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你越界了!(2 / 2)

“还是原主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或者原主掌握了什么某人、某案、某个势力的证据,从而得罪了什么人?”

“亦或者……”

短短四个字,让许默联想到了很多。

可惜,信息不对等,他知道的太少了,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不可确定的是,此人跟许默认识,之前应该还合作过,但处于敌对关系。

准确来说,双方应该维持着某种平衡。

但是,原主做了什么事情,打破了这份平衡,从而威胁到了对方。

于是,对方布了这么一个局,以此来陷害许默。

那么问题来了,以原主的身份,会跟什么人达成平衡呢?

老师?

同学?

亲戚?

这三类人,许默直接排除了。

不是不可能,而是可能性非常小。

剩下的只有警察、受害者、受害者家属、被原主送进去的犯罪分子、犯罪者家属。

在这五类人当中,许默首先排除了受害者和其家属。

原因很简单,许默虽然不知道原主之前是怎么样的人,但他以侦探的身份,破获案件,给受害者一个交道,对方不说感激自己,至少不会仇恨自己。

除非许默是魔探,打着查案的旗号,对受害者和其家属吃拿卡要。

有这种可能吗?

当然有,但很小。

除非他不想在这行混下去了。

其次,是进去踩缝纫机的犯罪者。

正常情况下,能让侦探参与的案件,要么是没有闹出人命,但影响很大的高智商犯罪,要么是警方纠正未破的命案。

但不管是哪一种,这两种人一旦被捕,刑期都不会短。

除非这个国家的情况跟日韩那样,犯罪者才有可能早早出来。

不过,以许默这几天对警方的观察和了解,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排除。

如此一来,就只剩下警察和犯罪者家属。

按理来说,许默不应该怀疑警察,毕竟他们是合作关系。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许默反而觉得警察的嫌疑更大。

警察和侦探,一个是体制内的,一个是社会人士,双方既是合作关系,却又是竞争关系。

警察破获一起案件,那是天经地义的,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侦探破获一起案件,那是能力、智商的象征。

同时,又狠狠打了警方的脸。

即便案件最终没能破获,人们也不会责怪,更不会承担什么责任,警方就恰恰相反。

双方合作,侦探要名和利,警方则要真相和荣誉。

看似互利互惠,但侦探又会被警方厌恶。

尤其是对警方高层来说,这种厌恶的情绪会更深。

但很多时候,警方又不得不向外界求助。

如此一来,双方就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平衡点。

一旦做了他不该也不能做的,查到了不该也不能查的东西,那就过界了,双方的平衡就会打破,从而引来对方的针对。

轻则,言语讥讽,或者不再合作,也不再理会;

重则,按照规矩办事,甚至可以利用某些破绽和漏洞,将他送进去。

毕竟,任何一个世界,都是非黑即白的,也不是任何事情都能拿到台面上说的。

如果原主真的这么做了,那他确实过界了。

同时,许默也想到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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