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总,不是这么玩的哦。”路易斯并不赞同,“当然是先从你和李总的股权里拿出一部分,构成激励池,我们再购入新股。”
罗宁的提案是:
假设富达创投第一轮投资500万美元,拥有南瓜视频30%的股权,罗宁和李一帆的股权被稀释了,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为,罗宁持股63%,李一帆持股7%,富达创投持股30%。
然后罗宁、李一帆、富达创投按比例各自拿出一部分股权,构成10%的员工股权激励池。
最终的股权比例为,罗宁持股56.7%,李一帆持股6.3%,富达创投持股27%,员工股权激励池10%。
路易斯的提案是:
罗宁、李一帆先按比例拿出一部分股权,构成10%的员工股权激励池。
然后富达创投第一轮投资500万美元,持有南瓜视频30%的股权。
最终的股权比例为,罗宁持股54%,李一帆持股6%,富达创投持股30%,员工股权激励池10%。
第一种方案,员工股权激励池里有富达创投的一部分股权。
第二种方案,富达创投不分配股权给员工股权激励池,激励池的股权全部来自于罗宁、李一帆这两位创始人。
对于罗宁而言,如果按照第二种方案执行,他的股权会被进一步稀释,他将减少2.7%的股权。
通常来说,员工股权激励池设置为5%-20%。
如果按照20%来设置激励池,且采取第二种方案,罗宁的股权稀释度将达到最高值。
路易斯说道:“罗总,你前几天也说了,考虑引入业内知名的职业经理人,以及各方面的顶尖人才,为了保证团队的稳定性和高昂斗志,我们建议激励池设为15%到20%,并采用我说的这种股权分配方案。”
罗宁眉头紧锁道:“不是,你们完全不贡献一丁点儿股权给激励池吗?你们基金其他的投资企业,都是这么玩的?”
路易斯面带自信表情,笑了笑:“right,都是这么玩的。第一轮员工股权激励池,理应由创始人团队贡献。后续的投资轮,视情况有可能对激励池进行调整。”
这么玩的话,那没得玩了呀!
根据路易斯的玩法,南瓜视频拿到第一轮投资后,罗宁所持有的股权将在基准线的标准上再减少四到五个点。
不要小瞧这四五个点,第一轮它或许值不了太多钱,但是越到后面它越值钱。
纵观国内外的创投史,许多创始人都曾面临“不拿钱等死、拿钱屈辱活着”的两难局面。
公司业务飞速发展,带宽、服务器、人力等成本急剧增长,然而营收并没有增长。
连续亏损几个月,公司账上没钱了,就连员工工资也发不出来了。
生死存亡之际,创始人要么贱卖公司,要么破产清算。
无论是哪一种选择,创始人肯定不甘心。
此时,风投商写了张几百万美元的支票,砸在创始人的脸上。
哪怕签的是不平等条约,创始人多损失了几个点、十几个点,甚至几十个点的股权,也得签订投资协议。
签了还能苟活。
不签直接抬去火葬场。
因此很多创始人首先考虑的是让公司活下去,并且依然由创始人团队实施管理权。
代价就是,创始人拿出更多的股权与风投商交换生存的权利。
公司发展过程中糟糕的股权设计所埋下的隐患,日后或许会对创始人团队造成致命一击。
“员工股权激励池这项条款,再议吧。”罗宁不再与路易斯争论,双方进入下一个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