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 邪火,故意招蜂引蝶(1 / 2)

站在公孙家大门前,说不震撼是假的。

对于这种触手可及的古建筑,崔桦简直爱不释手,但更多的是敬畏与欣赏。

院子不大,小二进,但就公孙夫妇而言,足矣!

院子里的花打理的很干净,能看得出来,每一片枝叶都被擦拭过。

桌椅也十分考究,不管是用料还是手艺,一看就知道是花费了心思的。

兰滢带着崔桦穿过垂花门,径直就去了内院儿的小花厅。

仆人备好茶水,就退了下去。

兰滢本想亲手给崔桦斟茶的,但却被崔桦拦下了,她怕这杯茶若是进肚,会被公孙南璟的眼神杀死。

这一路上,她只要过分靠近兰滢,就总能闻到公孙南璟身上那浓烈刺鼻的醋味儿。

跟兰滢保持距离,闲聊几句后,公孙南璟就说出了他的想法。

“是这样的,我想在县城再开一间酒楼,我十分属意上次吃的锅子,不知道唐娘子可以想法?”

说实话,崔桦并不是个会做生意的人,尤其是这种费脑子的吃食生意。

“公孙掌柜的,你既有了想法,直说就行!”

公孙南璟浅笑。

“如果唐娘子有意,咱们可以合伙,你出手艺,盈利对半。”

崔桦一听头就大了。

“公孙掌柜的,我这人性子惫懒,不实在不适合做这种生意,你若是需要,我可以出方子,还是友情价,八十两,你买断就行!”

公孙南璟想了想。

“好,如此亦可!我给你一百两,你包教会!”

崔桦……

财大果然气粗!

这一耽搁,等崔桦再回到先前的铺子,街上也变得十分拥挤了。

那脂粉铺子生意不错,人虽不算太多,但三三两两的,总有姑娘妇人往里去。

崔桦看了半天,这铺子里的口脂大多都是清一色的正红,玫红,只外观不同,气味儿不同,价钱也不相等。

且那些口脂不知是何物所制,外观与现代的腮红差不多,都是干粉状。

看了两三间铺子,连地摊崔桦都去逛了一圈,家家的口脂,胭脂,眉粉以及脸油什么的,都差不离,唯一有区别的就是外包装。

这倒是给了崔桦不小的自信,同样也让她明白,若她真想开脂粉铺子,在这镇上,不好出头。

她做的东西成本高,镇上人群普遍消费水平低,价高没人买,价低她亏本。

事已至此,她干脆也不卖那两罐儿口脂了,她得回去好好思索思索,到底该如何才能把这生意做下去。

还有要卖给公孙南璟的火锅方子,她也得好好整理清楚。

她回去的早,没有回村的牛车,就干脆徒步而行,当减肥了。

一路上,她这脑子就没停下来过。

想要做出好的化妆品,第一步就得在原料上下功夫,山上的野蔷薇是多,但过了这个时间,也就没了,且她要把生意做大,总不能只做一种味道吧!

这般想着,她脚下的步伐也逐渐快了起来。

等回村,刚过晌午。

想到要先解决原材料,她倒也不觉得肚子饿,径直就回了牛家。

花氏在后头煮猪食,牛壮实在院子里打水。

见到崔桦进来,他的脸一下子就板了起来。

“你去镇上做什么了?唐筠那小子一连来了三四趟,老子还以为你被野狼叼走了!”

崔桦无语。

“爹,有你这样咒亲生女儿的吗?再说了,我不是跟我婆婆说过我去镇上了嘛!他来家里做什么?”

牛壮实没好气。

“老子怎么知道,每次来就只看一眼,问他也不说。”

崔桦更无语了。

“那我先回去看看!”

回去唐家,云氏和唐雪都不在,只唐筠在后院儿,抡着锄头刨地。

“你回来了,饭菜在锅里温着!”

崔桦盯着他看了半天,除了能看到他薄衫下若隐若现的身体之外,并没有什么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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