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兽血沸腾(2 / 2)

说完靠着墙壁左手端起枪,对那匪徒大叫道:“来啊,你们这群畜生!”

唐智知道,不能等待,不然几人全要完蛋,上前要拉金妮,金妮大哭起来,向李锋跑去,口里痛苦说道:“不,要死一起死!”

此时一些脚快的匪徒已举着砍刀棍棒冲了上来。

李锋一把推开金妮,然后对着那冲上前来的一队匪徒开了火,一梭子弹呼啸而出,喷射愤怒的火焰,近距离穿胸而过,将那一排匪徒全部射了个透心凉。

第一排匪徒全部倒地,死伤一片,伤者一片嚎叫。

后面匪徒见了,更加愤怒,正要开枪,领头的一个全身布满纹身的白人抬手止住了,然后自己端起枪,呯的一声,一枪击中李锋左腕。众匪徒见状齐声喝彩。

李锋手腕断裂,枪只掉在地上,痛苦的看着那帮狞笑的匪徒。

唐智一把扶住被李锋推开的金妮,硬拖着她向街道对面的楼房跑去。金妮扭不过唐智,不再挣扎,眼睛死死盯着丈夫那孤单的身影。

匪徒头目却不命人追赶唐智三人,将枪给了旁边一个手下,从那人手里抢过一把砍刀,走向李锋。

李锋从口中吐出一口血痰,瞪着那首领,一点也不恐惧。

该来总归要来的,不过一死,有什么好怕的!

当上战士的那一天起,自己就已经是半条命了,另外一半在死神手里,杀光了全部对手才能挽回自己另一半身体,否则就是死!

这,就是一个战士应该具备的觉悟!

那首领赤裸着上身,光着脑袋,从头到脚全部被那奇形怪状的纹身涂满,耳朵打着骨头磨制成的耳钉,双眼血红,满是愤怒,咧着一口黑牙,晃动着两乳上的乳环,拎着明晃晃的锋利砍刀,走上前来。

他那冷峻的面孔令人不寒而栗,胆小的人几乎要做严梦,恶魔长什么样没人知道,但看了他的样子,人们一定会感觉到恶魔的样子就该如此。那是真正的吃人恶魔,手下不知屠杀了多少大好生命。

那首领看了李锋一眼,没有说话,眼睛一瞪,双手握刀,举过头顶,刷刷就是两刀。

李锋现在并没有死,只是掉了两条胳臂。两条胳臂被整齐的从肩膀砍落下来,一条还连着半边肩头。血从那整齐的断口处喷溅出来,他痛得几乎要昏厥过去。

男人不流泪,只是未到伤心处,其实是不对的,还有一条,那就是痛心处。

这种砍掉胳臂的剧痛非常人能够忍受。李锋忍着没叫,五官移位,痛不自已,眼中流出泪来,是痛苦的眼泪。

金妮远远的见了,痛苦不已,大声哭喊起来。

那匪徒看了,大笑起来,有两个人上前来捡起那两条胳臂,朝天抡着,鲜血四溅,迸落在周边匪徒身上,却似做了一场撒弥。

鲜血是一种最为纯净的灵术液体,用它来布施,是恶魔的常用手段。

那帮匪徒兴奋起来,大仇已报,快活非常,在那如雨而下的鲜血淋漓中,兽血沸腾,如沐圣恩,对他们这群野兽一般的恶人来说,那就是最好的点化!

首领很满意,一手抓在李锋的头发上,看着他那绝望的眼睛。

那帅气的脸蛋此刻已因痛苦而扭曲变形,血管涌挤,又因为强忍疼痛而憋得通红。

首领更加高兴起来,嘴角一咧,挥动那把砍刀,一刀砍在李锋血管鼓胀的脖颈上,几乎砍断了那整根脖子。然后用刀快速切割滑动,终于将李锋头颅从脖子上割了下来。

大量鲜血喷涌而出,顺着那断裂的缝隙向外汨汨流出。场面残忍,血腥恐怖。

首领抓着那脑袋,在人行道的台阶上,拎起来展示给众人看,众匪徒更是群情高涨,兴奋莫名。

而此时金妮已经看不到了,如果看到的话,恐怕会直接晕死过去。

唐智拖着金妮,带着小玲快速穿过街道来到对面一个手机店里,里面自然也是乱成一团,三人直接穿过大厅向最后墙壁走去。小玲此时又跑在前面,奋力冲向那后面墙壁。轰然撞开一个大洞,跳出在巷子里。

唐智正要带着金妮从那洞口跳下去,巷子里枪声大作,原来那首领早已安排了一批人马在这巷子守候,此时见了小玲冲出,便极速开了火。

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出去的。小玲只好又返身跳了回来。

怪不得那匪徒没有追赶,原来早有伏兵在此,看来即便冲出这迷宫,也没办法去往中心城。

时间不等人,巷子里的匪徒边开枪,边围拢过来,那脚步已清晰可闻。

唐智一转头,那首领领着众匪徒也正大步向这边走来,出是出不去了。唐智一咬牙,现在只好硬着头皮向上走,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金妮此时已经神智不清,浑身瘫软,毕竟都是同路人,李锋临终托付,唐智不忍心将这大好活人送与那恶魔,便把她扛在肩膀上,寻找到这楼里的逃生通道,一路向上攀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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