋书恒抬起折扇挡住眼睛,似在哭泣。
沈烨对于他这个样子似习惯了,脸上没有太大表情,将箱子放在脚边,继而坐在椅子上,拿起一盘桂花糕开始吃。
动作不算优雅,两口一个,却也不让人心生反感。
宋书恒见状,拿起一旁茶壶亲自给沈烨倒茶,脸上挂着浅浅地笑:“你之前不是说接完这一单就休息休息吗?怎么这才回来又要走?”
“有钱能使鬼推磨。”沈烨说完拿起茶杯大口喝下。
宋书恒听到这句话,蹙了蹙眉头,拿起糕点轻咬一口,不紧不慢道:“你赚那么多钱,也没见你花过,所以你赚那么多钱干什么?疤也不祛,房也不换,难不成死了带进棺材里?”
周围掌声四起,清风顺窗吹入,拨乱了沈烨的头发。
她仰起头,发丝散落在后背,蜿蜒的疤痕触目惊心,寂寥无光的眸扫过舞台,继而落在宋书恒身上:“再来一份。”
宋书恒一口糕点还没咽下,听到这句差点噎死,看了眼空掉的盘子,眸底流露出无奈,转头对身旁人使眼色。
很快,新的糕点被端了上来,沈烨毫不客气地伸手拿过继续吃。
表演准备室内,一身山水色宽大长衫,留有长发的男人坐在轮椅上,发色偏棕,用蓝色发带半扎起,薄毯盖住双腿,鼻梁高挺,唇薄偏粉,面色呈现病态的白,狭长的凤眸却深邃如夜空中闪耀的星。
此时他的视线透过一扇窗落在台下被宋书恒宠溺面对的沈烨身上,他来这虽不足一礼拜,但对宋书恒也了解几分。
喜听戏曲,古筝、琵琶、二胡,但他本人却学了唢呐和钢琴,一西一东,都有他一席之地,偏爱粉色近乎病态,是江城宋家掌权者老来得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
宋书恒年仅十八岁时,自主脱离宋家,独自闯荡,如今24岁,刚刚完成学业没有一年,势力不逊宋家分毫,意有超越的趋势,也有人说他掩藏得好,实则早就超越了。
而他性格阴晴不定,笑着笑着就容易插别人一刀,现在他竟然会对一个脏兮兮女生露出这种温柔宠溺的表情,对象似乎不像。
刚才那女生貌似在威胁宋书恒吧。
“顾先生,顾先生,顾先生!”
他想得出神,以至于旁人喊他好久都没反应,第三声才有了反应。
“怎么了?咳咳。”顾栖冶喉咙干涩,忍不住咳嗽,鼻尖隐隐泛红。
男子恭敬有礼道:“顾先生,下一场就是您了,这古筝需要我们帮您拿上去吗?”
顾栖冶看了眼一旁棕褐色的古筝,微微摇头:“我自己来就好。”视线转向窗户外的台下,柔声问:“不好意思,我想问一下,宋先生身边的女生是谁啊?貌似之前没见过。”
无人知晓他身份,只知他受师傅之托,来赴约,约定便是在这家靠近山林的驿站演奏七日,今天是最后一天,而还谁的情,不得而知。
闻言,男子笑得和善:“你说沈烨啊,她不是江城人,所以很少来,宋先生跟她是朋友,她刚在隔壁拳场打完架过来找宋先生拿东西而已。
顾先生莫不是也被她脸上的疤吓到了?”
“沈烨。”顾栖冶重复了一遍她的名字,略微摇头:“倒没有,只是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