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转眼,到了八月十四。
淮水北岸的深巷,杨府张灯结彩,里里外外挂着大红灯笼,大红绸缎,将静谧的小巷子装点的好不热闹。
巷中不止杨府一家,各家门前,却不约而同的都挂上红灯,以示喜气。
一辆青色帷帐的马车缓缓驶入巷子,悠然停在杨府门前。
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一挑帘幕自马车中探出头来,他一张秀雅的小脸,肤色因经常晒日光而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剑眉星目中散发着诧异之色,微薄的双唇却随之扬起。
:“小郎君,老奴就送到此处了。”
车夫笑的和蔼。
少年扬唇而笑,略微拱拱手道:“多谢吴叟送我回家。”
马车中一个青衫下仆,身长八尺,生的宽脸厚唇,一副粗犷之相,二十上下的年纪,先少年一步下了马车,一边挑着帘一边笑道:“这便是郎君府上?”
少年轻快的跳下马车,负手立在大门前,笑着道:“一路打听来,城中竟然人人皆知我杨府。”
车夫一扬马鞭,马车压过青石板路,发出沉声,悠然远去。
少年目送马车远去,大步走进敞开的大门。
:“阿姐!”
:“静默!祺研!”
:“我回来了!”
杨府中的下仆正里外忙碌着,为明日的婚礼做最后的准备,突见一肤色略黑,面容秀雅的少年郎身后跟着一个粗犷的大汉。他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
静默双眼一瞪,简直无法置信。
:“小郎!”
随着静墨这一声喊,众人纷纷围了上去。
祺砚笑意盈盈的打量着杨秀,竟没忍住,笑了出来:“小郎,你这是怎地了?简直黑如炭头?”
其实,杨秀的皮肤是发亮的小麦色,看起来很是健美,然而在时下,人人追求病瘦柔美之貌,且不说女郎,便是郎君们,也恨不能再白一些,傅粉出门是寻常之事,两相比较之下,可不就显得他黑了?
杨秀略有些害羞,笑着道:“长年日晒,不黑才怪。”他拉过身边的汉子:“这是我的下仆,名叫重逢,曾是个剑客。”
众人纷纷点头,算是见过礼了。
静墨瞪了祺研一眼,拉过杨秀,仔仔细细的上下打量,在确认杨秀除了晒黑了一身皮肤再无所失,终于放下心来,她笑着道:“非得像那些个贵族郎君面容傅粉,身姿柔弱进出若无人扶持几乎无法行路才好么?我看,我家小郎身姿清隽,容貌秀雅,比那些郎君俊美得多。”
王叟挤进众仆之前,端详着杨秀,笑着道:“小郎长高了!”他用手比划着自己的肩膀道:“小郎走时才到叟肩膀处,现下都过了叟的耳朵。”
他们说话之间,已经将重逢挤出了人群,可怜重逢八尺高的壮汉,竟被一群老弱妇孺挤到一边。
重逢有些尴尬,看向被人群围住的杨秀,他却笑了起来,还是他家郎君比较可怜。
祺砚笑着道:“小郎长大了,连声音也隐隐有了少年之音。”
杨秀朗声一笑,双手负手而立,用清越中带着些许变声期少年特有的沙哑:“我阿姐在何处?”说着话,他微微抬眼,朝屋里看去。
心里料想杨毓该是不在家的否则这么大动静,早就该出来了。他有些狐疑的看着众仆人面色各异,不对,若是寻常出门,定会带着静墨或是祺砚的,万不该一人独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