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一百一十二章(1 / 1)

爱你怎么说 风流书呆 1839 字 7个月前

在季母家住了两天之后,肖嘉树和季冕便回国了,很久没见到儿子的薛淼亲自跑到机场去接人,还请季冕吃了一顿饭。席间季冕非常有礼貌,一口一个薛姨地叫着,还敬了几杯酒,姿态放得极低。

肖嘉树坐在他身边,却不敢有任何亲密的表现,只能趁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冲他眨眨眼,噘噘嘴,然后埋头忍笑。一顿饭吃完,季冕已被爱人弄得既心痒又无奈,目送薛淼的车开出去老远才回到自己车上,长长叹了一口气。

在美国与小树朝夕相处了两个多月,乍然分开,他真的很不习惯。以往出行,小树总是与他形影不离,一上车就搂住他一只胳膊,先喋喋不休地说会儿话,然后亲他几口,这才恋恋不舍地坐回原位。若是路况好,他便会偷偷伸出一只手,握住他空闲的手;如果路况不好,他就会乖乖靠倒在椅背上,隔一会儿看他一眼,隔一会儿又看他一眼,仿佛怎么也看不够一般。

这时,季冕也会转头看他,或冲他笑一笑,或揉揉他的脑袋,他就会立刻从奄耷耷的状态变成生龙活虎。

第一次买车的人总会对驾驶充满热情,一个人把车开到几百公里以外的地方,只待那么几分钟,甚至一秒也不停留就开回来,也会觉得很意思。但驾龄越长,对于开车就越会感到乏味,一听说自驾旅行,几乎立刻就会头皮发麻。以往的季冕也是处于这个状态,非常厌恶开车,尤其厌恶长达几小时的驾驶。

但自从有了小树,他就爱上了两个人待在一个封闭空间中的滋味。他们随便聊什么话题都会觉得很有趣,没有话题可聊了就会黏糊糊地说几句情话,然后被彼此感动,飞快交换一个亲吻。他可以载着小树在陌生的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转上好几个小时,也可以突发奇想地把他带到遥远的另一座城市,在路边的餐馆坐一坐,吃一块披萨,喝一杯咖啡,然后趁着夜色回转。

漫长的旅途中,只要有小树陪伴,他便丝毫也不会觉得疲惫。有时候他甚至觉得,他可以带着小树一直一直往前开,开到世界的尽头去。

爱情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可以让原本枯燥的生活变得新奇,也可以让原本厌恶的事情变得有趣。季冕发现自己的生命正因为小树而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变化是好的,是甜蜜的,也是充实的。

所以在此时此刻,送走小树之后,他竟觉得格外孤独,人已经坐在驾驶座很久了,却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过了大约有十分钟,他才发动引擎朝新布置的公寓驶去,小树没搬来之前,这里还称不上一个家。

他原本想住城郊的别墅,但小树不同意。他说别墅太大太空旷,感受不到彼此的气息。如果他们一个坐在楼下的客厅看电视,一个待在楼上的书房处理公务,周围就像没有人一样,会显得特别孤独。住小面积的公寓就不一样了,哪怕待在不同的房间各忙各的,也能听见彼此的响动,而且只要唤一声,你爱的那个人就会立刻出现在身边,让你抱一抱、亲一亲,那样多好?

季冕听了这话只是笑一笑,觉得小树特别粘人,特别可爱,但真正回到公寓,感受到屋里的空荡后,他却忽然明白了他话里的含义。他换上拖鞋,慢慢走进客厅,在柔软的沙发上坐下,手指探入西装内袋,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抽烟了,所以身边并没有备着烟盒。

屋子里没点灯,显得特别昏暗,家具都是新的,带着一点皮革的气味,不算难闻,却唯独缺了小树的味道和气息。这哪里是一个家啊,简直比他们在美国待的酒店还不如。

季冕扯掉领带,脱掉西装外套,在屋子里翻箱倒柜了好一会儿却找不出一包烟,这才把灯打开。开了灯,空旷的客厅顿时显得更空旷了,令他憋得难受。他再一次坐回沙发,以手掩面,甚感疲惫。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独属于小树的提示音。季冕浑身一震,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划开屏幕,点击聊天页面。

小树苗:季哥,我想你了!

莫名烦躁的季冕顿时低笑起来,回复道:可是我们才分开一个小时还不到呢。

真的想你了,分开一个小时对我来说已经算很久很久了。分开一天我会没精打采,分开两天我会精神萎靡,分开三天我会奄奄一息,四天以上我肯定会病得很重。季哥,你说我该怎么办呀?

季冕心里一片滚烫,真想顺着无线电信号钻过去,把爱人抱进怀里好好亲一亲,那就不要和我分开。宝贝儿,我也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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