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本来是明媚的好天。却在路采薇和欧阳岚坐到小饭馆儿里的同时,忽然一声霹雳,下起倾盆大雨。
门是破的,四壁漏风,窗户上缺了半块玻璃,大风卷着雨水,淅淅沥沥地淋在水泥地板上。整个地面外凸内凹,以至于水流成河,让人简直没办法落脚。
采薇摸摸鼻子,眨眼笑道:“这地方夏天一定凉快,只是冬天的生意大概好不了吧?”
欧阳岚把两只脚全搭在身边的椅子上,难得地,因为这场雨的耽搁,一直阴沉的脸色,到是舒缓了几分,甚至连眉宇间都带了一点儿笑模样儿。
“采薇,你这就错了,这家店,一年四季,无论刮风下雨,从来座无虚席。”
路采薇失笑。四处观望了下,可不是,虽然雨水四溅,弄得一屋子客人翘着脚,偶尔还忍不住开口骂骂咧咧,却的确是大半儿的桌子上都有人。
采薇正疑惑是不是这里的食物一流,价格便宜,却在还没有开口询问的时候,一眼便发现了这家店生意好的奥妙。
怪不得——客人们都是男人,女人和孩子几乎没有!
珠帘微动,一个穿着蓝色条纹毛衣,梳着两个麻花辫,辫子上绑着天蓝色头绳儿的女人走了出来。
路采薇一眼看过去,便忍不住眼睛一跳……隐约一个念头从心底深处冒了出来,若是将这个女人放在未来世界,至少在这外表风韵上,哪怕给个最高级的贵女勋章,也不会有人有意见的。
只是,这个念头还没有下去,却忽然发现,她美丽有了,风韵有了,却根本没有灵魂,这人的眼睛媚如春波,却是冷的,恍惚的,脸上带着笑。那笑,在一般人眼里温暖美丽,可是,看在精神力高如采薇这样的人的眼睛里,却觉得浑身发毛,怎么看怎么别扭!
显然,欧阳岚也是别扭的,他皱皱眉,忍不住搓了搓手背,才抬起头冲着那个女人招了招手。
路采薇立即觉得一大堆冷冽的视线唰一下刮了过来,立即缩头转身,顾不得地上的污水,轻轻一拐,绕到离欧阳岚远一些的桌子前坐下。却不曾想,那个女人根本对欧阳岚的召唤视而不见,而是也跟着一转身,在采薇身前落座。
采薇一怔,摸摸头,扭头看了眼自家师傅,又转过头去看着这个不请自来的美丽店老板——
“我们店里的剁椒鱼头不错,我请大师傅做给你吃。”说着。那位老板娘就招呼店里那个看起来很憨厚的黑高个儿服务员上菜。
“……好。”除了说好,路采薇还能说什么,偷偷给了欧阳岚一个眼神——师傅,你究竟到这儿来干嘛?徒弟我可是什么都不知道!
欧阳岚却只是皱着眉,也不知道看没看见自家徒弟的眼波。
采薇嘴角抽搐了下,无奈地一耸肩,干脆不多想了,接过服务员递来的剁椒鱼头,低着头,开始一口一口地吃饭……
只是她一双眼已经开了真视,虽然只扫了几眼,却还是将眼前的人看了个通透,这时安静下来,无需细想,便觉得这个女人有些怪异,她从头到脚,甚至连口红,薄薄的眼影,全是或深或浅的蓝色,蓝色的毛衣,蓝色长裤,蓝色的靴子,蓝色的丝巾,虽然别管什么样儿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很好看,可是,这周身全是蓝的,未免太过古怪了!
“我一直想见见你。”
那个女人笑得周围惊艳的声音四处回响,声音也温柔得紧,采薇却一瞬间觉得浑身发寒——“老板认识我?”
“嗯。路采薇,当年你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姑娘,就得了他的青睐,爱如至宝,藏得别人想偷看一眼都不行……我又怎么可能不认识你?”
那个女人依旧笑着,只是那一双本来就让人毛骨悚然的眼睛里,忽然迸射出噬人的寒光。
采薇吓了一跳,怔了怔,扭头看着自家师傅,无声地张嘴:“这位谁呀?联盟的人?我老板的旧相好?可是……老板的旧相好不是花姐姐吗?”
欧阳岚翻了个白眼,恶狠狠地剐过去,什么旧相好?怎么说自家弟弟呢,他弟弟一个五好男人,生平就谈过一次恋爱,还是花惠主动,他不好拒绝罢了。欧阳岚心里有点儿纠结,却还是站起身,走过去,坐在采薇身边,笑着对那个美丽的女人道:“步夫人,好久不见,您是越长越年轻了。”
这位步夫人却仅仅是一眼瞥过去,冷淡地道:“我姓盛。盛诗韵。”
欧阳岚叹了口气,苦笑着冲着采薇使了个眼色,让她低头息声,什么话都不要说,才看着盛诗韵笑道:“好吧,盛小姐,我实在不明白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当初,是你要和步君卓那个白痴谈恋爱的,是你要和他在一起,没人去逼迫你吧。你怀孕,有了他的骨肉,他立即为了你想要避世隐居,连我们那一大群亲人朋友都不顾了,他哪点儿对不起你——还是说,他有了?他喜欢上别的女人了?”
说着,欧阳岚心里便不觉升起不小的火气,他当年生步君卓的气,从此联盟所有人把那小子列入黑名单儿,关于他的消息就再没关注过……
可是,自己心里总觉得虽然步君卓被赶出联盟,可能会痛苦一阵儿,但是爱子在身边,总是可以说生活幸福,步老爷子泉下有知,大概也能安心,却没想到,这一次见面,查了查他的信息,当年盛诗韵莫名其妙地自己去把孩子打掉了不说,四年夫妻生涯,从来不曾给过步君卓半个笑脸,半年前更是提出了离婚,两个人离婚的那一天,步君卓发着高烧,又喝了许多酒,昏倒在路边,却让来海市拍电影的亚洲小天后金恩淑给救了回去……
知道了这些,欧阳岚反而对步君卓这一次的所作所为有些释怀,虽然他的行为让人生气,但总是事出有因,因为报恩这样原因和自己作对,虽然也不算正确,但总好过被女色迷昏了头,才做出这么丢人的事情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