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倒下,早就饥肠辘辘的灰狼和虎子再也经不住诱惑,围着野猪撕咬起来。
“坐好!”陈川轻轻踢了它们一脚。
“汪汪……”
两狗虽不情愿,但还是老实的后退坐好,眼神可怜兮兮的盯着他。
“这还差不多。”
陈川一边训斥,一边操起刀将野猪放血。
“没事儿吧?”
“没事。就是衣服破了。”
“那就好,很快就换五连发。”
“嗯”
刚才不让它们吃,并不是舍不得,而是因为猎狗最忌讳的就是养成抢食习惯。
一旦形成,不仅会打群架,围猎到兔子一类的小东西,基本上连毛都不会剩下。
晾了一会儿,见两狗老实后,陈川这才掏了些内脏,又从野猪腹部较肥处割了一条约莫二斤重的肉,丢给了灰狼。
这是作为头狗的奖励,也是对它功劳的肯定。
灰狼大口大口的吃起肉来,把旁边的虎子急的直叫唤。
作为帮狗,自然也不能亏了它。
李达同样也割了一条差不多大小的肉给它。
这要是被人看见,准会骂他们是个败家子。
在这个缺吃少喝的年代,有人家几个月都不一定能吃上二斤肉,更别说喂狗了。
趁着虎子吃肉的空档,陈川,李达检查了一下它的伤口。
所幸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筋骨。
恰好附近有不少马粪包,陈川去找了一些来,将里面的孢子粉撒在其伤口处。
很快就将血止住了。
李达又用布条把伤口缠绕好,估摸着十天八天就能痊愈。
休息片刻,二人开始处理起野猪。
先是按照狩猎的习俗,将内脏心肝肺取一些,挂在树梢上。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有人说这么做是敬畏山神,有人说是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总之祖辈传下来的,照着做就是了。
一个小时左右,野猪已经被处理好了。
一百五十斤的猪,放了血,取完内脏,大概还剩下八九十斤的肉。
看着地上的猪肉,二人乐的合不拢嘴。
这头猪膘度属实不错,肥膘有将近一指厚,看来没少祸害庄稼。
天色不早了,本想着弄堆火,烤点肉解解馋,但下山路不好走,只能先忍着了。
地上东西收拾干净,陈川提起猪的两条前腿,搭在肩上,好似背人一般的给背了起来。
“灰狼,虎子,回家。”
“汪汪……”
两狗吃饱喝足,在前面开道。
原本干瘪的肚皮被撑的圆滚滚的,走路都费劲儿。
小河村,也叫三最村。地处狼牙山山脚下的一个村庄。
方圆十里八村名气最大的村子。
出名在于人口最多,光棍最多,最贫穷,也是三最村名字的由来。
由于地势原因,家家户户的田地基本上都在山坡上。
收成本就不好,再加上被野猪野兔等祸害,日子过得可想而知。
路上走走停停,将近两个小时,在太阳落山前总算是赶回了村子。
陈川背着猪走到村头,正好碰见一群半大孩子推着独轮小车,你追我赶的迎了过来。
当看见两狗时,纷纷停下脚步,眼中有些畏惧。
虎子由于受伤,比较老实,灰子兴奋的围着孩子转圈儿。
“灰狼,过来。”陈川呵斥了一声。
人群中,一个剃着平头、穿着灰色半袖的孩子跑上前来,惊叹道:“小叔,达子叔,你们打着野猪啦!”
小孩眼睛放光的盯着他肩上的野猪,满脸崇拜,不自觉的咽起了口水。
“嗯,回去给你做猪肉吃。”陈川脸上挂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