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叶不凡再次踏进宴会大厅时,或许是体内精神力更上一层楼的缘故。
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更加迷人,更加优雅,更加有魅力了。
“这帅哥是谁?你看他英俊的脸庞,深邃的眼眸,忧郁的气质。
就像漆黑中的萤火虫,是那么的鲜明,那么的迷人有风度。
我被他深深吸引到了怎么办?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出众的男人,不行,我要他。
哪怕跟他私奔我也愿意。”
一个新来的打扮的布灵布灵的富婆大姐,夸张地喊道。
引得周围一群千金大小姐频频侧目。
“帅哥,你好帅哦,我们要不要认识一下,喝一杯,交个朋友?”
这位穿着超短裙,露出大长腿,浑身布灵布灵闪闪发光。
打扮得一眼就能看出很有钱的风韵犹存的富婆大姐,主动上前搭讪道。
“你觉得我哪里帅?”叶不凡忍俊不禁的开玩笑道。
“你呀,哪哪都帅,哪里姐姐都喜欢。”那位风韵犹存的富婆大姐抛了个媚眼,调侃道。
“不得不说,你很有眼光。”
叶不凡看着挡着自己去路的富婆大姐。
是一心想跟自己打扑克,丝毫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小帅哥,你今晚跟姐姐走吧?姐姐可会疼人了。”
风韵犹存的富婆大姐再次抛了个媚眼道。
“今晚可不行啊,我女朋友还在等着我呢。”叶不凡表情无奈道。
不愧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啊。
这大姐上来就直奔主体,一点不浪费时间。
“怕什么,你女朋友会的,姐姐都会。
你女朋友不会的,姐姐也会。
而且姐姐很有钱的,你跟姐姐在一起,姐姐的钱你随便花。
你跟你的小女朋友在一起,还要你挣钱给她花,对不对?
你要是没钱,她还会嫌你穷。
但跟姐姐在一起,姐姐就不会嫌弃你穷。
还会给你钱随便花。
你仔细想想,跟谁在一起更划算?”
那位风韵犹存的富婆大姐,轻轻拉开上身的拉链,露出半个饱满的双峰,卖弄撩拨道。
“我想了想,还是更喜欢我女朋友多一点。
虽然我挣钱给她花比较辛苦,但我不习惯吃软文。
男人从来不会嫌弃女朋友穷,只会嫌弃自己穷。
所有你再有钱,对我来说也没太大意义。”叶不凡笑着拒绝道。
女人很多时候会嫌弃男人穷没本事。
但是男人很少会嫌弃自己女朋友穷,男人只会嫌弃自己穷。
“哎呀,你没听过老话说得好。
年少不知姐姐好,错把少女当成宝。
年少不知软饭香,错把青春倒插秧。
回头再把姐姐找,然而姐姐早已跑。
姐姐就是你人生中的一道光,只要你把姐姐把握住,连夜搬进大别墅。
漂亮的女人都是有保质期的,一旦过了时效,青春不在,她们还有什么?
姐姐就不同了,姐姐的大把钞票就是女人最好的保鲜剂。
你跟姐姐在一起,最少可以少奋斗几十年,直接走上人生巅峰哦。”
不得不说,这个风韵犹存的富婆大姐很会做思想工作。
如果叶不凡是个一无所有的小白脸,现在说不定已经放弃抵抗了。
可惜,他一不缺钱,二不缺女人。
这个风韵犹存的富婆大姐,就没有了任何能吸引他的光环。
看到杜雨晴在不远处向他张望,叶不凡冲她摆了摆手。
“我女朋友来了,你得走了。”
富婆的眼睛都是很毒的,她从杜雨晴的穿着打扮,和浑身散发出的贵族气质,就能看出来杜雨晴不是个一般家庭能养出来的女孩子。
但她又不死心,悄悄在叶不凡耳边低语。
“如果你哪天想通了,记得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