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起了不小的雨,天空中乌云密布,室内更是阴沉昏暗,粗大的雨珠砸得玻璃窗“啪啪”直响。
在65寝室中,周美铃尝试着附身林茕,不过这次她已无法侵入林茕的意识大海,来控制林茕的身体,只能算是寄身在林茕体内。
林茕满意地转了个圈,问身体中的周美铃:“除了附身,你还有什么技能呢?”
“比如说,这个。”周美铃回答着,林茕就看见自己的手变得黢黑,长出了又长又黑的尖锐指甲。
“啊——”林茕大吃一惊。
周美铃闷闷说:“不用怕,我只能制造幻觉,手不是真的变这样了。”
“噢,所以你的技能虽然不实际,但吓人还蛮管用的呗。”林茕问道,并感觉到周美铃点了点头。
“那咱们就出发吧。”
那个艺术设计公司所处的现代大厦写字楼位于安口市的七华区,是富人区,就在市中心位置,去一趟还不如回家花时间。
到达时差不多上午十一点钟,林茕在前台随便登记了一下,进入现代大厦一楼的食堂,准备守株待兔。
“如果到时候你什么都没有想起来,咱们再找个机会吓吓她。”林茕用意识对周美铃说。
周美铃欣然同意,但她还是担心:“你知道她长什么样吗?我反正是不记得了。她中午也许不来食堂吃饭呢,我们为什么不去直接拜访她?”
第一个问题倒是不用担心,毕竟林茕已经在周美铃的历史影像中见到过崔媛馨了;但第二个问题确实是个……问题,不直接去拜访崔媛馨,这是因为林茕作为一个还没步入社会的普通大学生,一时半会儿找不到理由去见她;另一方面,她也想尽量简单处事,能在不接触她的情况下恢复周美铃的记忆最好不过。
在食堂等她则是碰运气了,除非有自带午饭的习惯,在大雨瓢泼的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去食堂或者点外卖。外卖柜在玻璃窗外,食堂就在眼前,林茕选择了窗口的座位,也算是所谓进可攻退可守。
不过社会上的食堂真贵啊,只打了两个素菜就快3元了,在学校里这些连十块钱都不要,还能免费接个汤。
林茕百无聊赖地数饭吃,运气不好的话,她将要两盘菜吃到下午上班时间。
食堂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人们开始排队取菜,四周都是餐具碰撞的声音以及人们的对话声。林茕集中精力观察着、辨别着食客们,并时不时望向窗外的外卖柜。
她看见一名穿着黄色透明雨衣的男子走了进来,莫名地多看了一眼,觉得有点熟悉感。那人大概一米八左右,细条条的,白色面皮,下颌线如同刀削硬朗,但五官却十分秀气。
林茕正刮肚搜肠地在记忆中寻找该男子的身影,那人却认出了她,走了过来:“哈,莹莹,好久不见。”叫她莹莹的必然是小学同学了,那时候同学们不认识字,都喊她林莹,即便后来大家认识了“茕”字,也依旧叫她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