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未婚夫(1 / 2)

我提前回到菲拉克斯这件事没跟任何人说,但有心人如果想查也是查得到的。

比如我面前这位。

一头粉毛,白色西装,手捧玫瑰,带笑登场。

我是在星历322年8月23日下午6点坐列车到站,下午6点34分结束和学长的对话出站。

星际偶像分五个等级,能被称得上偶像的,哪怕最低只是水花型在星际都能拥有上亿的粉丝。

论,第二等级,现象级偶像能有多少粉丝?再论,一个现象级偶像不做任何掩饰地出现在大街上被认出的概率是多少?累论,一个现象级偶像被粉丝认出来,其消息以一秒一百个人的速度传播,约三分之二的人奔赴现场,在等待半个小时的基础上,请问偶像所在现场有多少人?

这个数字不好估算,但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现场——人山人海。

我开始思量不引人注目逃跑的可能性,成功率不到十分之一,而且还会被人逮住并记仇。

“小蜜桃。”

半熟悉半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浑身一激灵,略僵硬地转过身。

勉强展开笑颜:“盛哥。”

盛景明一脸笑容地凑近,周围人都自觉给他让道。

“那是谁?盛总是专门来接她的吗?”

“看不清长相啊,盛总开了障碍识别器。”

“合作对象吗?这排场也不像啊?”

“……”

“听延安说你要回来我还不信,没想到查了一下你的行程,竟然是真的。”盛景明眉眼弯弯,语气柔和:“怎么不通知我?身为我的未婚妻,回主星怎么偷偷摸摸的?”

我义正言辞地反驳:“请注意你的言辞,我可没有偷偷摸摸,而是光明正大。”

“嗯。”

他闷笑一声,眼睛睁开一条细缝,宝石蓝的眼眸璀璨如星,左眼脚下的泪痣更是点睛之笔,任谁都会称赞一句这一定是被上帝偏爱的造物。

盛景明眼神锐利,仿佛透过易容面具看到了我最真实的面貌,他轻声一笑:“小蜜桃,你这易容在我看来还只是班门弄斧罢了。”

我不和他辩驳,这没有意义,而且我一直认为盛景明非普通人,对他总有种潜意识里的畏惧,尽管他的确很绅士。

“你来就是为了接我?”我撇了眼人越来越多的车站,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

我听到他清润的笑声,有淡淡的遗憾夹杂其中:“虽然我的确很想给我的小蜜桃一个惊喜,但今天真的只是顺便,还请——”

盛景明一手按胸,一手伸向我,弯腰行礼,优雅高贵,声音低不可查。

我愣了一愣,伸出右手搭了上去。

接着,从人群中突然冒出几十上百个黑衣保镖,从人海中杀出一条路供我们二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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