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7
老梅森与琳达先一步进入露天花园咖啡厅。
在两人后方六米,理查·梅森与认识了两个月的旅伴弗恩·卡曼迟了几步也走了进来。
前后距离有些远,乍一看让人觉得四人互不认识,却是朝着同一张大桌走了过去。
“梅森先生、梅森夫人,请坐。”
卡曼快走几步,主动帮忙拉开两张座椅。
然后对理查使了一个眼神,让他做事积极些,去摇桌上响铃把服务生召唤来。
理查却一动不动,身体僵直站在原地,无不诧异地愣神看向花园一角。
“咚!”
老梅森将手杖锤了一下地面,这声音不轻不重,但他看向大儿子的眼神不掩不耐烦。
理查真是太不会为人处事了。瞧瞧他木讷的摸样,比半途认识的卡曼也不如。
都是二十岁差不多的年纪,哪怕卡曼的兴趣爱好古怪到不讨人喜欢,但至少维持了表面上良好礼仪。
再看理查,出门在外,他能做什么?
人际交往,他不行;生意投资,他也不行;现在更是走路走一半,不顾家人就发呆了!
琳达一眼看出了气氛又不对了。
「又」,表明类似场景出现过很多次。丈夫老梅森对长子理查的不满,不是今天才有的。
“乔纳斯……”
她想要轻拍老梅森的手背,安慰他别计较太多。
反正早也习惯了理查的性情,说不定是看到了有趣的景色不由驻足欣赏。
下一秒,安慰的话卡在了喉咙里。
琳达顺着理查的目光看了过去,下意识握紧拳头,指甲尖差点就刺破了手套。
露天咖啡厅一角对坐着两位青年男性,正在鸢尾花丛边安静惬意地在写字读书。
余霞成绮,将两人镀上一层金光,犹如一幅美好的初春落日油画。
问题在于,其中一位的侧脸因为与某人相似,而令人背脊发寒!
不,这不是伯莎·梅森。
琳达极快地定了定神。她的继女,老梅森的大女儿伯莎已经死在了海盗手中。
今天,只不过是遇上一位面容相似的人。
再细细一看,其实完全不像。
伯莎是女人,这人是男的;
伯莎肤色偏黝黑,有着生母拉丁裔的特征,但今天遇到的人脸白似幽灵。
面部五官与表露的气质,两者更是天差地别。
伯莎是加勒比海明媚的阳光。这个男人却似伦敦城终年弥散的大雾,清冷又神秘。
不是一个人,真是太好了。
琳达悬着的心松了下来。
再看丈夫,老梅森果不其然脸色变了又变,而这时已经不再责怪理查的出神。
这一次,理查愣神的原因情有可原。花园一角,出现了与他死去姐姐长相相似的人。
鸢尾花丛边。
珀尔一直都旁若无事地继续书写,当然感觉到了落在身上的几道视线。很容易猜到就是梅森一家看了过来。
她不紧不慢地侧头,像极了不明所以地被注视后,理所当然地回看对面是什么情况。
爱德蒙也转头看了一眼,他不迟钝,怎么可能察觉不到陌生人的注视。
“兰茨先生,那是你的书迷?”
珀尔仅仅看了一眼,不曾多停留就收回视线。表现得完全不认识梅森一家,仿佛在一炮而红后就见惯了这样的场景。
“或许是书迷,或许是他们在看倒霉鬼。毕竟,上午您代我受过且勇斗杀人犯的事迹已经传开了。”
谁是倒霉鬼?
爱德蒙可不认。
珀尔表现得很自然,没有再关注梅森一家,转而与对面的人闲谈起来。
“默瑟先生,您提到书迷,那我就有个小问题了。您读过《欧美人少的四十九个理由》吗?
上午,您其实有机会向小戴夫声明他找错人了,但选择了直接动手制伏他。我们之前都不认识,这举动真的叫人敬佩。”
潜台词:今天是单纯见义勇为吗?或者其他情绪的加成?
爱德蒙面无表情地否认,“不要误解,我不是您的书迷。对小戴夫出手,因为他实在太猖狂。不过,我确实读过您的书,写得不错,但也就是不错而已。”
真相,远非如此。
爱德蒙在挖到基督山宝藏后,到马赛后第一时间买了《欧美人少的四十九个理由》,比买各国报纸的速度都要快。必须知道海上伸出援手又反复戏弄他的,究竟是个什么品种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