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带着古人游大唐不夜城(1 / 2)

唐朝。

一些眼光独到的百姓,听到这已经开始着手去买幼猪了。

那些家境殷实、心思活络的人,更是抢先一步,开始筹划着囤积更多的小猪仔,他们能够预见到,今日过后,猪肉的需求将随之增长,猪肉价格自然也会升高,但估计涨幅不会太大。

真正涨价的时候,要等到第一批劁完的猪出栏,如果那时的猪肉不再发酸发骚,那猪肉的价格必然会大幅上涨。

当然,最为兴奋的还是那些技艺精湛的劁猪匠们,他们完全可以想象到,当猪肉成为主流食品时,他们的地位必然也会水涨船高,而且后世的皇帝还给他们写了一副对联哩。

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割断是非根。

听听,多有气势!

……

现实。

洛璃吃完最后一口肉夹馍,颇为豪气地打了个饱嗝,随即想起自己貌似在直播,冲着镜头尴尬地笑了笑。

随后看见李曼的凉皮还剩不少,有点无聊的她,便接着聊起了猪肉文化:“虽然,朱和猪是同音字,但明朝是不禁止吃猪的,清朝的时候同样如此。”

“后来,吃猪肉的习惯便一直延续了下来,到了今天我国的猪肉消费量一直稳居世界第一,据说比第二名到第五名的总和还要多。”

“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有十四亿人口,更因为我们对猪肉有着特别的喜爱。每年,我们消费的猪肉量是其他肉类如牛、羊、鸡、鸭、鱼的两倍之多,这足以证明我们对猪猪的偏爱。”

洛璃说完,“咕嘟咕嘟”喝起了甜滋滋的色素饮料。

【跟我回家,我家牛会自杀:你们那的猪肉就那么好吃?我也吃过阉割过后的猪肉啊,觉得挺一般的。】

洛璃瞥见后继续解释:“阉割后的猪只是祛除了腥臊味,具体味道如何,做法和品种也占很重要的原因的,实际上相比起古时候的劁猪技术,现代的技术是有些退步的,毕竟他们那时候不止劁猪,还劁人。”

看见洛璃比了个手刀的姿势,古人们同时感觉到胯下一凉,紧忙低头查看。

“所以,如果牛牛同学你想吃一些好吃的猪肉,我推荐你可以尝试网购一些特定品种的猪肉,比如巴蜀地区的‘荣昌猪’,或者两广地区的‘小花猪’,它们的肉质都很好。”

洛璃补充说道:“据说这些品种的猪不仅肉质优良,而且体型健硕,一般能长到两三百斤,有的甚至能达到四五百斤。”

“不过这些也只是我在网上道听途说的,没有具体的研究过,所以只能算是我个人不太成熟的建议。”

说完,洛璃看李曼吃的差不多了,于是冲着镜头挥了挥手:“我们吃完了,现在准备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先挂一会机,你们有事就先去忙吧。”

说着,洛璃将手机放入口袋,没有意识到她的那几句话,给古人们带来了多大的震撼。

……

秦朝。

嬴政在脑海中反复做着数学题。

十四亿=十四万万!

十四万万=十四亿=五十多个秦朝!

这数字真的太夸张了,这一刻嬴政终于明白了,为何后世能在短短百余年间,从清朝时期的积弱逆袭成为世界强国。

拥有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众志成城下,又有什么能难倒后人呢?

……

汉朝。

刘彻像喝到了鲜榨柠檬汁一样,眼红的快要质壁分离了。

十四亿人啊!

他大汉若能有十四亿人,不,哪怕只是四亿人,他都能让那句“目光所至,皆为汉土”变为现实。

此时卫青泼了一盆冷水,冷静地分析道:“陛下,即便我们有这么多人口也难以供养,有时人多也是一种灾难。”

闻言,刘彻不由得叹了口气,这时他才真正明白,袁老研发出来的杂交水稻的含金量。

难怪后人如此尊敬袁老,如果没有他的水稻技术,后世不可能养活这么多的人口。

刘彻和卫青同时感慨地说道:“袁老,真乃神人也!”

……

明朝。

相比起人口数量,朱元璋更在意洛璃提到的“荣昌猪”的出肉量。

此时大明,猪肉已经取代了牛羊的地位,成为了肉食主流。

可他大明的猪,平均仅重百十来斤,如果养的差一点,甚至只有八九十斤,体型基本与大型犬相同。

而后世一头猪竟能有三百甚至是四百斤?

朱元璋和朱标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两人眼中的怀疑,在他的印象中,猪的体型不过是比大狗稍大,怎么可能达到三四百斤的巨量?

然而,他的内心深处,却也藏着一丝期待。

如果真有这样的猪种,若能得到它们的种子,那大明百姓的餐桌上,岂不是能常有肉食?

就在这时,写着【荣昌猪猪肉】几个字的橘黄色小车,再次出现天幕左下方的位置。

朱元璋反应极为迅速,丝毫没有犹豫,迅速点了下去。

一斤猪肉三十文?

贵了点,但能接受。

朱元璋这次花钱花的极为痛快,爽快的买了一千斤猪肉,若不是被限购了,他肯定还要再多买一些。

待付完款后,三扇大型的猪肉突兀地出现在大殿之中。

这些猪肉的庞大体型,即便是已经经过了处理,仍旧让朱元璋感到震撼。

还真有三百斤?

可惜给的并非活物,无法直接用于繁殖。

看来有必将荣昌猪种子也列为去后世必须获取的资源之一。

想到这,朱元璋从袖中取出一本小册子,在其中郑重地记下了“荣昌猪种子”几个字,随后在这行字的上方,又记录下“杂交水稻”和“人工降雨”等事项。

……

现实。

洛璃此刻已经乘车抵达大唐不夜城附近,她选择了从大雁塔南侧直接穿行的路线,这样刚好可以顺路欣赏下大雁塔的风景。

她从口袋中取出手机,调整好角度,对准了大雁塔的宏伟身影,介绍道:“眼前这座标志性的建筑就是长安城的瑰宝之一——大雁塔。”

“本来按照计划,我们应该去近处仔细看一看的,但现在时间有限,就只能离远处看一看了。”洛璃颇为遗憾地说道。

【败家小三郎:大雁塔只有七层吗?我记得书上记载它是十层啊。】

李隆基看着窗外一眼便能瞥到的大雁塔,将其和天幕仔细的对比了一番,发现了诸多不同之处,最明显的便是层数不同。

“就离谱,这年头竟然还能看到李隆基的粉丝。”

洛璃看到这Id,惊讶地吐槽了一句,随后解释道:“你说的没错,大雁塔以前确实是十层,但那也是后改的,最开始的时候它只有五层,后来唐高宗觉得这塔的形状不好看,便命人改成了九层。”

“后来他媳妇武则天继位后,又将它加了一层,这才是你说的十层,也不知道武则天当初多加这一层,有没有更上一层楼的意思。”

“再后来,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经历过几次地震,塔身全裂了就改成了七层,直到明朝万历年间,又大修过一次,就变成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样了。”

“不过虽然层数减少了,但看着还是很宏观的好吧,足足有六十多米呢,差不多二十多层楼那么高呢。”

洛璃一边说着,一边拿着李曼的手机,给她“咔咔咔”地拍照。

武周年间。

武则天站在皇城上,远眺长安的方向。

然而,即便大雁塔再高耸,在这样的距离下也难以目及。

她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如今她还没下令修改大雁塔,也不知另一个时空的她究竟是怎么想的,难道真的是为了压李治一头?

可夫妻一场,又何须如此呢。

“好,由于时间有限,我们就不继续逗留了,现在,跟随我的镜头一起漫步这盛唐景象吧。”

“不对,不对。”洛璃带着一丝俏皮的笑容。

“步骤错了,还没化妆呢,容我先去化个小妆,然后再漫步。”说着洛璃拉着李曼急匆匆地冲了一家汉服店,天幕再次恢复一片漆黑。

等洛璃再次出现的时候,她已经完全换了一个模样。

只见她身着一袭古典的襦裙,淡粉色的轻纱襦衣微微敞开,露出颈间细腻如雪的肌肤。

下身是一条石榴红的长裙,裙摆宽阔,轻盈飘逸,每走动一步,都似有花瓣随风飘落。

她发髻高高挽起,以簪饰固定,发髻上点缀着精致的花钿,灯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耳畔的流苏耳环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发出悦耳的声响,为她增添了几分灵动的气质。

“这……这是谁?”

古人们一时看呆了,眼睛都要揉红了,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还是那个吃个肉夹馍都能将五官扭曲到一起,毫不在意他人目光对着镜头打饱嗝的洛小娘子吗?

这怎么可能!

这女子看起来温文而婉,落落大方的,肯定不是洛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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