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吃的好,那眼力、听力肯定都好。”李龙含胡的说,“以后你们有孩子了,记得多吃点好的,肉、牛奶,羊奶也行,多吃点,各种各样的都吃,那长得才叫好哩。”
李龙记得队里有一家人,父亲一米七二,母亲一米六五,孩子生下来就喜欢喝牛奶,爷爷奶奶专门跑到队里一家养土牛的人家打牛奶。这个爷爷对那家有恩,那家的土牛一天就能挤不到两公斤牛奶,好多人家都想买,人家不卖,给这个爷爷每次打一公斤多,剩下的自己家里留着喝。
牛奶打回去烧开后,那孩子能喝两大碗。小时候也挑食,但长的就是壮,十三四岁的时候就一米七多,等到十七八岁的时候已经一米九了,一直喜欢喝牛奶,如果没人劝的话,一个人一天能喝完一箱牛奶——从这个例子上讲,孩子小的时候喝牛奶的确是有点好处的。
而那些遗传学上讲的,孩子的身高是父母综合就不好说了。有关系,但不是绝对关系,李龙见过太多父母不太高,孩子比较高的例子。
当然,这和后世生活好了,营养足够丰富也有关系,吃的好了孩子自然也就高了。他在城里买的房子,小区里那些小学初中的小孩,一米七以上的非常的多,跟个麻杆一样,就长个子了。
“那看来有空了我家里得养头牛。”杨永强自言自语,看来他对个头还是挺重视的。
陶大强倒没说,李龙觉得他没这方面的烦恼,他个子高,媳妇个子也不算矮,俩人加起来,孩子也矮不到哪里去。
说说聊聊的就到了下套子的地方,三个人都提着袋子,各自巡着自己下的套子位置。
李龙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兔子,还有两个套子位置被动了,应该是有兔子从这里经过了。只是套子的位置可能不太对,或者兔子有所警觉就没被套上。
李龙把那两个套子的位置调了调,然后把兔子取了下来。
野兔子基本上都是灰白色,在这样的环境里利于伪装,这兔子有三公斤多,身体冻的还不是很僵,应该是今天凌晨套上的。
把套子用雪搓了一遍后,李龙又换了个地方下上,继续往前巡。
他这边套子巡完,袋子里已经多了七只野兔,看来果然是要换地方的,而野地大了,野物自然就多了。
三个人汇合,各自展示成果,陶大强那里有三只,杨永强那里有两只。
“龙哥,还是你下的套子弄的多。”杨永强看着李龙提着那鼓鼓的袋子,忍不住说道:
“看看我们下的套子,给顺顺呗?”
“行。”李龙知道杨永强想学一学,他倒是不介意教一教,这玩意儿本身就只是经验,不是啥绝技,没必要藏私。
陶大强把李龙的袋子接了过去,然后跟着李龙去他看调整两个人的套子。
“这里……你看,套子下的太低了,兔子这玩意儿是跳的,这里下的是必经之地,但细铁丝能看到啊,它会跳过去,所以要略高一些,头能钻进去,但身子腿会被挂着。”
“这里你看好几个兔子印聚拢的地方,你不能把套子往这一摆就行,得看看哪里兔子印多,这边多,就下到这里……”
李龙不时的给讲着,其实大部分下的没啥问题,这也是个概率问题,不是说兔子今天从这里过,明天还会从这里过,只能说几率比较大。
顺完这些套子,三个人一起回队里,吃过早饭后去小海子。
梁家老大和老三已经在了,赵老实父子也在,还有一家人,距离比较远,李龙没看清。
和他们打了招呼后,李龙他们三个去了自己的冰窟窿。天气有点阴,陶大强和杨永强两个在掏冰窟窿的时候,李龙说道:
“今天弄一下,明天可能就下雪了。”现在虽然有收音机,能听到天气预报,但那预报是全国的,自治区也有,州上就没啥了,不咋准,县里更是没有。
只能看天了。
“下雪?只要下不大,那咱们还来。”杨永强把几条鲫鱼甩在了冰面上,说道,“下雪才好哩,下了雪,这冰面上雪厚,鱼没透气孔了,只要有冰窟窿那还不扑上来?我听大强说你们去年冬天掏冰窟窿的时候,一天能搞个六七十公斤……想想就觉得真是厉害!”
李龙笑了,那样的场景也就最初一年吧。毕竟那时候大家都在猫冬,市场也不敢去卖,所以鱼的存量多。去年一年,光自己家从小海子里就捞了十来吨鱼了,这总量一下子少了那么多,现在每天还能捞二三十公斤鱼已经不少了。
能有这么多鱼还在于原来存量比较多,而且鲫鱼本来就繁殖的比较快,其实已经明显能看到,大块头的鲤鱼、草鱼、五道黑明显比去年少了。
当然,就这些人捞是捞不绝的,只是会减少一些产量。毕竟一直捞到上一世李龙离开的那一年,中间大面积断水好多次,等有水了,依然有鱼。
中午要吃饭的时候,陶大强背着鱼袋子,跟着李龙把鱼放到李建国家里,然后他和杨永强两个回家吃饭。
梁月梅喊他们留着吃,他们也不留。
饭桌上,李建国对李龙说:“老家打来电报了。”
“谁打的?”李龙夹了一筷子咸菜放碗里,一边扒拉吃着一边问道。
“你二哥。”
“啥事?”
“说是过完年,老爹老娘,你二哥一家,还有你姐夫都要过来。”
“我二哥一家?”李龙愣了一下,“带着娃娃?”
“是啊。”李建国表情有点复杂,“说是以后不在老家呆了,要在北疆发展。”
“那……”李龙也有点发愁,想了想说道,“我这几天把马号那里收拾出来,一间给二哥一家住,一间给我姐夫住。老爹老娘还住东屋吧。”
“现在也只能这样。他们电报没多说,我估计过两天应该会来信。”李建国说道,“到时具体情况就知道了。”
“既然二哥一家都过来了,那老爹老娘估计也就打算在这边定居了,这是好事。”李龙说道,“到时找队长落个户,把那边的户销了,然后这边把地给分上也怪好哩。一家人嘛,在一块最好,我觉得弄不好以后我姐他们一家也会过来。”
“有这个可能。你姐夫那个人怪聪明的,也不是安份的人,去年在这里呆几个月,挣上钱了,回去过那样的日子,他肯定是不愿意的。”李建国也在分析,“不过你二哥和你姐一家就不好落户了。”
“这段时间我也打听打听哪里能招工或者落户,”李龙说,“不行就先住着,机会总会有的。”
他隐约记得后面各厂矿企业招工的都有,只是要求也挺高,毕竟农村年轻人基本上都是想往城里跑,当个工人,每个月拿着工资可比一年干到头的老农强多了。
像李龙这样的属于绝无仅有的。
“也只有这样了。真要说的年初进行土地承包,那到时候咱们多承包一些地,让你二哥他们种着,也算是有个活干。”
李龙点点头,总的来说,在北疆种地,或者说具体到在本队种地,比在老家要强的多。怎么说弄一份十五亩或二十亩地,种一年到头,去了要交的公粮和承包费,剩下的能保证一家人吃细粮还能有点节余。
当然,这是最底限的做法,李龙觉得二哥也不太会喜欢在这边种地。
大哥是不愿意去做工,二哥不想种地,自己不想当工人,呵呵,咱这一家子!(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