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野马在,哨兵们追得很轻松。
私下却没少分析局势:
“照他们的行军路径和速度,最快估计也要半个月才能到骏马山!熊总兵他们又能多准备几日了!巴不得他们走得越慢越好!”
“昂这几日也没闲着,算把鞑靼的人数摸清了!他们一个万户领了五千兵,一共四十个万户,就有二十万大军!”
“二十万大军!还真是看得上昂们边城啊!鞑靼这些年可从没有这么大规模的南下过!”
“肯定和西域那帮胡人一样,想趁着流民作乱浑水摸鱼呗!”
“看着他们就这么边放着羊边打仗,昂真是恨得牙痒痒!就是没有甘队长的好身手,若有甘队长三成的五成的本事,昂就敢冲进大营杀了那个狗日的陵丹汗!”
“你是铜墙还是铁壁啊?独身一人闯二十万人的军营!鞑靼一人一泡尿都能把你给淹死!”
“就是,你杀了他有甚用?说白了他就是吉祥物!”
“吉祥物都死了,还怎么吉祥?”
“......”
从这个角度来看,也确实有几分歪理。
出征路上,陵丹汗被不明势力刺杀。
对二十万鞑靼大军来说,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想得美,是一回事。
实力不允许也只能空想。
小伙子们翘首以盼的甘队长,又策马狂奔了一天一夜,离他们还有两百多里远。
他们的心情竟然与甘队长同频。
但不同的是。
甘明兰自从知道陵丹汗是个样子货后,可没有夜闯大营擒王的想法。
她主张,钝刀子割肉,在暗地里使坏。
至于节操什么的,她可没有那玩意儿。
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关系,使出什么手段都不为过。
况且,她还要将榆林卫全城殉国的那一笔血帐,算在漠北蒙古人的头上。
都说,冤有头债有主。
一个是黄金家族的嫡系,一个是世世代代为这个家族而活的守卫者。
仆债主还,刚刚好......
越往漠南走,白日的气温明显都要暖和得多。
那些被漠北人从漠南牧民手里刚抢回去没多久的牲畜们,又回到了熟悉的草场。
牛羊们大口大口的啃着,草场上刚长出来的嫩叶子。
春天的草虽然没有夏季牧场那般丰盛,但也比干草鲜美可口呀。
见着一点绿,这些牲畜们不啃完地皮都舍不得离开。
难怪后世春天会禁牧,实在是它们的胃口太大,对草场的破坏力太强了。
这日一百多里的行军结束后,又到了口粮们的放风时间。
羊倌们今日选的牧场很不错。
草都比之前一路过来的长得密,也长得高。
差一点,就能赶上夏季牧场了!
牛、马、羊,迫不及待的开始下嘴啃了起来。
啃着,啃着。
忽然,它们就闻到了空气中隐隐传来了一种,非常特别的青草香。
这个味道,陌生又迷离。
就好似猫咪闻到了猫薄荷。
所有的牲畜们都疯狂的吸气。
“呼哧......”
“呼哧......”
“呼哧......”
马:什么草?好香,好想吃!
牛:马兄好样的,同想!
羊: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