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哎,我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呢(求订阅!)(2 / 2)

1987我的年代 三月麻竹 320 字 1个月前

孙曼宁切一声,问:“你去哪?有时间再切磋两盘桌球没?”

李恒摇头,“我要去寄信,还得去一趟卫校。”

孙曼宁问:“你去卫校干什么?”

李恒随口回答:“我二姐在那读书。”

孙曼宁哦一声,“要不要我陪你去,我舅舅就是北塔区的,我对那片地方比较熟。”

“谢谢,不用,好不容放几天假,你好好休息吧。”

李恒直接拒绝,开什么国际玩笑,老子去卫校送钱的,要是带上你,不什么都暴露了吗?

有些意外,缺心眼竟然在宿舍看书刷题。

李恒走进去轻踢他一脚,“没看出来嘛,你也学会努力了?”

张志勇愤愤不平,“还不是被你这狗东西给刺激的,老夫不想考班上倒数第一。”

李恒说:“给你个任务,跟我去趟卫校。”

“去见你二姐那母老虎?妈妈呀!你放过我吧,没事去见她干什么,我可不想挨揍。”张志勇把头摇得叮咚响。

好言相说没用,李恒干脆用武力给他长了次教训,再次出现在校门口时,这货屁颠屁颠的,乖顺地很。

两人先是去寄信,寄给黄昭仪。

而后去银行取钱。

权衡一番,他取了200,在这年头这也算是巨款了,够二姐嗑瓜子嗑好长一段时间了。

邵阳卫校是一所公立学校,位于北塔区,距离一中所在的双清区有点远。

两人坐公交车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哎哟妈呀!以后再也不跟你过来了,受老罪了。”

一下车,晕车厉害的张志勇就扶着路边的电线杆狂吐不止。

公交车上的气味太杂太重,李恒也有点晕车,好在没吐,跑附近杂货店买了两瓶汽水过来,递一瓶给他:“老勇,先漱漱口。”

张志勇接过汽水,撬开盖子咕噜咕噜几大口后,悲伤地说:“日他大爷的噢!中午的牛肉白吃了,全在地上了,我心肝都在疼。”

李恒笑着安慰:“没事,哥们有钱,晚上回去咱吃火锅,牛肉火锅。”

话说重生过来这么久了,还没吃过火锅,确实馋得紧。

进到卫校里面,张志勇有点发怵,一屁股坐门口草坪上说:“我到这等你,就不去见你家那母老虎了。”

“行吧。”李恒没强求。

卫校不大,根据记忆寻找一通,很快就找到了二姐。

此时她正和一帮子朋友在一块,有男有女,说说笑笑。

其中一浓眉大眼的男生面相特熟。

能不熟吗?

那可是一干部家庭的儿子,未来的二姐夫,不过现在还只是备胎,还是众多舔狗之一。

话说这二姐在感情上可谓是无师自通的老手了,真真是把自身美貌利用得淋漓极致,最后挑了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备胎当老公。

“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

当李恒出现的那一刻,他敏锐发现有两个男生眼睛立马直了,死死盯着自己看。

嚯!没错了,这就俩舔狗,正戒备心拉满防着自己呢。

李兰把他带到一边,“你吃中饭没有?”

“吃了过来的。”李恒回答。

“你一个人来的?”

“还有老勇,他晕车,在校门口草地上等我。”

李兰上下打量一番他,眼睛开始放精光:“才一月没见,你气色比以前好多了,在学校搭上家境好的女同学了?”

瞧这话说的,简直逆天!

李恒面皮抽抽,“就不能是男同学大方请客?”

“没可能,你那些狐朋狗友我又不是没见过,以我的火眼金睛看,数来数去可能还属缺心眼最有钱,跟我说说吧,和陈子衿闹掰后,哪个女生光荣成了倒霉蛋?”

不知为什么,自从正月两姐弟关系解冻后,再次见着这弟弟,李兰忽地生出一种久违的亲切感,于是忍不住话也比平素多了几分。

李恒老不开心了,“和我走得近的女同学就是倒霉蛋?”

李兰伸个懒腰,直接开大,都不带敷衍的:“不是倒霉蛋,那还能是什么?以你的劣迹看,如果只骗财还算人家幸运,就怕像陈子衿那样,被骗色后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闻言,李恒转身就走,边走边说:“本来是给你送钱的,你这话我没法给了。”

李兰站原地不为所动,心想靠忽悠女同学能有几个钱?无怪她这么想,无怪她对这弟弟形成了刻板印象,实在是陈子衿这事对她的三观冲击太大了些。

那么乖巧懂事一姑娘啊,那么漂亮有家教一姑娘啊,愣是神不知鬼不觉被这弟弟给弄了上床,别说村里人惊呆了。

私底下,就连她和李建国、田润娥同样都惊呆了!

当初按她的想法,还好是自己弟弟欺负别个。如果陈子矜是自己妹妹,她非打死对方不可。

走出五六米,见这二姐一点都不带挽留的,李恒无奈,只得返回来,从内衣兜掏出两捆大团结,递给她。

李兰不敢置信,愣愣地看着他,“你还真有钱?”

李恒把钱塞她手里:“拿着,我大老远跑一趟不容易,还能骗你不成?”

李兰收起刚才的玩闹之心,严肃问:“你哪来这么多钱?不会干坏事了吧?”

“晕,我天天在学校,能干什么坏事?”

李恒不跟她纠缠,当即把自己写作的事情讲了讲。

细致地讲了讲。

李兰一开始是不信。

后来震惊地面部表情十分夸张。

更后来,看他的眼神就跟看菩萨一样。

还是觉得太过戏剧,还是觉得太过天方夜谭,李兰掐自己大腿一把,好疼,吸口凉气后,伸手放弟弟额头上:“你没发烧啊,大白天的怎么尽说胡话?”

“……”

“呔!你是谁?附在我弟弟身上干什么?还不滚出来?”

“……”

额头被拍了几下,李恒无语至极,无奈说:“我读三年级那年,你为了不让我吃菜,直接把桌上的菜全吐满了口水,还记得不?”

她自己干过的坏事,能不记得吗,李兰面上的尴尬一闪而逝,收回手问:“那、那《活着》真是你写的?”

“嗯。”

“你真成了大作家,我们李家祖坟再次冒青烟了?”

“你废话真多,钱要不要吧?”

李兰一向好吃,好吃的人自然也财迷,立即把钱揣兜里了,“过段时间我要回家趟,到时候给妈。”

李恒摇头,“这是给你零用的,你拿去买点衣服买点吃的。

家里你别担心,我另外准备有,如今存在银行,到时候我回家再取出来。”

听到这话,李兰沉默了,突地有些感动,好在她一个要强的人,没把情绪表露出来。

见那边几男几女一直望着这边窃窃私语,李恒说:“二姐,那我就先回去了,你跟朋友玩吧。”

李兰开口挽留:“时间还早,一起吃个饭再走。”

李恒想了想,还是推了:“算了,咱以后有的时间吃饭,老勇还在呢,他可怕你了,死活不愿见你,我带他回去了。”

同刚才的话多相比,李兰此时显得比较沉闷,一直送他到校门口,看他上了公交车才收脚。

“兰兰,那是谁?”等李恒一走,后面那帮子朋友登时凑了过来,问七问八打听情况。

“那是我弟。”

“喔!我就说吧,肯定是兰兰弟弟,你们的眉眼长得有几分像,都好看。”一女生拍胸口说。

李兰问他们:“你们有谁听过小说《活着》没?”

“我!”

“我!我知道,这小说挺出名的,我爸爸前段时间就在看,看完后老半天都没说话,就傻坐在那。”一舔狗说。

李兰问:“挺出名是多出名?”

另一男生抢话说:“现在外面报纸上到处是关于它的新闻报道,按那些文学评论家讲,这是一部很牛逼的文学巨著,可以流芳百世的那种。”

文学巨著?流芳百世?骗陈子衿上床这些词在李兰脑海中交织上百次,可怎么也搭不到一块去。

人,怎么能变化这么大呢?难道以看书学习名义而偷懒不干活,也能有这么大出息?此时此刻,李兰内心正经历着山崩海啸一般的洗礼,望着公交车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能平静。

“老板,来一本最新的《收获》杂志。”心里痒得厉害,回过神的李兰顾不得省这几个钱了。

“没了,卖完了,你们明天下午来咯,下一批货明天下午到。”

“兰兰,不用买,我回家把老头子那本拿来。”一舔狗说。

闻言,另一舔狗暗恨自己脑袋愚笨,又慢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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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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